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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一向喜歡出風頭的貝斯手西奧在彈奏時,在表演時卻很少和觀眾互動。
他每次都自顧自地手指翻飛,神色癲狂地沉浸在音樂之中,瘋狂地甩著腦袋,同時也甩著皮夾克上的一排排地流蘇,大力地揮動手臂,扭動身軀,一個個音符飛出時,就像是飛機低空而過帶來的陣陣呼嘯。
這四個人在台上演奏時,說不出的合拍和默契,完全融為了一個整體。在張揚著音樂才華的同時,也充分利用自身所具備的一切優勢,肆無忌憚地向著觀眾散發出一支搖滾樂隊所能展現出來的全部能量和極致的激情。
他們像是一個巨大的漩渦,將周圍的一切全都捲入其中,隨著他們旋轉、飛舞。
觀眾們根本沒辦法轉移注意力,只能目不轉睛地望著舞台,心跳隨之加快,臉上也情不自禁地混雜著驚喜、痴迷和狂熱的光芒。
在部分見多識廣的樂評人眼中,行星樂隊在音樂上的創新並不大,可他們的演出就是說不出的迷人,尤其是那種奉獻出一切的激情,完全是從頭燃到尾,絕沒有一秒鐘的敷衍,誓要讓觀眾的每一英鎊都花的物有所值。
在這樣的氛圍下,背負著任務兒來的樂評人們和音樂記者們,儘管臉上還在掙扎著想保持冷靜理智的局外人立場來思考,卻又在這種氣氛地感染下,難以控制地也沉浸了起來。
整整快兩個來小時的演出,全場的觀眾已經沒有坐在原位的了。
他們全都站起來,隨著音樂搖頭晃腦,扭動身體。
這時候,時間也已經臨近演出的尾聲。
金髮的主唱仍在在舞台上沒有絲毫懈怠地邊唱邊跑動著調動大家的情緒,儘管他的嗓音已經漸漸能聽出一點兒沙啞。但這種沙啞並沒有影響他的演出效果,反而在唱那首<非洲野牛>時,帶來了別樣的狂野感覺。
尤其是當他重新跑回舞台中央,猛地跳上音箱,神明一般居高臨下地俯視全場時……
所有人幾乎控制不住地為他尖叫起來:「吉米!吉米!吉米!」
詹姆斯俯視著觀眾們,被汗打濕的金髮垂在額角,臉頰潮紅,這些都昭示著身體上的疲憊,可那雙綠色的眼睛中卻依然有著亢奮的神采。
所以,僅僅只停頓了幾秒,他就又一次朝著觀眾們笑了笑,重新舉起麥克風,身子向後微仰,用盡全身力量地嘶吼出了最後一句歌詞,然後,重重地將麥克風砸在了舞台上。
在觀眾的尖叫呼喊中,舞台的燈光熄滅了!
詹姆斯幾乎立刻控制不住地蹲下去,疲憊地喘息著。
這時候,吉他技師迅速地跑上舞台,拿著另一把不同音色的吉他遞給蘭斯。
蘭斯一邊換吉他,一邊低聲地詢問著自家主唱:「沒事吧?」
詹姆斯向後擺擺手,示意沒事。
另一名工作人員也跑過來,先遞給了他一個圓形的鈴鼓,又去把麥克風撿起來,同時匆忙地布置了一下舞台。
等確保一切準備就緒後……
燈光師才重新打亮了舞台的燈光。
翹首以盼的觀眾們立刻爆發出更加熱烈的掌聲。
詹姆斯重新站直身子,晃了晃那個鈴鼓,沒事人一樣地笑著從音箱上跳下來,還隨手脫掉了已經被汗浸到濕透、黏糊糊的T恤,扔到一邊,在一群人的尖叫和口哨聲中,光著上身站在工作人員剛放在那的立式麥克風前,眨著一雙無辜的綠眼睛,和觀眾們開玩笑地介紹說:「各位,下一首歌,也是這場演出的最後一首歌——[Crazy Lance].」
黑髮的吉他手立刻較真地轉過頭,對著旁邊的一個麥克風糾正說:「是[Crazy Never Die].」
詹姆斯朝他做了個鬼臉,故意加重語氣地重複了一遍:「哦,Crazy……Crazy Never Die.」
蘭斯不再糾正,反而無奈地朝他一笑。
此時,被周圍氣氛帶入其中,已經過度投入,差點兒忘記正事的樂評人們和音樂記者們也終於如夢初醒。他們急忙集中注意力,等待著這首超長單曲的現場演繹。
可事實上,這些人的心中已有定論。
僅僅從之前引人入勝的精彩表現就可以看出,除非是舞台上的四人有誰意外出現失誤,否則,這首單曲只要保持之前那幾首歌的水準,就絕不會讓人失望。
這時候,詹姆斯又在搖鈴鼓了。
他用鈴鼓發出清脆而密集的鈴聲來提醒觀眾們:「嗨,聽,Guitar,Guitar!」
於是,一陣奇怪的吉他音緩緩響起……
觀眾們下意識地將目光從金髮主唱身上又移向了俊美的黑髮吉他手。
那些懂行,又曾事先聽過這首單曲的部分樂評人們立刻精神一振,在心中暗暗地說了一句:「來了,極具布魯斯風情的滑棒吉他。」,
所謂的滑棒吉他,是一種吉他的彈奏技巧。
它最早起源於黑人音樂,早年那些生活在底層的黑人吉他手彈吉他時,在較為簡陋的環境中,會直接拿啤酒瓶,或者切掉啤酒瓶主體後,僅拿瓶頸來充當滑棒使用,所以,這個技巧又被叫做bottle neck,甚至,現在一些吉他手想裝逼時,仍然會拿啤酒瓶來演奏。
蘭斯顯然對拿什麼啤酒瓶裝逼不感興趣。
所以,他僅僅是在左手無名指處戴了一個圓柱形的金屬指套,將琴弦按出一陣陣地顫音,同時,右手的手指夾著撥片,也在輕輕地撥弦。在這個過程中,他的神色異常專注而陶醉,普普通通的吉他隨著他的彈奏,發出了少見而哀婉的音色,那是一種仿佛在琴弦上抹了黃油一般地順滑感,一聲又一聲,如泣如訴,幾乎能把人的心都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