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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德溫和西奧喬裝打扮一番就帶著幾個保鏢出門逛街去了。
詹姆斯本來想湊熱鬧地和他們一起去玩的,但前天晚上打遊戲通宵,第二天沒能爬起來。
而蘭斯食物中毒後,腸胃一直感覺不太好,情緒鬱郁,懶得出門,所以,挺有閒工夫地去陪狗玩了。
他一邊散步,一邊隨手扔出一個小型的塑料飛盤,圍在他腿邊的小黑狗吉吉每次都會如離弦之箭一般,猛地衝出去,然後,一個飛撲去叼住飛盤,用力搖著尾巴,顛顛跑回來,乖乖地把飛盤遞到主人的手裡,眼巴巴地仰著頭,等他先拍拍自己的頭,再把飛盤扔出去。
如此循環往復。
雖然蘭斯完全不能理解『狗咬飛盤』的樂趣到底是什麼,但他心情好的時候,是很願意滿足對方的。
但當他第三次隨手扔出飛盤時,由於沒看太仔細,也沒控制力道,把飛盤不小心扔到了旁邊的一個小水坑裡。
考慮到小黑狗吉吉目前只是只沒長大的小小狗,那個對人很淺的水坑,對它來說就有點兒深了,蘭斯立刻決定不為難狗,自己過去撿。
但沒想到的事……
小黑狗吉吉勇敢地跳到了水坑中,施展著祖傳的狗刨技巧,撲騰著水,成功地靠近並一口咬住飛盤,又從水坑中掙扎著爬上岸,抖了抖毛,再次顛顛地朝著蘭斯跑過來。
蘭斯見此,不禁勾起唇角,笑著誇了一句:「好狗狗!」
這時候,剛剛在睡懶覺的詹姆斯也從車上走了下來。
小黑狗吉吉眼睛一亮,直接略過了誇獎自己的蘭斯,卻興奮地朝著詹姆斯跑過去,還把那個好不容易叼回來的飛盤放到了詹姆斯的腳下。
蘭斯伸出接飛盤的手,僵硬地停頓在了半空中。
他望著小黑狗吉吉,神色充滿了不敢置信的震驚,既為他不顧一切下水也要撿飛盤的勇氣,也為他毫不猶豫背叛主人的不忠誠……
詹姆斯毫無所覺,也不嫌髒地抱起了吉吉,還高高興興地低頭親了親它的小鼻子。
一人一狗同時轉過了頭,兩雙明亮的眼睛開心地望著蘭斯。
然而,蘭斯望著他倆,並沒有感受到相同的歡喜。
他仿佛受到了雙重背叛,面無表情地望著一人一狗,難過地默默走開了。
但沒人,也沒狗注意到他。
詹姆斯成功代替蘭斯,和吉吉玩起了丟飛盤遊戲。
從那以後……
小黑狗吉吉就成了詹姆斯的狗。
第113章 嘿嘿老爸
蘭斯冤枉了詹姆斯和吉吉……
這一人一狗絕對沒背著他做了什麼,而是因為吉吉這條狗從來沒有什麼忠誠的概念。
這是一隻傻狗。
它對所有的人類都很友好,經常傻乎乎地跟著人跑,誰給吃的、誰陪它玩,它就會對誰討好地搖尾巴。
因此,哪怕時不時還是怕被狗咬的詹姆斯也沒辦法再去怕這條傻狗了。
但當他回家……
林德看到他居然抱著一條狗的樣子,還是吃了一驚:「天,你不怕狗了?」
詹姆斯得意非常地告訴親哥:「我帶著吉吉的狗毛,對了,吉吉就是我抱的這條狗。帶著狗毛,它就不會咬我了。」
「你說帶著狗毛是什麼意思?」
林德困惑不解地問。
這時候,蘭斯還沒去接受採訪,說出事實真相。
所以,詹姆斯對狗毛理論深信不疑。
聽到林德問,他立刻炫耀地把蘭斯『帶著那隻狗的狗毛就不會被那隻狗咬』的知識點告訴了親哥。
很難形容林德那一刻的表情。
在弟弟參加樂隊、出門闖蕩、並且賺了大錢後,他一度失落地想:「Our kid長大了,以後再也不需要我了。」
但萬萬沒想到的是……
哪怕參加樂隊、出門闖蕩、並且賺了大錢後,傻弟弟還是那個傻弟弟。
林德忍不住咆哮:「你腦子進水了嗎?居然信這玩意兒!」
詹姆斯辯解了一句:「可真得管用,吉吉就沒咬我。」
「狗又不是都咬人。」
「胡說,狗就是都咬人的。」
有著被狗追咬陰影的詹姆斯立刻反駁。
不善言辭的林德說不清楚,只能惱火地問:「你到底信你哥,還是信你那個傻逼隊友?」
「呃……哥啊。」
詹姆斯儘量語氣緩和地說:「我當然是信你的,但你也有不知道的東西啊!這個不是信不信的問題,是知道不知道的問題。不知道又不是什麼丟人的事,你看,我以前也不知道這個方法,還是蘭斯告訴我的。真的,蘭斯知道的事情可多了!」
林德險些被傻弟弟氣死。
去你媽的可多了!
帶狗毛也叫知道的事情多嗎?
這事鬧得他心裡不爽。
尤其是,前不久蘭斯上門做客,半夜還拐走了自家弟弟。
林德憋了一肚子的火,對蘭斯的好感值降到最低,心裡只有一個想法:「王八蛋小白臉,天天拐我弟弟、騙我弟弟,真他媽想弄死他!」
可詹姆斯對蘭斯很信任。
不管誰說那傢伙什麼,他都會下意識地給出反駁的話語。
林德非常憋屈。
而且,投鼠忌器。
畢竟,蘭斯是詹姆斯的隊友。
他一方面想『毫不留情地揭穿那個小白臉虛偽醜惡的真面目』,一方面又顧忌『隊友間關係不好會不會影響傻弟弟的事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