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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我穿個破麻袋,那也是我自己的東西。」
他私下對詹姆斯說:「你不覺得,蘭斯有強迫症嗎?他總喜歡掌控周圍的一切。」
詹姆斯覺得他想多了。
作為家中最小的孩子,他太習慣被這種被親爹親哥從頭管到腳的日子了。好意見接受,不好的意見想辦法陽奉陰違就是了,非要一天到晚叫囂什麼獨立、個性,絕對會被親爹親哥聯手打爆!
而且,他也確實對外在形象設計方面一竅不通,審美更是慘絕人寰。
於是,幾乎沒怎麼考慮和掙扎,就很輕易地順從了蘭斯的所有想法,任由對方按照喜好來打扮自己。
當林德再次見到弟弟的時候,差點兒把嘴裡的茶全噴出來。
亂糟糟鳥窩一樣的金髮被打理成型,終於完整地露出了那張白皙乾淨的臉,眉毛也修剪過,一個總是邋邋遢遢穿運動服和深色工裝、踩一雙舊雨靴的傢伙,居然也會有換上不禁髒的白襯衫、牛仔褲和球鞋,看起來乾乾淨淨、像大教堂壁畫上金髮碧眼小天使的一天?
「你這是被,被包養了嗎?」
「……不好看嗎?」
「當然,看起來像極了娘炮!」
「Fuck you!」
早知道會這樣,混蛋哥哥!
詹姆斯沒注意到林德一瞬間不怎麼高興的彆扭表情,也忘記了當年自己評價蘭斯的照片時,也曾用過『很娘』這樣的形容詞,反而在心裡埋怨哥哥不說好話。
然後,他沒有在家裡多停留,很快就又興沖沖地跑出去找蘭斯了。
這種表現毫無疑問帶給了林德一種「弟弟徹底不再屬於我」的強烈失落感。
但詹姆斯的心中,現在只有唱歌、樂隊、表演、俱樂部、新交的好朋友蘭斯。
尤其是最後一項。
在剝離學霸和學渣的光環,在徹底熟悉並打開心扉後,性格截然不同的他們無比驚奇地發現,彼此在音樂上居然有著太多的共鳴。
他們在一起聽唱片時,完全不需要任何言語交流。只要聽到好的地方,他們立刻會抬起頭對視一眼,毫無疑問,總能從對方眼中看到相同的讚賞目光;而聽到不好的地方,又幾乎會在同時咒罵出聲,完全的心意相通、品味一致。
這種一致又間接促進了兩個人在舞台上的合作。
主唱不再全場亂跑,開始頻繁地在主音吉他手身邊蹦蹦跳跳,轉來轉去,一會兒要把金毛腦袋靠過去,一會兒又要伸手去摟肩膀,一會兒出現在左邊,一會兒出現在右邊,一會兒又在後頭蹦蹦蹦……可以說是極其制杖,鬧得人陣陣眼暈。
但那場面卻又十分不科學的美妙,總能讓人看得目不轉睛。
蘭斯的五官精緻,但不笑時,深黑的發色會讓他在氣質上顯得有幾分高冷,像是生在懸崖邊的凌霄花,漂亮是漂亮,可危險又有距離感,是可望不可即的美;
而金髮的主唱卻截然相反,他在把過多又亂糟糟的頭髮梳理好後,完整地露出了一雙精靈般的綠眼睛,每每毫無形象,肆無忌憚咧著大嘴,呲著兩顆虎牙大笑的樣子,可以說十分可親可愛,毫無一點兒架子和距離感,仿佛你只要一伸手,就能輕而易舉地觸摸到他、擁抱到他,甚至輕輕親吻到他……
後者的親切感巧妙地中和了前者骨子裡散發出的冷淡。
當他們在碰觸彼此的那一刻,冷淡的人,唇邊會出現一抹冰雪初融的淺笑,手指撥動,電吉他發出近乎炫技般的激烈鳴叫;看起來鬧騰的傢伙,綠眼睛也會流露出一抹溫柔,低音唱得千迴百轉。
這就像是把鋁絲放到空氣中點燃,一下子就能迸射出耀目的白光。
奇妙的化學反應!
只要他們對視、微笑、腦袋湊在一起低聲說幾句話……
無數觀眾就會情不自禁地在舞台下瘋狂尖叫。
在這種時候,連之前看不慣蘭斯對詹姆斯『指手畫腳、多管閒事』行為的西奧,也只能不怎麼情願地承認:「如果不是蘭斯,我想不到吉米能有這麼耀眼。好吧,也許蘭斯將來不當吉他手了,還可以去乾乾造型師的活兒。」
然而,正當詹姆斯每天開開心心唱歌,表演也越來越受歡迎,和蘭斯漸漸親密無間的時候……
某天,蘭斯卻拒絕了他『一起玩』的邀請,理由是:「我得回家補作業了。」
空氣瞬間安靜。
好不容易拉近的距離,一下子變得有幾萬光年那麼遠。
詹姆斯不敢置信地望著他,在補作業這個可怕詞語下,近乎敬畏地瑟瑟發抖。
第15章
蘭斯說補作業的時候,大家剛好因為俱樂部裝修而休了兩天假。
他們聚集在鮑德溫租住的小屋子裡,席地而坐,熱火朝天地聊著前幾天的表演和俱樂部中發生的一些樂子。
但這些熱鬧的聲音,在蘭斯輕描淡寫地說出補作業後的那一刻,全都消失了。
詹姆斯僅僅是對所謂的『作業『生出了敬畏心理,其實並沒有立刻反應過來這意味著什麼。
但鮑德溫的反應卻非常迅速。
他猛地轉過頭,力道大得讓人擔心他會扭到脖子,表情也極度震驚,衝口而出就是一句:「你還要上學?」
蘭斯順口就給出了肯定的答覆。
他懶洋洋地用手指夾著根香菸,漫不經心地吐出一個個煙圈,神色平靜的像是說『我今晚要吃三明治』一樣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