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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頁

  

    355 雁俠:《中國早期姓氏制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93頁:姓氏制度產生後,經過商周時期的演變,到春秋戰國時,姓氏逐漸混一。鄭樵《氏族序》:「三代之後,姓氏合而為一,皆所以別婚姻而以地望明貴賤」,顧炎武《日知錄·氏族》:「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本紀於秦始皇則曰姓趙氏,於漢高祖則曰姓劉氏」,皆認為姓氏混稱發生在漢代。其實,《戰國策·趙一》中記載,知伯的謀臣知過見知伯不聽其勸諫,料定知伯必敗,為了避禍,而「更其姓為輔氏」。表明春秋戰國期間姓氏已經混稱。

    356 《漢書?楊胡硃梅雲傳》:成帝久亡繼嗣,福以為宜建三統,封孔子之世以為殷後,復上書曰:……臣聞存人所以自立也,壅人所以自塞也。善惡之報,各如其事。昔者秦滅二周,夷六國,隱士不顯,逸民不舉,絕三絕,滅天道,是以身危子殺,厥孫不嗣,所謂壅人以自塞者也。故武王克殷,未下車,存五帝之後,封殷於宋,紹夏於杞,明著三統,示不獨有也。是以姬姓半天下,遷廟之主,流出於戶,所謂存人以自立者也。今成湯不祀,殷人亡後,陛下繼嗣久微,殆為此也。《春秋》曰:「宋殺其大夫。」《穀梁傳》曰:「其不稱名姓,以其在祖位,尊之也。」此言孔子故殷之後也,雖不正統,封其子孫以為殷後,禮亦宜之。何者?諸侯奪宗,聖庶奪適。傳曰「賢者子孫宜有土」而況聖人,又殷之後哉!昔成王以諸侯禮葬周公,而皇天動威,雷風著災。今仲尼之廟不出闕里,孔氏子孫不免編戶,以聖人而歆匹夫之祀,非皇天之意也。今陛下誠能據仲尼之素功,以封其子孫,則國家必獲其福,又陛下之名與天亡極。何者?追聖人素功,封其子孫,未有法也,後聖必以為則。不滅之名,可不勉哉!福孤遠,又譏切王氏,故終不見納。初,武帝時,始封周后姬嘉為周子南君,至元帝時,尊周子南君為周承休侯,位次諸侯王。使諸大夫博士求殷後,分散為十餘姓,郡國往往得其大家,推求子孫,絕不能紀。時,匡衡議,以為「王者存二王后,所以尊其先王而通三統也。其犯誅絕之罪者絕,而更封他親為始封君,上承其王者之始祖。《春秋》之義,諸侯不能守其社稷者絕。今宋國已不守其統而失國矣,則宜更立殷後為始封君,而上承湯統,非當繼宋之絕侯也,宜明得殷後而已。今之故宋,推求其嫡,久遠不可得;雖得其嫡,嫡之先已絕,不當得立。《禮記》孔子曰:『丘,殷人也。『先師所共傳,宜以孔子世為湯後。」上以其語不經,遂見寢。至成帝時,梅福復言宜封孔子後以奉湯祀。綏和元年,立二王后,推跡古文,以《左氏》、《穀梁》、《世本》、《禮記》相明,遂下詔封孔子世為殷紹嘉公。語在《成紀》。  

    《漢書·成帝紀》:又曰:「蓋聞王者必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統也。昔成湯受命,列為三代,而祭祀廢絕。考求其後,奠正孔吉。其封吉為殷紹嘉侯。」三月,進爵為公,及周承休侯皆為公,地各百里。

    357 《漢書·平帝紀》:……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為褒魯侯,孔子後孔均為褒成侯,奉其祀。追諡孔子曰褒成宣尼公。

    358 《白虎通義·三正》。

    359 參見汪文學:《「唐承漢統」說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04年2月。

    360 《宋大詔令集》卷一百五十六,中華書局,1962年,第589頁:周恭帝後以其孫世世為宣義郎詔(政和八年閏九月二十七日):昔我藝祖受禪於周。周郭姓也。柴世宗已出為周后。嘉祐中擇柴氏旁枝一名封崇義公。議者謂不當封周。然禪國者周。而三恪之封不及。禮蓋未盡。除崇義公依舊外。擇柴氏最長見在以其祖父為周恭帝後。以其孫世為宣義郎。監周陵廟。與知縣請給。以示繼絕之仁。為國三恪。永為定製。

