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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下午的時候,他就放心了。
因為這四個壞小子難得地換了新衣服,打扮得光鮮亮麗,看起來精氣神足。
尤其是詹姆斯,幾乎一下子讓人眼前一亮。
他難得地換了一身頗具英倫感的西裝,扎了領帶,戴了一頂平頂卷邊圓帽。雖然由於氣質方面的問題,看起來仍不夠穩重,顯得有些過分活潑,可這又剛好符合之前塑造的青少年偶像身份,朝氣蓬勃。
埃布爾心情終於好了起來。
畢竟,如果沒有一天到晚那些狗屁倒灶的事,他是真得非常非常喜歡詹姆斯的。
雖然從大眾審美角度來講,詹姆斯不是特別漂亮的類型,起碼比不上蘭斯五官精緻好看。
可他身上總有一種奇特的活力,那種對什麼都滿不在乎的樣子,總能自得其樂的快活架勢,就好像你把他扔到垃圾堆里,他都能高高興興地從垃圾堆里站出來,把垃圾桶舉過頭頂,揮舞著給你高唱一首[love me baby]一樣。
總之,這次樂隊大家對節目的重視表現,讓埃布爾十分欣慰。
他難得激動地把所有人都誇了一遍:「西奧你這件寬鬆的白襯衣不錯啊!鮑德溫你是應該換換風格了,牛仔外套穿上多精神啊!蘭斯,你穿什麼都好看!咦,你這件T恤上印的是利物鳥嗎?看起來風格很獨特嘛。吉米,吉米!我的男孩啊,你早該這麼穿了。來來,照照鏡子,多英俊!」
聽到這些真心實意地誇獎,四個大男孩都不約而同地朝他露出了或燦爛或靦腆的笑容。
埃布爾一瞬間老父親般心滿意足地感動了,有一種辛辛苦苦養的自家崽崽們終於聽話了的超強成就感。當天,他就像是打了雞血一樣,幹勁十足又心甘情願地繼續幫孩子們忙碌起巡演,還有專輯的工作去了。
等他忙完一輪,才想起節目的事情。
驚訝地發現,這次居然真得一個投訴電話都沒有!
但他還是不放心地給那邊節目較熟的一名工作人員撥了個電話,問問情況。
那名工作人員哈哈笑著讓他放心:「現場來的觀眾都快愛死主唱了,他真漂亮不是嗎?還有吉他手也很帥!姑娘們迷死他們了,你就是愛瞎操心。行了,沒事,放心,放心!」
至此,埃布爾終於不再惦記這事了。
他心情舒爽地倒了杯紅酒,舒舒服服地坐在沙發里,打算休息一會兒。
不過,休息的途中,他臨時決定讓助理小姐幫忙把提前錄好的節目拿出來放一下,打算欣賞一下自家孩子在電視上的精彩(聽話)表現。
然後,他把一口紅酒噴了出來。
知道嗎?
世界上絕大部分人都是臉盲,只是程度分輕重而已。
對於一個剛剛出道的組合團,如果平時根本沒注意的話,你真得能分清誰是主唱,誰是吉他,誰是鼓手,誰是貝斯嗎?假如……再不看頭髮顏色和髮型,不看眼睛顏色,也不看穿衣風格的話?
所以,吉他手也可以站在麥克風前唱歌;主唱也能用彈棉花的姿勢狂掃吉他弦;鼓手抱著貝斯縮在角落中夢遊彈奏;貝斯手在後頭癲狂地敲著鼓……
一切渾然天成,毫無破綻。
這完全是可行的啊!
只要後台給配上伴奏帶……
Anything is possible!
此時,電視屏幕上……
西奧坐在一堆鼓後頭過了一回敲鼓的癮,一邊敲著根本就不會出聲的鼓,一邊瘋狂甩頭,擺出了酷炫姿態;鮑德溫不怎麼習慣地抱著貝斯,儘可能地裝模做樣彈奏著,還不太自然地試著在舞台上小範圍移動,畢竟,作為一名鼓手,他可是生平第一次能在舞台上動起來啊!
然後,蘭斯站在最前方,平時用來彈吉他的修長手指緊握麥克風,姿勢十分到位。
他模仿著詹姆斯平時的樣子,在舞台上走來走去,差一點兒跳脫勁兒,卻有別樣的瀟灑,同時還不忘大大方方地朝著觀眾席飛出一個個指尖吻。
而用帽子遮擋住顯眼金髮的詹姆斯站在舞台右側。
他模仿著自家搭檔平時高冷的樣子,面無表情地抱著吉他,時不時就酷酷地揮著手臂來了個大風車式掃弦,同時身體還前俯後仰地激烈晃動,仿佛真得在彈奏什麼絕世篇章一般,氣勢十足。只是偶爾鏡頭掃過的時候,他就有點兒破功地勾起唇角,壞笑地眨下眼睛。可下一刻,又板起臉繼續裝了下去……
現場氣氛超熱烈。
那些跑來看現場的觀眾們可能根本沒意識到什麼問題,她們是真被撩得很激動了。
在她們眼中,主唱太好看,吉他手也帥,鼓手看起來超賣力氣,貝斯手有點兒靦腆可那麼也努力地在彈奏著。他們和別的團真是一點兒都不一樣!
別的團每次上節目都仿佛神遊(假唱又不需要賣力氣)。
只有他們這個團是全程不划水地敬業表演,認真到感動英國,太棒了!
然而,這一刻……
他們不是樂手,他們是演員。
——玩得開心吧,吉米?
——God,I'm good!彈吉他,我一定也是最棒的!
——哥們,清醒點兒,你拿的那把吉他根本就沒聲。
作者有話要說:【注】本章的梗來自綠洲樂隊OASIS,他們在假唱節目中,搞過一回主唱和吉他手換位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