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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兒正是大中午,陽光正好,所以即便撲棱蛾子自帶打光,也不算多引人注意。可如果要打破屏障,鬧出的動靜就不止這點了。
好死不死的,路易十四出現了。
如今的路易十四跟陳添上次見到的很不一樣,他看起來仍然那麼俊美,金色長髮,水滴耳墜,脖子上還有玫瑰的紋路,可眼神里已經多了一分殘忍殺意。
猩紅的披風遮住了他握劍的手,那雙手纖細、白皙,卻有繭子,讓人毫不懷疑,他能隨時拔劍出來,一劍斬下你的頭顱。
他走得很快,步履如風,禁衛軍跟在他的身後,沉默肅殺,而內侍官一路小跑跟隨在他身側,恭敬地低著頭說話,短短一會兒,額頭上就已經滲出了汗。
路易十四沒有片刻停留,很快便穿過花園。待他的身影消失,陳添終於長舒了一口氣。
這是在遊戲裡,可遊戲做得太逼真了,陳添剛才竟然下意識地屏住了呼吸,真切地感受到了來自路易十四的壓力。
而且他知道,路易十四肯定就在不遠處的書房裡,他沒有走遠。
「路易十四到底什麼水平?你知道嗎?」他小聲問。
「魔武雙修。」殷綏沒有正面跟路易十四交過手,但他知道得要比別人多一些,「記得【玫瑰炸彈】這個技能嗎?那不是王室專屬,是路易十四自創的,他是個天才。水妖王不是他的對手。」
陳添真情實感地想罵人,又真情實感地問:「我現在去抱路易十四的大腿,還來得及嗎?」
「嘖。」殷綏又抬手把他的腦袋扣下來,躲過遠處箭塔里的哨兵的視線。等那哨兵轉過身去,他才把陳添放開,道:「你還不如抱我的大腿。」
陳添下意識地想到了殷綏給他發過的那張照片,大腿是條好大腿啊,可也不是這麼個抱法。不過殷綏既然這麼說,肯定是有辦法了。
「那這位英俊瀟灑強無敵的賞金獵人閣下,你有什麼好辦法呢?」陳添吹起彩虹屁來,總是那麼的流利。
殷綏笑笑,「等時機。」
第63章 愛格的孩子
陳添沒想到, 殷綏說要等時機,這一等就等到了晚上。遊戲裡的晚上。
殷綏也沒想到,整整兩個多小時的潛伏, 陳添竟然堅持下來了。沒有抱怨,沒有催促, 沉得住氣, 絲毫不亂。
這讓殷綏對陳添生出一絲欣賞來,無關乎什麼特殊的情愫, 就是純粹的欣賞。有時候聰不聰明是一回事, 能不能沉得住氣,是另一回事。
在這兩個小時裡, 路易十四來了又走,他們還見到了其他潛進來找地宮入口的玩家。他們看得見對方,但對方沒看見他們。
等待的時機又到底是什麼呢?
是一個未完成的任務。
殷綏告訴陳添,「當初我無聊就來王宮閒逛, 有一次,碰到了一條龍,觸發了一個任務,叫《愛格的孩子》。」
陳添剛開始聽到的時候很詫異,殷綏說出「神格」這兩個字的時候就夠詫異了, 怎麼又來一條龍?
殷綏繼續道:「時間之龍愛格,他經常會到圖察的王宮裡來偷喝時光之井的井水。」
愛格是一條全身鱗片如同寶石璀璨的小胖龍,那天晚上,他把自己縮小成人類小孩那麼大,像往常一樣偷偷跑過來喝水。但他太貪心了,一次喝太多,別人醉酒, 他醉水,被井水裡蘊含的魔力撐著了,睡在草叢裡打呼,被殷綏當場捕獲。
愛格不像其他的龍族那麼蠻橫霸道,動不動就一口龍息把人掀翻,也不那麼討厭人類,他被發現之後還怪不好意思的,讓殷綏幫他保密。
殷綏答應了,於是觸發了任務。明明是他發現愛格偷水喝,為什麼任務的名字叫《愛格的孩子》,殷綏至今也不知道答案,因為很快就是第一次國王遊戲,國王遊戲後他就退遊了,任務也就被迫擱置。而這個任務的下一環,是繼續在王宮偶遇愛格,但沒寫明具體的時間和地點。
幾年過去,任務還沒顯示失敗,那就證明愛格還會再次來到王宮。他的目的是偷水喝,那他肯定可以毫無阻礙地穿透魔法屏障。
陳添只能說:「這位龍,真是好毅力。」
喋血大盜尤金從王宮偷東西,那也只是偷個一次。愛格呢?這都多少年了,他怎麼還在偷。為了喝口水,真是太拼了。
不過他們也不能確定愛格是不是每天都來,只能繼續等下去。而在他們等待的這段時間裡,地宮已經打起來了。
陳添讓程錦宏三人不要輕舉妄動,但小貓和五芒星卻打算無論如何也要把白鬍子侏儒救出來。他們再次對禁衛軍發起了挑戰,還用上了戰術。那場面,讓程錦宏一時間以為自己在打地道戰。
柴可夫雞蛋一直跟他們一起行動,他對白鬍子侏儒也很感興趣,但最感興趣的,還是時光之井。
陳添沒有把他在王宮裡的發現瞞著,因此柴可夫雞蛋比對著王宮花園的位置,也帶著程錦宏三人找了過去。
此時的地宮還是個半成品,連毛坯都算不上,到處是被抓來的矮人和人類工匠,各種建築材料堆得遍地都是,燈光又不算多明亮,倒是方便了他們的行動。
可越靠近花園的位置,他們走得就越是艱難,因為這裡的時間是混亂的。
空氣中到處瀰漫著時光魔力,每個人的時間都被影響了。從上帝視角看,柴可夫雞蛋走得很快,大步流星,但後頭的程錦宏卻在做慢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