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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多熱情,現在多薄情,除了給他準備飯,一句話都不肯跟他多講。
午飯是熱在鍋里的早飯,曾盛豪中午起床後去廚房刷碗時才看見,發消息跟霍曄說了句謝謝,沒得到回應。
晚飯是對方從外面帶回來的,只有一人份,他吃完準備收拾盒飯時,霍曄過來幫人收拾了桌子,然後又一次抱起他去裡面洗澡。
他下午就好多了,以為霍曄要帶他去嘗試什麼新玩法兒,或者讓他趁病乖乖服侍他一回,誰知道什麼都沒發生,有點失落的人倒成他了。
家裡安靜的很,日子一天天過去,晚上霍曄依舊會躺在他身邊,偶爾會摟著他,偶爾會吻一下他的額,但不會再碰他的唇。他也聞著他身上透膚的體香入睡,很安心,也很愧疚。
有些話,講了是錯,不講也是錯。
一周後,霍曄終於肯跟他講話,早起睜眼第一句,就問他,你明天是不是該走了?
曾盛豪無奈地笑笑,「我能說話了?」
霍曄拒絕再回答他這種無聊的問題,自顧自起床洗漱做早飯。
那天他時間好像格外充裕,蛋餃肉餅小包子,油條也會炸,炒了幾個菜,蒸的雞蛋羹,熬得豬骨湯,各有各的鮮香美味,讓曾盛豪差點以為這人進營里當兵時,當的是炊事班的兵。
霍曄之前從未在他面前展露過這項技能,可能是太忙,也可能是懶得。
想想大公子那麼驕傲的一個人,毋寧死,不做飯。
他身上的傷早就好了,可霍曄當天吃飯還要餵他,接開水也是,事必躬親,那人還請了兩天的假,說已經幫他訂好了去巴塞隆納的機票,第二天可以開車送他過去。
他知道他這一去,他們兩個就徹底玩完了。那人的眼睛,沒有任何的光彩,他看著很心疼,每次伸手想觸摸他時,霍曄又會刻意避開,扭頭就走,就像是在提前練習沒有他的日子,自己該怎麼活。
他之前不知道自己在他心中有這麼重要,他相信霍曄也是,年少時瘋狂熱烈地追求他,只是因為一身有情結的迷彩服,後來的執著笑鬧,也不過是彼此亦歡亦怒時的曖昧叢生,後來那人認定他,是因為本性專一,可選擇的人就只剩下一個他。
他不戴他「只是喜歡」的戒指,因為那不象徵愛情的永恆,他從不說喜歡他,細想來,他一開始是討厭他的,只是在不覺間就愛上了,而「愛」對於那人的身份而言,只會是拖累的軟肋。
霍曄曾經並不希望他們之間會出現「愛」這種麻煩的情緒聯繫,他也就不在他面前提及,他那顆淺薄無能的、率先淪陷的心。
今天終於懂得,他不是一個人在愛,只不過他們倆一個看得懂,一個看不透。
第二天早,霍曄早早叫他起床出發時,曾盛豪把人摁進了被窩,突然說了句「我不走了」。
「什麼意思?」霍曄被他摁得有點懵,反應過來後,彈簧似的又跳起來瞧他,疑惑中帶著試探的詢問,「不走的意思是……」
「一個連讓我回家探親都不讓回的破地方,」曾盛豪懶洋洋地揮揮手:「不去也罷!」
「曾盛豪,」霍曄神情複雜地望著他,「我用不著你為了哄我,去放棄自己的夢想,你這樣不偉大,我也根本不稀罕。」
「不用你提醒,我還沒蠢到那個地步,折中而已,」曾盛豪瞧他一眼:「今年還有不少時間,我去考外交部,只要能有機會對全世界發聲,換種方式也一樣,但你只有一個,懂嗎?」
霍曄搖搖頭,他不想懂,他只知道對方是因為他的不痛快才臨時改了主意,他拒絕別人這種示好,尤其這種示好還來自他的愛人,他更不能接……等等!
他為什麼會在心裡用「愛人」這個詞?
「你不懂,」曾盛豪從床上坐起,盯著他,「那我就換個淺顯易懂的好了。」
「什、什麼?」尚神遊在外,霍曄被人灼灼目光盯得有點不自在,說話頭回這麼結巴。
「霍曄!」
曾盛豪如離弦之箭般猛地朝他撲過去,摁著他親下去:
「我愛你!在你愛我之前,就愛你!」
作者有話要說:
快四點了……
爆肝了,下章容我先歇歇……
第一百零三章 番外四
潮濕,酷暑,悶熱。
寬道兩側,是樹葉打蔫的兩排綠蔭,擁堵的路段上,深藍色「滬」字打頭的保時捷,跟在車鏡閃爍的長龍隊伍後面,走走停停。
車裡,空調開著,廣播報導著今日浦東氣溫30.5℃,無雲,微風,紫外線強度大,出行建議做好防曬,預備遮陽傘和太陽鏡等……
駕駛座上的人,深紅印字的GUCCI半恤,身下同款黑色束腳運動褲,白球鞋虛踩在離合踏板上,扶在方向盤上的手,無名指上帶著一枚戒指,映在日光底下閃閃反光。他頸上帶著條刻著繁複花紋彈頭項鍊,細看,能發現花紋裡頭藏了兩個大寫的義大利羅馬花紋字體「H」。
胡皓沒過分打量這人今天穿的什麼,也不敢正眼看他什麼表情,只是老實坐在副駕上,低頭來迴轉動著手上的同款戒指,餘光來回瞄著那人單搭在方向盤上的手臂。
健美的流暢線條,鼓起的肌肉弧度剛好,有男性魅力而不顯粗魯,腕內噴薄著粗長的青筋,是他經常當枕頭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