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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為鄭伯者宜奈何?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
【譯文】
問:「克」字是什麼意思?
答:是「能」的意思。
問:能什麼呢?
答:能殺。
問:那《春秋》為什麼不直接說「殺」呢?
答:因為要表示追隨叔段的人有很多。段是鄭伯的弟弟。
問:怎麼知道段是鄭伯的弟弟呢?
答:按照《春秋》的體例,如果國君殺了世子或同母弟弟,便用國君的爵號來稱呼這位國君。既然《春秋》稱「鄭伯」,從中就可以知道被殺的是鄭伯的同母弟弟了。段雖然是國君的同母弟弟,《春秋》卻不稱他為弟;段是公子,《春秋》也不稱他為公子,這都是對段的貶斥,表明段的所作所為已經不符合弟弟和公子的標準了。《春秋》對段的貶斥程度要超過對鄭伯的貶斥。
問:為什麼說《春秋》對段的貶斥程度超過了對鄭伯的貶斥呢?
答:因為鄭伯處心積慮要殺掉叔段,這是應該批評的,但《春秋》沒有表示出對鄭伯的明顯的批評。所以說《春秋》貶斥鄭伯,但更加貶斥叔段。《春秋》說鄭伯的軍隊在鄢地打敗了叔段,這就表示開仗的時候叔段已經跑到離國都很遠的地方了,鄭莊公這時候來殺他,就好像從母親的懷中奪過嬰兒來殺掉,這就是鄭莊公過分的地方。
問:那鄭莊公應該怎麼做才對呢?
答:叔段既然已經逃了,鄭莊公就該慢慢追趕,故意放走他,這才算盡了兄弟之道。(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
《榖梁傳》的釋經有些輾轉迂迴,清人于鬯《香草校書》曾經稱許榖梁子訓詁之慎,說《榖梁傳》先是訓「克」為「能」,於是「鄭伯克段於鄢」就可以被解釋為「鄭伯能段於鄢」,但這話顯然不通,於是《榖梁傳》進一步把「能」釋為「能殺」,經文就變成「鄭伯能殺段於鄢」,但這樣還是不通。推想《榖梁傳》的意圖,只是要訓「克」為「殺」而已,其下文有「何以不言殺」,足見其意。但是「克」字只有「能」義而沒有「殺」義,所以才先釋「克」為「能」,再引申為「能殺」,比之《公羊傳》直接訓「克」為「殺」要慎重得多。1339
但是,這到底是慎重還是附會,不易辨清。從「能」到「能殺」,這一步是否邁得太大了?退一步說,粗疏與謹慎是一回事,意思的分歧卻是另一回事了。同樣一句「鄭伯克段於鄢」,三傳的解釋各不相同,這是最讓人困惑的地方。好在其中也有一些可以貫通的地方。比如《榖梁傳》這裡說「殺世子母弟目君」,認為凡是有國君殺害世子或同母兄弟的,《春秋》都會直接以君號稱之——公羊家有不少也這麼講,認為孔子特意這麼寫,是批評這些國君違背了親親之道。
所謂「母弟」,《春秋·宣公十七年》載「公弟叔肸卒」,就是說宣公的弟弟叔肸去世了,《左傳》有個說明,說叔肸是宣公的同母弟弟。凡是太子的同母弟弟,國君在世的稱公子,國君不在世的稱弟。凡是稱弟的,都是指同母弟弟。1340——這裡「凡……」就是杜預所謂的《左傳》「五十凡」之一,他說這是周公舊典,也有人說是劉歆附會,無論如何,按照《左傳》這裡給出的規則,鄭武公已死,所以叔段應該被稱為「公弟段」才對,這裡的「公」是指鄭莊公。
但是,一來「五十凡」很難自洽,1341即以當下這個凡例而論,在《左傳》里是找得出例外的,1342這總讓學者們越研究越費解,如蘇軾便索性要放棄凡例,專從史實當中尋求義理;1343二來莊公既然「克」了叔段,說明這是非常之事,不能以常法書之。「殺世子母弟目君」,這是一種道義上的嚴懲,對犯了錯的人,要標名掛號以示其貶——《春秋》里同類例子還有僖公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有襄公二十六年秋,宋公殺其世子痤;有襄公三十年夏,天王殺其弟年夫。崔適《春秋復始》專門有「殺世子母弟」一節,搜羅了以上的例子。《公羊傳·莊公三十二年》有「殺世子母弟直稱君者,甚之也」,說是對殺死世子或同母兄弟這種事孔子是狠狠批評的,至於為什麼要批評,因為這違犯了親親之道。1344
親親之道可以說是一種以倫理治國的原始政治形態,是宗法社會的一項基本政治準則,「三傳」各自要麼有明說,要麼有影子,這是「三傳」經義的共通之處。
那麼,本著這個親親之道,鄭莊公應該怎麼做才對呢?《榖梁傳》給出的方案是: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
「緩追逸賊,親親之道」,這概念在《公羊傳》里也出現過,和這個概念要放在一起來說的就是「君親無將」,這是我在《春秋大義》里有過詳論的。1345《春秋·莊公三十二年》記載「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從字面來看非常簡單,只是一個叫公子牙的人死了而已,但內情卻非常複雜。事情發生在魯國,魯莊公病危,想趕緊把接班人的人選定下來。魯莊公兄弟四人,分別是魯莊公、慶父、叔牙(即公子牙)、季友。四兄弟的意見發生了分歧,叔牙建議魯莊公死後就由慶父繼位。魯莊公沒表態,又找季友來問。季友說:「我擁護您的兒子般!」季友的意見正合魯莊公之意,但魯莊公還是有些顧慮:「叔牙想立慶父,這可怎麼辦?」季友說:「他怎敢這樣!這是想要作亂麼!」過不多久,叔牙把謀反的兇器都準備好了,但季友找到了叔牙,逼他喝下了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