    361 [明]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一:朝鮮,周封箕子於此,同三恪不臣。

    362 [清]王夫之《噩夢》,《船山全書》,嶽麓書社,1988年,第12冊,第594-595頁:三恪之封,自曹魏而下,攘人之天下,而姑以虛名謝疚耳。然迄於唐,介、酅之封,猶不失為天下貴。但承所竊之閏位,而非崇元德顯功之嗣以修配天之事守,如唐舍漢後而尊宇文、楊氏,非帝眷之不忘,民心之不昧也。宋得柴氏之天下,遂廢李唐之祀,其於柴氏也抑未嘗為之顯名,於茲偷矣。唯漢舍秦而崇殷、周,獨得三代之遺意焉。洪武初,置此禮於不講,乃使李、趙撥亂安民,數百年天地神人之主,降為編甿,顧授買的里以侯封。此當時贊襄諸臣自有仕元之慝,而曲學阿世以成乎大失,其罪不容逭也。李、趙之苗裔,於今未遠,譜系非無可徵。且如漢室宗支,若長沙定王之後,散在江、楚者歷四十餘世,統緒尚未佚亡,而況於李、趙近而可稽乎!為中國之主,嗣百王而大一統,前有所承,則後有所授。沛國之子孫若手授之隴西,隴西之子孫若手授之天水,天水之子孫若手授之盱眙,所宜訪求其嫡系,肇封公侯,使修其先祀,護其陵寢,以正中夏之大緒。而國家有納后妃、降公主之典,自應於此族選之,選之不得而後及於他族,又清流品、正昏姻之大義也。一姓不再興,何嫌何疑!而顧與盜賊夷狄相先後而不恥乎!以赫赫炎炎漢、唐、有宋之功施有夏,而顧不及妖賊張魯之餘孽,世受寵光,不待義夫而為之扼腕矣。敦忠厚立國之道以定民志,昭功德而俟後王,固不容不於此加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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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5 雁俠:《中國早期姓氏制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93頁:姓氏制度產生後,經過商周時期的演變,到春秋戰國時,姓氏逐漸混一。鄭樵《氏族序》:「三代之後,姓氏合而為一,皆所以別婚姻而以地望明貴賤」,顧炎武《日知錄·氏族》:「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本紀於秦始皇則曰姓趙氏,於漢高祖則曰姓劉氏」,皆認為姓氏混稱發生在漢代。其實,《戰國策·趙一》中記載,知伯的謀臣知過見知伯不聽其勸諫,料定知伯必敗,為了避禍,而「更其姓為輔氏」。表明春秋戰國期間姓氏已經混稱。

    356 《漢書?楊胡硃梅雲傳》:成帝久亡繼嗣,福以為宜建三統,封孔子之世以為殷後,復上書曰:……臣聞存人所以自立也,壅人所以自塞也。善惡之報,各如其事。昔者秦滅二周,夷六國,隱士不顯,逸民不舉,絕三絕,滅天道,是以身危子殺,厥孫不嗣,所謂壅人以自塞者也。故武王克殷,未下車,存五帝之後,封殷於宋,紹夏於杞,明著三統,示不獨有也。是以姬姓半天下,遷廟之主,流出於戶,所謂存人以自立者也。今成湯不祀,殷人亡後,陛下繼嗣久微,殆為此也。《春秋》曰:「宋殺其大夫。」《穀梁傳》曰:「其不稱名姓,以其在祖位,尊之也。」此言孔子故殷之後也,雖不正統,封其子孫以為殷後,禮亦宜之。何者?諸侯奪宗,聖庶奪適。傳曰「賢者子孫宜有土」而況聖人,又殷之後哉!昔成王以諸侯禮葬周公,而皇天動威,雷風著災。今仲尼之廟不出闕里,孔氏子孫不免編戶,以聖人而歆匹夫之祀,非皇天之意也。今陛下誠能據仲尼之素功,以封其子孫,則國家必獲其福,又陛下之名與天亡極。何者?追聖人素功,封其子孫,未有法也,後聖必以為則。不滅之名,可不勉哉!福孤遠,又譏切王氏,故終不見納。初,武帝時,始封周后姬嘉為周子南君,至元帝時,尊周子南君為周承休侯,位次諸侯王。使諸大夫博士求殷後,分散為十餘姓,郡國往往得其大家,推求子孫,絕不能紀。時,匡衡議,以為「王者存二王后,所以尊其先王而通三統也。其犯誅絕之罪者絕,而更封他親為始封君,上承其王者之始祖。《春秋》之義,諸侯不能守其社稷者絕。今宋國已不守其統而失國矣,則宜更立殷後為始封君,而上承湯統,非當繼宋之絕侯也,宜明得殷後而已。今之故宋,推求其嫡,久遠不可得;雖得其嫡,嫡之先已絕,不當得立。《禮記》孔子曰:『丘,殷人也。『先師所共傳,宜以孔子世為湯後。」上以其語不經,遂見寢。至成帝時,梅福復言宜封孔子後以奉湯祀。綏和元年,立二王后,推跡古文,以《左氏》、《穀梁》、《世本》、《禮記》相明,遂下詔封孔子世為殷紹嘉公。語在《成紀》。  

