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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士丁尼時代最卓越突出的成就是編纂羅馬法。[115]在特利坡尼安主持下,這部法律在極短時間裡就編纂完成。首先,匯集收編了自哈德良(Hadrian)皇帝以後所有通行的皇帝立法,這部法典大量借鑑了更早時期的《塞奧多西法典》和戴克里先時代的私人法律彙編《格里高利法典》和《赫爾莫根尼安法典》。529年頒布該部新法典,冠以《查士丁尼法典》之名,其完整的版本出現在5年之後。533年出版的《法學彙編》標誌著一個更偉大的傑作問世。它是一部古典羅馬法學家作品連同皇帝立法的彙編,構成了現行法律的主體。《查士丁尼法典》雖然以更早世紀的作品為藍本,但標誌出在以前這類法律彙編工作的基礎上取得的巨大進步。而且,《法學彙編》開闢了新領域,成為將浩繁且常有自相矛盾之處的羅馬司法規定納入一個有秩序的體系內的最初嘗試。除了《查士丁尼法典》和《法學彙編》外,還有《法學總論》這部為法律學校使用的手冊,它摘編自前兩部主要著作。《查士丁尼新法》匯集了自《法學彙編》頒布以後查士丁尼發布的皇帝立法,該書的問世使《羅馬民法大全》最終完成。《查士丁尼法典》、《法學彙編》和《法學總論》是用拉丁語完成的,而《查士丁尼新法》大部分是用希臘語完成的。很快又出現了《羅馬民法大全》最重要部分的希臘文本,以及刪節本和注釋本。
羅馬法典的編纂為中央集權化國家提供了基本依據。拜占廷法學家編纂的羅馬法典以其無與倫比的清晰和說服力對所有公私事務、國家、個人及其家庭生活、公民間關係、其商業活動及其私人利益做出了全面規定。《羅馬民法大全》不是對古代羅馬法機械的和完全忠實的模仿複製。查士丁尼的法學家節選時,或者常常修改古典羅馬法律,以便使法律能夠符合適應當代社會生活的需要;或者調整法律,以滿足基督教生活和繼承希臘東方生活習俗的需要。法律在基督教影響下,逐漸向更加人性化的方向發展,特別是傾向於關注家庭生活。但是,基督宗教教義上的排他性,同時也意味著禁止所有其他宗教的信仰,完全否認其他任何宗教保護。查士丁尼時代本應該承認所有人的自由和平等,但是實際生活中卻很難落實。正是由於這一崇高觀念和基督教的部分影響,查士丁尼統治時期,奴隸的狀況得到改善,釋放奴隸也更容易了。[116]更加重要的事實是,奴隸勞動在6世紀的經濟生活中,特別是在拜占廷國家,只是次要的部分。[117]隸農已經長期成為主要生產力,而查士丁尼時代的法律並沒有絲毫促進其狀況的改善。相反,將他們固定在土地上的法律得到強化。最終,將農村大多數居民強制固定於土地的法律再度得到認可。
查士丁尼時代立法的主要特點在於其強調皇帝的權力。《羅馬民法大全》賦予皇帝權力以法律支持,它對於西方和拜占廷帝國的政治思想發展具56圖11查士丁尼於548~556年在西奈山上修建的聖凱薩琳修道院,最初為上帝之母修道院,同時也是軍事防禦的前哨要塞。現存西奈山有長期影響。在拜占廷帝國,羅馬法一直是其整個歷史中法律發展的基礎,而查士丁尼的《羅馬民法大全》是該領域進一步發展的開端。直到12世紀時,該法典被重新引入西方。這裡,通過《羅馬民法大全》這一過渡法典,古典羅馬法在完善立法和政治思想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而拜占廷法學家提供的羅馬法,直到今天仍然成為歐洲所有國家法典的重要因素之一。
查士丁尼是占據拜占廷皇位的最後一位羅馬皇帝。同時,他是滿腦子充斥其皇權神授思想觀念的基督教君主。他努力實現普世性帝國的事業就是建立在基督教和羅馬人的觀念上。對他而言,羅馬帝國完全被看作是基督教世界,而爭取基督教的勝利就像是恢復羅馬永恆輝煌一樣神聖的使命。自從塞奧多西一世以後,所有的拜占廷君主都未曾做出過如此巨大的努力以改變帝國,剷除異教。儘管從人數上看,異教當時並不強大,但是,他們在學術和文化領域尚有相當大的影響。因此,查士丁尼剝奪了他們教書的權力,並於529年關閉了異教新柏拉圖主義中心的雅典學院。被驅逐的學者們紛紛前往波斯萬王之萬的宮廷尋求庇護,同時,他們帶去了希臘學問的研究成果。這樣,在拜占廷帝國,古老的宗教消亡了,人類歷史的漫長章節結束了。
圖11查士丁尼於548~556年在西奈山上修建的聖凱薩琳修道院,最初為上帝之母修道院,同時也是軍事防禦的前哨要塞。現存西奈山 在查士丁尼時代,基督教會充當基督徒的主人和保護者,而他則始終是一個對在宗教事務中享有自主權這種看法十分陌生的羅馬人。[118]羅馬主教和拜占廷大教長被他當作僕人來對待。他指導教會事務如同指導國家事務一樣,他本人對建立教會組織的具體工作興趣濃厚。甚至在信仰問題和宗教崇拜禮儀方面,最終的決定也要由他做出,他還召集基督教大公會議,撰寫神學論文,為教堂讚美詩譜曲。在教會和國家關係發展史上,查士丁尼時代是皇帝在宗教事務中發揮影響最強大的階段,沒有任何皇帝像他一樣具有如此大的權力,真是空前絕後。
當時,最緊迫的基督教問題是教會對一性論教派的態度。對西部帝國的軍事擴張政策要求必須與羅馬進行思想溝通,因此,出現了反對一性論東方的傾向。然而,這只能增加埃及和敘利亞敵視君士坦丁堡中央政府的情緒,為柯普特和敘利亞教會分離主義運動提供新的藉口。顯然,與西部教會的和解,只能造成激起東方日益強烈反對的負面影響,而且任何傾向於埃及和敘利亞一性論教會的地區,必定意味著不僅與西部,而且與拜占廷中心省區的分離。查士丁尼力圖找到擺脫這種進退兩難局面的出路,但是沒有成功。553年,在君士坦丁堡召開的第五次基督教大公會議上,嚴厲斥責了所謂的“三篇論文”,即塞奧多利(Theodore of Mopsuestia)、塞奧多利特(Theodoret of Cyrrhus)和可能有聶斯脫利派傾向的伊巴斯(Ibas of Edessa)等三人的作品。但是,這次會議並沒能平息一性論派,查士丁尼越是設法使他們滿意,越是激起帝國更嚴重的分裂。因此,其繼承者放棄了這一政策,重新恢復了察爾西頓教義的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