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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詹姆斯完全不會有什麼意見,因為他一直認為樂隊是四個人的,平時以自己為主是音樂需要,因為主唱在舞台上本來就有先天的優勢,可現在,蘭斯想要以吉他為主做一首歌,也沒什麼不可以的。
因此,他全程都非常配合,尤其是在那段吉他的Solo中,始終目不轉睛地注視著蘭斯的手,豎起耳朵聽著旋律,在需要自己出聲的時候,絕不會早一秒,也不會晚一秒地立刻開口。
而這種恰到好處地配合,無疑給蘭斯的彈奏帶來了非常積極的作用。
合作演出最怕地就是搭檔跟不上自己,最後,不但沒有強強聯手,反而失去自己的優勢。可相反,一旦兩者默契非凡,珠聯璧合時,卻又會帶來另一種極端地爽感,那種感覺強烈地像是兩個互相吸引的精神體在世界的另一個層面中抵死地糾纏在了一起,然後,一起盡情地釋放自我。
於是,在這段以吉他為主的Solo中,他很快就high了起來。
知道嗎?
但凡痴迷搖滾樂隊的人,都會對吉他手痴迷。
吉他手是樂隊真正的技術大師,是在狂風暴雨中掌舵的優秀水手。
當他們馬力全開的時候,看著吧!
兩條長腿叉開站立,旋轉大輪臂,瘋狂地掃弦,將吉他舉過頭頂……
他們有數不清的方式來搶奪觀眾們的眼球,野性地像是南非草原草叢深處的一隻豹子,潛伏時優雅從容、不露聲色,但當他們開始奔跑捕獵時,又矯健而兇猛。
觀眾們很快為之目眩神迷,鼓掌喊好。
這一刻,詹姆斯笑得特別開心。
他在一旁心甘情願地搖著鈴鼓,並時不時地開口去配合吉他,心中沒有一點兒被搶風頭的感覺,反而有一種奇妙的情感,就像是正在對著觀眾們炫耀什麼一般,炫耀自己超棒的樂隊,也炫耀自己的吉他手……
「他那麼棒,但他是我的吉他手。」
只要這麼一想,他就覺得世界無比的美好。
而當漫長又激烈的吉他Solo終於告一段落,旋律漸漸低沉。
蘭斯重新從舞台中央開始慢慢往旁邊挪動,也重新將位置讓給自家主唱。
然而,他的金髮主唱卻剛好站在他身後不遠處,那雙明亮、會說話的綠眼睛裡,幾乎是不加掩飾、清清楚楚地寫著讚賞和崇拜。
蘭斯抿了抿唇後,心裡高興,卻又有些不好意思地露出一抹笑容。
舞台絢麗的燈光中,他長長的睫毛下,一雙藍眼睛流光溢彩,顛倒眾生。
詹姆斯一時間只顧看他,險些把最後一段歌詞都給忘了。
幸虧之前排練了無數次,憑著本能,他也完美地唱完了最後一段,總算是給這次的首場演出畫下了完美的句號。
——很奇怪!
——行星樂隊在現場的演出和他們在錄音室做出來的唱片,完全是兩個版本。
在演出結束後,一名樂評人在自己的專欄中,這麼滿是困惑地寫著:[聽過單曲唱片,又跑去看完了現場的我,仿佛認識了兩支不同的樂隊。歌曲內容雖然是一樣的,可比起唱片中每首歌雖也較快、但尚符合流行的正常節奏;現場版本的歌曲,在節奏上起碼快了兩倍不止。]
[並且,兩者在表達方式上也有一些差距,錄音室版本聽起來相對溫和傳統,而現場版本更具攻擊和叛逆性。然而,我們不得不承認的是,不符合傳統的現場似乎更為精彩,他們的改變給觀眾們帶來了巨大的衝擊感。與此同時,主唱和吉他手的現場表現也非常的放縱和……性感。]
比起這名中立樂評人不解和困惑……
一直致力於黑行星樂隊的樂評人戴利先生的話,這一次依舊非常有意思:[我收回之前『主唱去買煙』的錯誤評論,行星的吉他手顯然不會放主唱出門去買煙的。因為,蘭斯溫菲爾德在舞台上明顯有了兩把吉他,一把跨在腰間,一把站在他眼前。]
——蘭斯溫菲爾德有兩把吉他,一把跨在腰間,一把站在眼前!
他顯然依舊在持續諷刺樂隊中金髮主唱那消失的存在感。
可所有行星的歌迷在看到這個評價後,簡直都想撕扯著頭髮尖叫了:「操!他媽的為什麼一個黑能寫出這麼好聽的話!」
與此同時,詹姆斯也饒有興趣地朝蘭斯問了一句:「你看那個戴利這回寫的評論了嗎?」
蘭斯這會兒正倚著牆,伸著長腿,懶洋洋地坐在地板上,懷裡照舊抱著他的寶貝吉他。
聽到這句話,他隨手亂撥了幾下弦,若無其事地回答著:「看了,但還是老調重彈,沒什麼意思。」
「是挺沒意思,不過,按照他的說法……」
金髮碧眼的主唱壞心眼地突然趴到了他的腿上,開玩笑地問:「你要不要先把吉他放下,試試來彈彈我?」
第65章 Well done
[在我說完那句無心的玩笑話後,蘭斯看我的目光有點兒嚇人。]
詹姆斯咬著筆頭,歪著腦袋想了想,在日記本上繼續寫:[可我卻覺得很有趣,他當時是聯想到了什麼嗎~?反正……我肯定是比他的吉他強他媽百倍不止吧,最起碼我不會找他要五千英鎊。]
他再次停筆回憶,唇角幾乎控制不住地彎起了一絲弧度。
然後,他帶著這抹不自知地笑意低頭寫:[好吧,如果現在還說什麼不明白的話,那我就是在裝傻了,雖然我確實會裝傻。可除了裝傻,我能怎麼辦啊?總不能說『哥們,你這麼看著我,是想和我有點兒什麼sex方面的關係嗎?』拜託,先不說他有沒有這方面意思,反正,我是問不出口這種話的。最關鍵是,我還不確定自己到底愛不愛他呢?唔,這點兒倒是不用懷疑了,我肯定是很愛他的。但……我要和他上床嗎?嗨,那可和舞台上的演出不一樣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