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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子說:「不是案子的事。駝哥,是這樣的……」

    滕燁這個時候搶走了梅子的話,對駱揚說:「小駱,是這樣的,我想了想晚上還是讓小梅陪我去吧。你這段時間忙得都沒休息過,今天就回家好好休息一下。」

    駱揚看看他們,想了起來。

    這時手機響了,是秦勉打給他的。電話那頭的秦勉狀態不是很好,駱揚有些擔心,但又不想讓滕燁和梅子聽到電話內容,就走到外面去接電話了。

    和秦勉通完電話後回來,駱揚說:「滕庭,我今天晚上還真的有事。那還是讓梅子陪你去吧,梅子需要多多歷練,我就不去了。」

    「好。」

    簡直是皆大歡喜。

    ……

    下班了吃過晚飯後梅子就跟著滕燁來到錢隴潮府小區的活動室。業主委員會主任潘主任、五名業主代表、社區主任和綜治調解員、司法所的一名同志,以及物業公司的代理律師陸陸續續地到了,大家互相認識一番後就坐下來談正事了。

    錢隴潮府這個樓盤是天誠集團和另外一家地產公司一起合作開發的,竣工交房後前期物業是盛開物業公司。而這家盛開物業公司的實際控股人是天誠集團。

    業主委員會潘主任介紹基本情況:「房子是兩年前交付的,目前整個小區的入住率還算可以。已入住的業主普遍反應物業不作為,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小區衛生保潔、公共安全管理、設施維護、綠化等幾個大方面。幾位代表接下來會作具體闡述。我們的要求其實很簡單,基於物業的不作為,第一,我們要求物業免掉所有業主的物業費。第二,我們接下來會召開業主委員大會,討論更換物業公司。我就說這麼多,接下來我們來聽聽幾位代表是怎麼說的。」

    五名業主代表已經躍躍欲試。

    第一位業主代表將一份請願書擺了出來,這份請願書上密密麻麻的全是業主的簽名和捺印。

    這位業主代表說:「這上面的兩百三十六個業主簽名,表明大家的想法和看法都是一致的。因為物業實在太差,所以我們不該交物業費。還有就是,我們要求撤換物業公司。」

    物業方的代理律師說:「實話說,盛開的老闆也不想做這個小區了。這個小區人員複雜,太不好管了,每次催物業費都求爺爺告奶奶似的。」

    盛開物業公司委託的這個律師姓顏,是個名不經傳的小律師。顏律師前期做了不少工作,包括幫忙統計兩年來未交物業費的業主的名單,並一一出具催告物業費的律師函送達給業主,無法送達的則上門張貼。因為上門張貼這個事,物業方和業主方發生過幾次衝突,最後都是以報警了結。也正是因為這個小區屢屢傳出業主和物業的衝突,所以上面也開始重視起這個事情來了。盛開物業公司決定退出錢隴潮府,但在退出之前,物業費都收齊啊,所以就有了這次這個糾紛。

    律師的話一落,就引來了業主代表們的強烈不滿。

    「你是律師是吧,你給我說清楚什麼叫這個小區人員複雜,不好管?你這話是什麼意思?雖然我們很多不是你們金州本地人,但也是新金州人啊,我們也想在這好好工作好好生活的。你一上來就歧視我們,給我們戴帽子,還有什麼好談的?我看今天這會不談也罷!」一位很槓的業主直接甩臉就走。

    業主委員會潘主任、其他幾位代表以及社區主任、調解員都拉著他,勸他,他才勉強又坐了下來,但臉色是真不好看。

    潘主任對顏律師說:「顏律師,你是律師,請你說話注意一點。新居民怎麼了?他們也是通過自己的勞動和努力在金州買的房子,怎麼在你眼裡就成了人員複雜了?人員複雜是什麼意思?我國憲法都說了每個公民都是平等的,你一個學法律的發表這種地域歧視、三六九等的觀點你覺得合適嗎?」

    其他幾位業主代表附和:「就是嘛!說的那是什麼話!」

    滕燁也提醒顏律師:「顏律師,大家坐下來談的前提是人人平等,如果你不轉變你的態度,那今天這會確實沒什麼好開的。」

    業主代表們齊聲說道:「對!法官說得對!」

    迫於壓力,顏律師不得已當場道歉,承認自己剛剛說錯了話,接受各位的批評。

    業主代表們也都接受了他的道歉,畢竟今天是來討論正事的,不是來吵架的。

    接著,業主們開始一個接著一個地闡述物業不作為的事實,並出示相關證據。比如照片、視頻等等。

    「我們10幢的電梯和樓道燈都壞了,跟物業說要物業聯繫人來修,可是過了一個多月都沒見人來修。住在我樓上的那家的阿婆,有天晚上下來扔垃圾,因為沒有電梯也沒有燈,踩差了一個台階從樓梯上摔了下來,摔斷了盆骨,現在還在醫院治療呢。還有那個電梯,不修好怎麼行?一幢樓總共十五層,住在十層以上的住戶每天上下班不是要累死了?這還都是小事,我們就擔心住在樓里的小朋友不知道電梯壞了,萬一出個好歹,這個責任你們物業背得起嗎?新聞里不是經常報導電梯事故的嗎?真的很恐怖,會出人命的!」

    滕燁問:「那現在電梯還是壞的嗎?這個要儘早修。」

    「不,我們一棟樓里的住戶湊了錢找了個師傅修好了。可是這修理費不該我們業主出啊,這明明就是物業的事情啊!所以我們覺得我們不該再支付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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