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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更生氣了,還特別心酸地想:「連歌迷們都知道的事,吉米你不知道嗎?我們才是一邊的啊,我們才是上過床的戀人啊!也只有我才能取代你的彼得兔,把你的丑兔子從床上扔下去,斯圖爾特算是個什麼玩意兒!」
當時,有些歌迷神通廣大、鍥而不捨,還跑到蘭斯的公寓外頭堵人,見到蘭斯出門就鼓起勇氣衝過去表示支持:「蘭斯,我不管什麼斯圖爾特,我只認有你和吉米的樂隊!你快把吉米帶回來!」
一向特別討厭被歌迷打擾日常生活的蘭斯難得地被打動了。
他對歌迷的態度出奇地好,還認真回答:「你們放心,我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做。」
要知道,行星樂隊可能是一開始挑錯主唱的緣故,在武力派吉米的帶領下,成員們一向都不以智商見長,並且未來發展方向全跑偏成了『能動手就不BB』。
但唯獨黑髮吉他手一枝獨秀,始終是樂隊的智商擔當。
所以,在得到他信心滿滿的答覆後,歌迷們很欣慰,也很放心。
他們歡欣鼓舞地等著蘭斯把自家主唱給找回來,幻想自家樂隊能從此復婚重組、相親相愛。
第二天,蘭斯果然公布一條消息。
關於他要和邁克坎貝爾合作的消息。
等等,誰?
你說要和誰合作?
歌迷們全懵了。
他們陷入了巨大的迷茫之中:……邁克坎貝爾是誰啊?吉米有這個名字嗎?
事實上,提起邁克坎貝爾,那也是熟人了。
這人和行星樂隊曾有過一段恩怨。
當年,在行星樂隊剛出道時,樂隊發行的單曲<她今年十六歲>曾和這人的<何時有人來愛我>單曲爭奪過排行榜的冠軍之位。並且,在全國聯合巡演的那一次,這人還給行星找了一點兒小麻煩,不過,最終成了樂隊的手下敗將。
這人也不是沒名氣,畢竟當年金曲榜第二的水平。
但他走的是商業化流行音樂路線,和搖滾圈子交集一向比較少。
所以,常年聽搖滾的歌迷們才一時想不出這人是誰。
最後,大家費了半天的勁兒,才把這人從記憶深處挖了出來,然後,集體悲憤到吐血:「蘭斯!你智商是逐年遞減的嗎?還是已經被狗吃了?你就是要這麼挽回吉米的嗎?」
蘭斯的智商還在,也沒有逐年遞減。
他只是先找個突破口,想要吉米給出個激烈的反應。
因為,有時候不怕吵架,最怕的是沒架可吵。
可打從吉米和斯圖搞在一起後,就好像完全忘了自己一樣,一天到晚合作搞音樂就不說了,業餘時間居然還湊在一起踢足球、健身、旅遊度假……
生活健康,無憂無慮。
曾經的綠眼睛小混蛋仿佛從此改邪歸正,要和心有大愛、憂國憂民、正直善良的斯圖爾特一起踏上『維護世界和平』的道路。
太,太讓人害怕了!
說好一起浪,你怎麼能半路從了良?
作為『前夫』的蘭斯陰沉著臉,像個打不死的反派一樣默默琢磨著必須搞事:「這不行啊,我不能就這麼被遺忘了。」
正所謂,最了解(怎麼氣死)你的人,永遠都是你的枕邊人。
蘭斯心裡清楚得很,這時候他要是真跑去找吉米談什麼挽回,正和斯圖玩開心的吉米不見得願意搭理他,可能還會很不屑地諷刺幾句;但他要是和邁克坎貝爾合作,吉米絕對能立刻氣炸。
作為玩搖滾的硬漢(吉米自詡),他非常、非常、非常瞧不起邁克坎貝爾這個人。
當年行星剛出道的時候,確實年輕氣盛,和挺多人結過仇,可這些仇人也是要分層次的。
比如,頑童樂隊的主唱阿布利特勉強算是較高層次的敵人,甚至有點兒亦敵亦友的意思。
這人很硬氣,不管吃多少次虧,逮到機會就要跑出來懟吉米。吉米雖然懶得理他,可偶爾也難得地承認,阿布利特的音樂還有那麼幾首能聽;
但邁克坎貝爾絕對屬於最低最低的層次。
他在音樂上造詣有限,這幾年,玩了一些流行音樂,但那些歌,用吉米的話來形容就是『等女孩子們長大後,就會全忘記』的典型。除此以外,這人就是個小人,屬於那種玩陰謀玩不起來,偏偏又小心眼,只敢背後搞點兒噁心人小動作,事後還不敢承認,就會裝可憐的窩囊廢。
所以,詹姆斯平時基本無視這人,覺得他連敵人都不配當。
可就是這麼一個傻逼,蘭斯自降身價、自甘墮落地和他合作,這他媽侮辱誰呢?!!
作者有話要說:【注】邁克坎貝爾在前文43章的時候出現過,這人其實也不是特別壞,雖然不是好人,但其實只是有點兒小自私的蠢孩子。文中是站吉米視角,而吉米不是好人,他對自己看不上的人,態度就會變得很混蛋。
第185章 想砸場子
邁克坎貝爾這事,讓詹姆斯氣壞了!
當然,都這麼多年過去了,他早就不是當初那個一聽自家吉他手要找人合作就鬧彆扭,像是被踩尾巴貓一樣炸毛的人了。更何況,他自己都和斯圖爾特一起合作,總不能因為這事再鬧彆扭。
所以,他根本不是氣蘭斯和別人合作,也不是氣蘭斯和以前的敵人合作。
他是氣蘭斯找了個傻逼當合作對象,指不定搞出什麼超級大爛歌,自砸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