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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燁:「羅小花?」

    羅小花畏畏縮縮地說:「就是這樣的。」

    「媽,你還要做他的傀儡多久啊!」孫建鋒怒不可遏地站起來斥道。

    羅小花低下頭去,一言不發,面無表情。

    庭審結束,休庭。滕燁怕他們又再吵起來就把原告、原告代理律師還有孫建鋒、聶紅蓮等人留了下來,讓那老夫妻先離開。

    孫仲良攙著老伴羅小花走出法庭,羅小花淚眼婆娑地說:「你為什麼要和兒子鬧成這樣啊?」

    孫仲良說:「我為他們付出了那麼多,是他們先不孝的。」

    羅小花擺擺手:「算了算了,你想怎樣就怎樣吧。反正我的心啊,也已經死了。」

    前面就是女廁,羅小花掙脫老伴的攙扶,說:「我去上個廁所。」

    孫仲良就在外面等老伴。突然女廁裡面傳來羅小花「啊」的一聲,急得他想要衝進去又不敢衝進去,只能在外面干著急。

    「小花,你怎麼了?」

    廁所門推開了,老伴顫顫巍巍地走了出來,扶著她的那個人竟是梅子。

    孫仲良愣了半晌才過去,把老伴的手從人家的手裡牽回來。

    孫仲良像教訓孩子似的教訓老伴:「你說你腿腳不方便就走慢點嘛,走那麼急幹嘛?」

    羅小花說:「開了老長的庭,我真的憋不住了,庭上我也不敢說,怕影響法官他們。不過幸好這位法官扶了我一把,不然我這把老骨頭就廢嘍!」說著轉向梅子,笑著說:「法官啊,剛才謝謝你啊。要不是你扶住了我,我這次就完了。你不知道啊,我前兩年被車撞倒過,留下了病根。」

    梅子微笑著說:「這都是我應該做的,奶奶您別客氣。」

    「對,她說的太對了。他們法官,他們公務員本來就是為人民服務的,你跟她道什麼謝。」孫仲良拉著老伴轉身離開,「快走吧,趁孫建鋒和聶紅蓮還沒出來,不然我們就走不了了。」

    梅子站在走廊的盡頭,看著這對老夫妻踉蹌、孤寂的背影,莫名地感到難受。

    ……

    下班前滕燁關照了門房大爺晚上把法庭的衛生打掃一下,明天司法開放日,會有其他單位的人來參觀、學習。門房大爺樂呵呵地答應下來,立馬就去拿拖把拖起地來。

    滕燁回到辦公室整理公務包,他抬頭看看他對面也在收拾東西的梅子,問:「周末有沒有空?」

    「啊?」梅子抬起頭來,一副迷迷糊糊的樣子。

    滕燁說:「我高中同學是一名心理醫生,可能你聽過他的名字,他叫盛捷,是國內比較有名的心理醫生。」

    「什麼?盛捷?」梅子的眼睛頓時亮了起來,「清華大學高材生,留學英國約克大學,心理學碩士,盛捷心理諮詢中心主任。治療方式新穎,並非單一的依靠藥物,找他看病的人很多很多,一般人很難預約的到,我從前想給我媽預約一個號,排了兩個月都沒排上,就放棄了。他竟然是滕庭你的同學啊!」

    滕燁說:「周末我們幾個要好的高中同學打算聚一聚,他會來金州,如果你有想法的話到時候聯繫。」

    梅子說:「好啊!不過,我聽說他收的費用很高。」

    滕燁笑了:「這個你不用擔心,我會搞定他的。你就放心地把你媽媽帶來。」

    第四十四章 醫生  老滕他騙了你。

    開放日的當天, 三個鎮的各村綜治調解委員會主任以及人大代表來向陽法庭參觀、學習,聽取庭長滕燁對向陽法庭無紙化辦公的具體介紹,並當場試驗網上立案。

    滕燁說:「無紙化辦公的一項重大改革就是從以前的窗口立案變成網上立案。很多人工作日要上班, 沒時間過來提交立案材料,那麼他就可以通過這個微法院的平台提交立案材料, 我們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員看到他提交上來的案子、審核無誤後就可以馬上立案。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立案難的問題, 也大大提高了訴訟效率, 方便老百姓訴訟。」

    「這個確實好。」報國村的調解主任對其他人說,「我們村的一個要打官司,就是通過這個平台立的案, 沒兩天就通過了,他說很方便很方便。」

    「那這個要從哪裡下載?」有人問。

    滕燁說:「打開手機微信,查找公眾號中國移動微法院,根據提示註冊登記就可以了。」

    「這個真不錯,很方便。」

    「確實不錯。」

    有人又問:「咱們這個訴訟費是怎麼算的?」

    「嗯……」滕燁看看酈勵。

    酈勵會意,說:「一般情況下,確認之訴的案子一件40元。財產類案子的訴訟費都是系統計算的,因為一般都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那麼訴訟費是減半收取的。不涉及財產的離婚案子的訴訟費是150元。總而言之, 要看具體情況的。」

    「哦。」那人又問,「那麼這個訴訟費是可以退的是不是?」

    滕燁說:「這就要看最後審理結果了。如果最後的判決是完全支持原告訴請, 那麼訴訟費由被告承擔,原告預繳的訴訟費退還給原告。如果只支持一部分, 那麼原告也是要承擔一部分的訴訟費的。如果駁回原告訴請, 那訴訟費只能由原告自己承擔了。」

    那人說:「老百姓打官司其實也是要權衡一下的,訴訟費是其中一個因素。」

    滕燁說:「我們現在提倡訴前調解就是考慮到給當事人節省訴訟成本的問題。一個案子,當事人自己不會打官司, 可能就要請律師,律師費是一筆費用,到了法院以後如果能在訴前階段解決了問題那麼就不用支付訴訟費了。這其實是在幫當事人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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