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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21章 挑戰潛規則!
「但這不對,也不應該呀!
為什麼年輕藝人就不能談戀愛?為什麼年輕藝人想要過正常人的生活,就得跟地下黨似的?
為什麼呢?!
沒有任何規定吧?
可為什麼,藝人的私生活,就跟他的事業掛鉤了呢?
我們希望,粉絲們理智追星,合理追星,而不是把明星,把藝人看做自己的私有物,更不要把藝人談戀愛和結婚妖魔化。
眾觀全球,似乎,也就我們國內這種情況最為嚴重吧?
或許,因為這事兒,最難受的不是我們夫妻,但……我們夫妻,卻決定要為所有深受其害的明星和藝人說上一句公道話。
我們都是人!」
我們都是人!!!
前面鋪墊了那麼多的文字,到最後,卻只用了僅僅五個字來收尾,乍一看,似乎有些蒼白與無力。
但細品之下,卻讓人動容!
是啊!
明星也好,藝人也罷,他們都是人,他們也是人。
既然是人,就註定會有自己的情感,會有喜歡的人,有討厭的人,有想要共度一生的人……
可作為明星,尤其是一些顏值過硬明星的藝人,他們卻註定只能壓制自己的情感。
至少在年輕的那些年,不敢對外公布自己的戀情,更不敢隨意結婚。
因為一旦公布,那就是斷了前途。
不公布?
還有狗仔等著呢!
狗仔最喜歡的,就是他們不公布,一旦被拍到了,要嘛拿錢,要嘛就是黑料滿天飛……
所以,很多明星藝人根本就不敢談戀愛,更不敢結婚,生子。
這些對大部分普通人而言都是唾手可得的幸福,對他們來說,卻是格外的遙遠。
但……
憑什麼呀?
大家都是人,為什麼他們就不能有自己的幸福?
為什麼一結婚,就要討厭他們,就要脫粉?
難道他不結婚,就能成為某個粉絲的丈夫或者妻子?根本就不會啊!
那……這又是為什麼呢?
諸多粉絲看到了,很多明星藝人,也看到了。
粉絲們在反思,在交流,在爭論。
「支持包租夫婦!」
「其實,我覺得人家一公布戀情,一結婚生子就吵著要脫粉的,應該都是未成年吧?」
「嘿,大叔,別把我們未成年當做腦殘好吧?其實我們還是分的很清楚的,只有腦殘粉才會這麼做!」
「現在還真沒多少腦殘粉了,我說句公道話吧,其實我感覺,這應該是歷史遺留問題。」
「我年紀略大,小鮮肉紅紅火火的時候就已經整天泡在網上了,所以我覺得,這是那時候就留下來的問題。
小鮮肉沒有作品,只有顏值,還特麼跟娘炮一樣,所以喜歡他們的人,都是喜歡他們的顏值,也就是所謂的腦殘粉。
這些粉絲肯定是沒辦法接受自己的『愛豆』談戀愛和結婚的,因為這就是腦殘粉的老公和老婆丫~!
久而久之……這事兒吧,也就妖魔化了,搞的好像明星和藝人談戀愛,結婚什麼的,就十惡不赦,大逆不道了一樣。」
「嚯,樓上的長篇大論,卻狗屁不通,從香江時期,這種風氣就已經盛行了好吧?或許這真是歷史遺留問題,但卻絕對不是從小鮮肉時期開始的!」
「不管你們怎麼說,我還是覺得,我喜歡的明星如果要結婚的話,我就會選擇脫粉……怎麼說呢,你們說我腦殘也好,不理智也罷,但我喜歡的就是他這個人!
他都結婚了,不屬於我了,我還喜歡他幹什麼?
就仿佛是一場夢吧,夢醒了,對他的喜歡也就結束了。
什麼?這對明星和藝人不公平?可這世界上哪裡有絕對的公平?他們選擇了這一行,就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就要遵守這一行的規則!
年輕明星不能談戀愛這事兒,雖然不是規則,但已經是潛規則了吧?」
粉絲們各抒己見。
很多人認為林毅和薛瑤兩口子說的很對,也表示支持。
但……
同樣也有不少人認為這完全就是在偷換概念。
誰說你們明星和藝人不是人了?
誰不准你們談戀愛結婚了?
只不過你們談戀愛就沒辦法繼續大紅大紫的賺錢,所以你們自己不談而已!
而你們在那之前所賺的錢,早就已經是絕大部分普通人幾輩子都賺不到的錢了好吧?
所以……
想要錢,又想要幸福什麼?
天底下的好事兒全都被你們占了,憑啥?
這種言論雖然是歪理,但支持的人卻不少。
啥?
你們說戀愛是戀愛,人家戀愛,為什麼就要丟了工作?難道他戀愛就不出作品,就不工作了?
抱歉,我們不聽!
……
娛樂圈的瓜常常有,而今天的瓜,格外新鮮。
網友們議論紛紛……
諸多明星,藝人,也是看在眼中。
香江,海邊別墅。
羅大中瞠目結舌……
「牛逼!」
「這倆才是真正的『暴脾氣』啊,被狗仔曝光了倆小丫頭的存在,直接就開始硬剛所有狗仔,並且公然挑戰娛樂圈潛規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