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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的這一路上的收穫不少,三人東挑西撿的,二十幾種各式各樣的古玩,被李梅陳列在小洞之中。每一樣古玩,基本上算得上是絕代佳品……
古玩,作為一種商品,它的特質集中地表現在兩點:一點是古,具有歷史重負的滄桑感,往往這些東西,是一個社會發展時期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的最好見證;一點是有文化,有品味,具有藝術性。正是因為古玩作為商品的這兩個最鮮明的特點,決定了在古玩某一領域淘金的專門人才,有可能在龐雜的良莠不齊的古玩市場中,贏它個罐滿缽盈。
古玩,又稱文物、骨著等,被視做人類文明和歷史的縮影,融合了歷史學、方志學、金石學、博物學、鑑定學及科技史學等知識內涵。經歷無數朝代起伏變遷,藏玩之風依然不衰,甚而更熱。其中自有無窮魅力與獨到樂趣。
價值連城的越王勾踐劍在民國時候,古玩的真正含義,如果以瓷器為例的話,古玩指的是官窯中的特殊品種,或稱之為御窯,自古以來,陶瓷分為三大類,官窯、民窯、御窯,也有的過去,過去書里說的客貨,就指當時的民窯。古書里有一句話,官窯有別於民窯,官窯有別於御窯。御窯的解釋有兩種,一種是指常見官窯之中質量上乘的作品,過去燒造官窯通常一個品種上百件,完美無瑕的是皇室御用,品相一般的下一級使用,或者賞賜,百餘件官窯作品中品相前十名的是御窯。另一種御窯的解釋是官窯中極為特殊的品種,比如說常見的乾隆賞瓶。官窯里的特殊御窯,有可能在一朝當中只做一件,比如說法郎彩的瓷器,比如說北京市文物公司從香港拍賣回來的六方套瓶,那件瓷瓶可以完完全全體現出皇家的富貴氣。當時我想工匠故宮重器——黃玉默面紋蓋瓶製作時候的意思是說皇家品牌就要體現出皇家奢侈的生活,但內心作為皇帝還不要忘了清政廉潔,所以,中間的套瓶是青花的。這類的瓷器都被稱之為御窯,在民國的時候只有御窯才被稱之為古玩。
李雪看重呂濤背回的一面銅鼓放在他們的身後,上面是李梅擺放了一些較小的古玩。這一面銅鼓計重三十五市斤,造型奇偉,其主體恰似一橫置的腰鼓,上有馬鞍狀冠飾,下有長方形支座。通體飾陰刻的雲雷紋和乳釘組合的饕餮面,雙面圓睜,突起如杏。銅緣猶碧,古樸而凝重。不用多看,呂濤便知道是晚商時代的器物。
第二百九十七章 幾枚珍貴的商代貝殼
第二百九十七章 幾枚珍貴的商代貝殼
據《文物》、《江漢考古》、《武漢師院學報》、《人民中國》、《人民畫報》、《長江日報》等報刊雜誌曾經湖北崇陽曾出現過這種銅鼓。先後登載了有關崇陽銅鼓的研究、報導和論文,引起了國內外學者的注目。
鼓在我國起源很早,相傳神農氏的時候就有了‘土鼓’,傳說黃帝在征伐蚩尤的涿鹿之戰中,元女用鼓聲‘以象雷霆’,造‘夔牛鼓’八十面以壯軍威。據記載,春秋時期齊魯長勺之戰,魯莊公採用曹劌的策略,等齊軍三次擊鼓進軍之後,才第一次擊鼓進軍反攻,取得以弱勝強的戰果。除此之外,鼓還用來作為婚喪禮儀的樂器。
