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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順心放慢腳步,連呼吸都放輕了,只有心跳得很急,她望著文家祺的背影,看著他的褲腳和腳後跟,又看看他的衣領和脖子上的頭髮,簡直不敢相信,她想往後退,她的勇氣又再次消失了,她只希望他能一直往前走,永遠不要回頭。
可前頭的文家祺卻還是越走越慢。
魯順心跟著他停下腳步。
她望著文家祺轉過身,他看見了她,臉上的神色把她嚇得僵在原地,她懷疑他要衝過來把她拎起來扔出來。
但文家祺那種可怕的眼神只持續了一瞬,他看了她一眼就又回過頭,繼續朝前走,連步調都和剛才一致。
他不會願意想到那晚的,那個吻只是一時錯亂,他出了問題,或許他喝醉了也說不定。
魯順心鬆了口氣,她想,她總算逃過了一劫。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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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真噁心。」魯順心語氣激憤地罵道。
凌曉靈剛跟她講完一樁關於王志的八卦。隔壁辦公室有個姓顧的女孩兒, 她也見過,長得很好看,今年剛畢業, 有一個從大學交到現在的男朋友,王志這個人是見到美女就要去挑逗的, 他對這女孩兒送花送禮, 平時還時不時車接車送, 像是認真追求的樣子,可等女孩兒真的動了心,為他分了手, 他卻冷淡了, 再不理她,那女孩兒受不了流言蜚語,就辭了職。
「那群人還說她攀高枝失敗, 可王志算什麼高枝?」凌曉靈對這句話嗤之以鼻。
魯順心只說:「她不該辭職。」
「要是你這麼被人議論會怎麼辦?」凌曉靈問她,自己卻又答道, 「如果是我, 我是不會走的,她還是太年輕了。」
魯順心說:「我反正也不會辭職。」她又忍不住道:「我想不通她會真的喜歡上王志, 她看上他哪兒了?」
在魯順心眼裡王志都不能算是一個男人,只是一個賤人, 她永遠忘不了他當時叫小黃的語氣。
「烈女怕纏郎,感情這個事本來就說不準。」凌曉靈這麼解釋, 「而且王志外在條件不錯,又會偽裝風度, 這已經比大多數男人強了, 他再有心投其所好, 對症下藥,抵擋不了也很正常。」
魯順心聽了,覺得也有道理,但還是感覺哪裡不對勁兒。
顧姓女孩兒的辭職並沒有引起多大的波瀾,很快也不再有人提起她,王志更是一點兒都沒有受到影響,他心情很好,來他們這裡來得更勤。現在只有凌曉靈始終沒有上過他的當,她對王志一直以來的態度都是不高不低,忽冷忽熱的,弄得王志得不到也放不下,總覺得還是有希望的。
魯順心現在看見王志就渾身難受,他一開口她就更是坐立不安,只想沖他所處的方向狠狠「呸」一聲再冷笑,不過她不能這麼做,只好在實在忍受不了的時候就找個理由跑出去,眼不見心不煩。
魯順心以為自己的偷溜並未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但她沒想到其實她的行動全落在一個人的眼裡,那人目前正被她攪得不得安寧,他不是有心窺探她的。
以前見到魯順心文家祺都是鬥志昂揚的,恨不得立刻衝到她面前去抓她個現行,現在卻完全不同了,現在他只想躲開她,每次看見她,都叫他心驚。
生活中肯定會有一些巧合,但是針對特定人的巧合,或許該被承認是命運。
文家祺不肯承認他的命運里有魯順心的一席之地,他寧願相信這是老天給他的懲罰或厄運。一而再再二三的相遇,他不受控地向她靠近,他對她充滿矛盾的想法和行為,這些他都無法找到一個合理的理由說服自己,或許有一個理由他能借來一用,但那太不合理,對他來說,不啻於侮辱,甚至只是想到其中包含的字眼,都叫他痛苦又恐懼,尤其叫他難堪的是,那個令他如此苦悶的對象或許根本理解不了他,她和他不是感同身受的,即使他把他的心事說給她聽,她可能都聽不懂,她和他沒有任何共同之處。
文家祺想,要是她有朱薇瓊的十分之一,哪怕更少相似,他現在都不會這樣——眷戀著她的吻,卻鄙視她這個人。
要是他能對朱薇瓊傾訴,大概朱薇瓊會忘了生氣,而是先批評他卑鄙無恥吧。
「你這種想法太傲慢了。」她肯定會這麼說。
朱薇瓊信奉的是,愛一個人就該愛他的全部,但文家祺有一回問她,如果她愛一條小狗,那她也會愛那條狗身上的跳蚤嗎?她當時懶得和他理論,只一笑置之,文家祺大多數時候很聰明妥帖,但有時候又似乎很享受別人因他而起的難堪,這是一類慣處優勢,無往不利的人在常有的趣味,她不認為是陰暗,但總是有其劣根性。
葛俊彬和文家祺截然不同,他是溫吞又遲鈍的,雖然他比文家祺年輕,但文家祺顯然是破壞欲更盛的孩子。
朱薇瓊給葛俊彬找了個新工作,她有個朋友因為喜歡喝茶,就去開了家茶館,也沒想過會賺錢,結果反而經營得不錯,別人說他有眼光,他說自己只是運氣太好,文家祺則更犀利,說他這是因財生財,朱薇當然沒有對朋友隱瞞了這條評價,文家祺也不來光顧這家茶館,他喝不慣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