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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說得玄妙一些,現代的研究者們作過不少的調查和實驗,認為莊子的這種境界可以通過打坐冥想來獲得。iv於是在心靈的澄明之境裡,主觀與客觀不再是對立的了。如果用叔本華的美學語言來說,莊子進入了「直觀」的狀態,審美主體自失於審美客體。同樣在看著濠水的游魚,惠子在一個功利型、實用型的世界裡,莊子卻已經超然物外,進入一個審美的世界了。
莊子是快樂的,所以感到魚兒也是快樂的;或者魚兒是快樂的,莊子看到了便也隨著快樂。當然不是所有人都能產生這種物我一體的體驗,即便有了這種體驗,這到底是大腦的一種幻覺呢,還是「真的」物我一體,天人合一呢?北宋年間,二程的弟子陳經正學有所得,說自己已經體認出了這個境界,程頤笑著反問道:「難道別人吃飽了,你也不餓了嗎?」(《外書》卷11)
程頤的這個反問即便有些劍走偏鋒,至少也促使我們思考一個問題:即便這種合一之境當真是一個「真相」,它究竟是在何種程度上成立的呢?
i 參見萊布尼茨《人類理智新論》,p3:問題就在於要知道:靈魂本身是否象亞里士多德和《理智論》作者所說的那樣,是完完全全空白的,好像一塊還沒有寫上任何字跡的板(Tabula Rasa),是否在靈魂中留下痕跡的東西,都是僅僅從感覺和經驗而來;還是靈魂原來就包含著多種概念和學說的原則,外界的對象是靠機緣把這些原則喚醒了。(案:《理智論》即洛克的《人類理解論》,Tabula Rasa是拉丁文,意為「白板」。)
ii 莊子曾為漆園吏,這裡以漆園代莊子。
iii 一闡提可以成佛,據呂瀓考證這個說法的原委,《涅槃經》的前後兩部分並不是同時出現的。在印度,先出了前一部分,裡邊既然明明說眾生都有佛性,又為什麼還專門提出一個一闡提不能成佛呢?呂瀓說,大乘佛教提出這個一闡提其實是有針對性的:小乘信徒們既不接受大乘的教義,更不會按照大乘教義去實踐,甚至還常常攻擊、誹謗大乘,這些人顯然是成不了佛的,那怎麼辦呢?於是大乘就專門打造了一闡提這個概念,這是為小乘信眾量身定做的。
再者,呂瀓說,梵文里「佛性」的「性」字正是種姓、種族的意思,一闡提的說法也為日後的「五種姓」開了端,這也反映了印度當時的種姓制度給佛教帶來的影響。
而當《涅槃經》的後半部分推出的時候,對佛性的描述就和以前不同了,一闡提也可以成佛了,這是因為社會環境改變了,統治者開始重視大乘,不少小乘信徒也改宗大乘了,這時候再揪著人家小辮子不放就不合適了。這段原委,竺道生當時的中國佛教界應該並不知情,結果又燃起了多年的烽煙戰火。
iv 可參考我在《中國思想地圖·老子》對Scientific American Mind, 2005.4的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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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熊熊逸 日期:2010-06-14 10:26
4.
另一方面,莊子的這個問題給了政治哲學家們以相當程度的啟發,如果不把對比擴展到物種之間,而僅在人類社會進行討論的話,對是非對錯的裁斷的確往往出自主觀好惡,而主觀好惡又是因人而異的,我的美食也許就是你的毒藥。但我們馬上會想到一些很現實的問題,譬如我篤信一隻漂亮的毒藥瓶子裡裝的是長生不老的仙丹,迫不及待地想吃下去,那麼作為知情人,你應不應該阻止我呢?或者說,你應該「在何種程度上」阻止我呢?
我們對這種情況最通用的辦法就是勸說,但如果任何勸說一概無效,即便你從瓶子裡倒出了一點毒藥毒死了一頭牛給我看,我的信念也絲毫不受動搖,你會不會把瓶子打碎呢,假使只剩下這一種方法可以阻止我服毒的話?
如果打碎瓶子會使你承擔巨額賠付,你一輩子都會被這筆賠付壓得抬不起頭來,你還堅持這麼做嗎?
如果套用莊子的理論,你以為這瓶子裡裝的是毒藥,你怎麼肯定你就是對的呢?也許從你的角度來看是毒藥,從我的角度來看卻是仙丹。如果我吃了這瓶毒藥,作為一名成年人,我在不使他人受到傷害的情況下做出了這個選擇,並完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為什麼不可以呢?即便我對瓶子裡的內容存在誤解,但我願意為這個誤解負責,這為什麼不可以呢?——這就是《莊子》所隱含的個人主義傾向,正是為中國傳統上的集體主義文化所不容的。i但是,你真的會眼睜睜地看著我服毒而死嗎?假如打碎瓶子並不會使你承擔任何賠付責任,你會打碎它嗎?
我想絕大多數人都會贊同打碎這隻瓶子的,但這就意味著另外一個麻煩,即Mi插el J.Millner指出的:「我們一旦把一個人自以為的利益和他真正的利益做出區別,我們就會冒著打開插res Taylor所謂的「極權主義的威脅」之門的風險。」儘管Millner認為莊子並沒有明確贊成那種自我就是自我利益的最佳決策人的想法,他認為很多人都在追求著事實上毫無價值的生活,他們認為自己是對的,其實他們只是受到了習俗以及一些道德訓誡的誤導罷了。所以,保持開放的心靈比急於做出價值判斷要重要得多。(Roaming Freely Inside the Cage: Social Concern in Zhuangzi and Early Chinese Thought, 1986, p278)
那麼,到底哪種風險更值得我們來冒呢,或者有什麼兩全其美的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