    《漢書·成帝紀》:又曰:「蓋聞王者必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統也。昔成湯受命,列為三代,而祭祀廢絕。考求其後,奠正孔吉。其封吉為殷紹嘉侯。」三月,進爵為公,及周承休侯皆為公,地各百里。

    357 《漢書·平帝紀》:……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為褒魯侯,孔子後孔均為褒成侯,奉其祀。追諡孔子曰褒成宣尼公。

    358 《白虎通義·三正》。

    359 參見汪文學:《「唐承漢統」說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04年2月。

    360 《宋大詔令集》卷一百五十六,中華書局,1962年,第589頁:周恭帝後以其孫世世為宣義郎詔(政和八年閏九月二十七日):昔我藝祖受禪於周。周郭姓也。柴世宗已出為周后。嘉祐中擇柴氏旁枝一名封崇義公。議者謂不當封周。然禪國者周。而三恪之封不及。禮蓋未盡。除崇義公依舊外。擇柴氏最長見在以其祖父為周恭帝後。以其孫世為宣義郎。監周陵廟。與知縣請給。以示繼絕之仁。為國三恪。永為定製。

    361 [明]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一:朝鮮,周封箕子於此,同三恪不臣。

    362 [清]王夫之《噩夢》,《船山全書》,嶽麓書社,1988年,第12冊,第594-595頁:三恪之封,自曹魏而下,攘人之天下,而姑以虛名謝疚耳。然迄於唐,介、酅之封,猶不失為天下貴。但承所竊之閏位,而非崇元德顯功之嗣以修配天之事守,如唐舍漢後而尊宇文、楊氏,非帝眷之不忘,民心之不昧也。宋得柴氏之天下,遂廢李唐之祀,其於柴氏也抑未嘗為之顯名,於茲偷矣。唯漢舍秦而崇殷、周,獨得三代之遺意焉。洪武初,置此禮於不講,乃使李、趙撥亂安民,數百年天地神人之主,降為編甿,顧授買的里以侯封。此當時贊襄諸臣自有仕元之慝,而曲學阿世以成乎大失,其罪不容逭也。李、趙之苗裔,於今未遠,譜系非無可徵。且如漢室宗支,若長沙定王之後,散在江、楚者歷四十餘世,統緒尚未佚亡,而況於李、趙近而可稽乎!為中國之主,嗣百王而大一統,前有所承,則後有所授。沛國之子孫若手授之隴西,隴西之子孫若手授之天水,天水之子孫若手授之盱眙,所宜訪求其嫡系,肇封公侯,使修其先祀,護其陵寢,以正中夏之大緒。而國家有納后妃、降公主之典,自應於此族選之,選之不得而後及於他族,又清流品、正昏姻之大義也。一姓不再興,何嫌何疑!而顧與盜賊夷狄相先後而不恥乎!以赫赫炎炎漢、唐、有宋之功施有夏,而顧不及妖賊張魯之餘孽,世受寵光,不待義夫而為之扼腕矣。敦忠厚立國之道以定民志,昭功德而俟後王,固不容不於此加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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