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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小女嬰的手上生來就有四個字,這可信嗎?
孔穎達雖是唐朝古人,卻很有唯物主義作風,認為「為魯夫人」的「為」字是《左傳》特意加的,並且,同類事件《左傳》其他地方也有過記載,比如成季、唐叔手上就有「友」和「虞」,但有個問題是:這些「魯夫人」之類的「文」不會是後人常見的隸書,因為隸書起於秦朝末年,而考之石經古文,「虞」和「魯」的寫法確有可能和某些比較特殊的掌紋相似,「友」和「夫人」大約也是同理。曾經有人解釋這些靈異事件說「這就好像河圖洛書天神言語,真是天命」,但這掌紋之事,只不過「像」是那麼回事罷了。604
在這裡,孔穎達和楊伯峻對「文」的解釋略有分歧。楊注釋「文」為「字」,王充在《論衡·雷虛》里也持此見。605而杜預和孔穎達都釋「文」為「紋理」,並分析如下:「仲子手有此文,自然成字」,這裡「文」、「字」對舉,顯然不是同一個意思。
錢鍾書在《管錐編》里很是稱讚孔穎達的唯物主義作風,說他在這裡把「文」釋為掌紋像字,比之王充要高出一籌,而且孔不大相信靈異事件,把《左傳》里許多神神怪怪、荒誕不經的內容儘量以常理解釋。606
誰的解釋對呢?這雖然並不關乎春秋大義,倒可以管中窺豹地看出三個問題:一是唐人的學風已經和漢人那種注重天人感應、五行讖緯的風氣不大相同了,二是治《左傳》的這一派通常要比《公》、《榖》兩家更趨樸素求實,至於第三,還可以從中看到一些字義的演變。
「文」字及其相關詞彙,往往古今意思變化很大,最早常常被用作「紋理」之意,這裡仲子的掌紋之「文」就是一例,因此「掌紋」的規範寫法應是「掌文」,正如「紋身」的規範寫法應是「文身」,再有,唐詩里「文章片片綠龜鱗」,這不是讚嘆某人的文章寫得好,而是在夸一把寶劍上的「花紋」——這是「文章」一詞在古人那裡的常用意思。
公羊家講殷商為「質」,周代為「文」,是說殷商的風俗制度較為質樸粗疏,到了周代則禮樂大行,豐富細膩。孔子所感嘆的「文不在茲乎」,其中這個「文」就是禮樂制度之謂。周禮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複雜,於是由此而有了「繁『文』縟節」。此外,現在形容一個人「文筆好」,這「文」和「筆」在古代曾分別是韻文(文)和散文(筆)之稱。607
楊伯峻訓「文」為「字」,這個說法來自顧炎武和段玉裁,顧在《日知錄》里考證,春秋以前說「文」而不說「字」,舉了《左傳》的兩個例子以及《論語》里的「史之闕文」和《中庸》里的「書同文」為證。608但在這些例證里,《左傳》的創作年代雖然歷來爭議不休,但大體被認定為戰國,楊伯峻本人即將之推定在公元前403年之後,所以《左傳》兩例尚不足以證實春秋時的遣詞造句;而「史之闕文」歷來都堪稱《論語》當中最難解的句子之一,其中的「文」字很難說就是「字」的意思;至於《中庸》的「書同文」那段,也不是春秋時代的作品。所以,顧炎武的這幾個例證沒有一個是牢靠的。
春秋時代「文」字的用法,可以稍稍參考一下《論語》。楊伯峻在《論語譯註》里有過一番梳理:「文」字在《論語》當中總共出現過二十四次,意思共有六項,但沒有一個是「字」的意思,即便那句「史之闕文」的「文」字,楊伯峻自己的解釋也是「文辭」而非「文字」,儘管這個解釋有些含混。609
至此,孔穎達的意見略占上風,不過他的唯物主義作風也不是誰都認可的,清人朱駿聲《春秋左傳識小錄》還真把「為魯夫人」這四個字按古文的樣式給排出來了——掌紋若當真如此複雜,恐怕除了神異之外還真不可能有其他解釋了。
圖-[清]朱駿聲《春秋左傳識小錄》「為魯夫人」的古文樣式。610
無論仲子的掌紋靈異與否,反正《左傳》是以靈異視之的。於是,「故仲子歸於我」,這裡的「歸」是出嫁的意思,611「我」是「我國」,即魯國,因為《春秋》是魯史。既然有了上天的清晰指示,仲子姑娘後來也就順理成章地嫁到了魯國,作了魯惠公的女人,並為他生下了魯桓公。
但這就帶出了一個問題:較之諸侯一聘九女和諸侯不再娶的說法,仲子看來並非當初隨同孟子姑娘一起嫁過來的,而且《左傳》用了「歸」字,仲子豈不是明媒正娶作了夫人?
一種可能是,前邊那些只是理論上的說法,極大可能只是漢儒的附會;即便退一步說,現實和理論並不一定總是絲絲入扣的。而且,如果連諸侯再娶都能算是僭越禮制,那麼魯惠公迎娶仲子恐怕比僅僅單純的再娶要過分多。——事情的原委不見於《春秋》及三傳,而見於《史記·魯周公世家》,說魯惠公的嫡夫人沒有兒子,賤妾聲子生了個兒子,名息,也就是後來的魯隱公;息長大之後,家長給他安排婚姻大事,迎娶宋國的姑娘;宋國姑娘到了魯國,魯惠公見她漂亮,便「奪而自妻之」,把兒媳婦娶作自己的媳婦,自己由公公降格為新郎。612
這種事情在春秋時代絕非一例,以後人的眼光看來,令人髮指之極,這個魯惠公實在荒淫無道。但是,事情還真不好說,因為司馬遷這段史料不知出處,《春秋》一經三傳又全無此事,更沒說過魯惠公是無道之君,所以司馬貞在《史記索隱》里就曾經表示過懷疑,613後世經師和史家中的持懷疑態度的也不乏其人。再說,且不論司馬遷的史料來源究竟如何,單說魯惠公其人,實在是個很不錯的諸侯,不像是個能幹出喪心病狂勾當的傢伙。清人馬驌就持這種意見,認為《史記》的說法於理不合。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