幾枚商代貝殼,被放在古油燈下,若是現在貝殼,這種裝飾似乎沒太大的意義。商代貝殼在我國遠古時期,大約在四五千年前的原始社會,因為生產力低下物質極不豐富,所以一個部落或者一個家庭還沒有多少剩餘產品可以用來交換其他急需的用品,部落或家庭之間偶爾發生的交換活動也只是物易物,當時根本沒有貨幣也不需要貨幣。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社會物質財富也相對豐富了,人們物質生活中的需求不斷的擴大,以物易物交換的方式已經越來越不能適應社會生活的需要了,於是人們便把貝殼作為交換的中介物,在新石器時代晚期,不知金屬為何物的原始社會貝殼是最珍貴的物質了,貝是生長於熱帶ya熱帶淺海的貝類,它小巧玲瓏,色彩鮮艷,堅固耐用,而成為原始居民喜愛的一種裝飾品,由於它大小適中,便於攜帶,便於計數等特點,後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商品社會的形成,貝作為交換的媒介就成為自然而然的事了,天然貝就逐漸充當商品交換的一般等價物的職能。貝幣的計量單位是“朋”,“朋”的古字本義是指一串或兩串相連的“貝”,後來逐漸演化成計量單位。”一般多認為兩串五個的貝或兩串十個的貝為“一朋”。
原始貝幣產生於距今三千年的商代,是錢幣的始祖,是一種由天然海貝加工而成的貝類貨幣,出土於河南殷墟婦好墓等地,年代為公元前19至前16世紀,距今約3500年以上。經過加工的天然貝幣形體一面有槽齒,貝幣光潔美觀,小巧玲瓏,堅固耐磨,便於攜帶,這類海幣主要出產於我國的東海、南海等地海域,反映了商代商業交流的情況。
其餘的物品有銅、玉、石、骨、角、.牙、蚌、白陶、等質地的製品。並拿回了不少的戈、矛、胄等兵器,其中僅銅矛。在中國古代的青銅器中,有不少器物以其獨特的造型而引人注目,它的造型以動靜結合,寓雄奇於秀美之間,可謂巧奪天工。
陶瓷,祖先對陶瓷的解釋,是這樣.的。“陶”字古作“陶”、據漢許慎《說文》的解釋是“瓦器”。漢司馬遷《史記》上也說“陶,瓦器也”。在梁顧野王《玉篇》中才正式指出“今作陶“。本來“陶”字按明張字烈《正字通》的注釋為“余韶切,音遙,與窯同”,並且引古語說“南山有漢武舊陶”。又據《一切經音義》解釋說“按西域地之卑濕,不能為窯,但累坯器露燒之耳。諸書亦借音為姚,字體作窯,音姚”。而《中國風俗史》內則進一步解釋說“陶,窯字,古止作陶。外從勹,象形。內從缶,指事也”。說明“陶”字是包之古體“勹”與“缶”字結合而成,本是“窯”的古字。按古人造字的習慣看來,“勹”代表穴窯或饅頭窯,“缶”代表陶瓦罐之類。這個字的出現,十分形象地反映了最初的陶窯特徵和器物屬性。雖然象《一切經音義》的作者唐僧元應所說的那樣,西域一帶因為“地之卑濕,不能為窯”,直到唐代還有部分地區保留著“累坯露燒”的原始方法,但畢竟是個別現象。例如早在《詩經.大雅》內就有所謂“陶復陶穴”的詞句,《爾雅、釋丘》則說“再成為陶丘”。漢劉熙《釋名、釋丘》也說:“再成曰陶丘,於高山上,一重為之,如陶灶然也”。這些都說明由於生產發展,穴窯漸不適用,因而依山傍丘,改在斜坡、丘陵地帶構築所謂“龍窯”。由於“丘”、“阜”同義,所以用來作為偏旁而有“陶”字的出現。如《爾雅、釋名》說“土山曰阜”,《說文》也解釋說“陶”,再成丘也,從啟,陶聲”。由此也可約略看出我國早期制陶工藝在燒成方法上的發展過程。並且得知古人對“陶”的本質解釋是“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