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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頁

  

    鄭玄的解釋雖然權威,但有可能犯了以今度古的錯誤,因為現在我們知道,原始部落的女人未必清楚懷孕和性交之間的因果關係,她們以各種在現代人看來稀奇古怪的理由解釋懷孕現象,比如,如果接近某個「靈」經常出沒的地方,會認為是「靈」進了自己的身體從而導致受孕。更離奇的說法還有:「甚至在某些地方,靈魂被認為是從圖騰動物或植物中直接流溢出來的。據斯特萊羅說,在阿蘭達,要是一個婦女吃了大量水果,據信她所生的孩子將以這種水果為圖騰。如果在她感到胎兒最初顫動的那一刻她正在看一隻袋鼠,那麼就會認為是袋鼠的拉塔葩進入到她身體中並使她受孕了。」1090——這樣看來,如果一個女人踩了神靈的腳印而受孕,這在先民們看來是沒有什麼稀奇的。

    但這在「文明人」看來確實不可思議,而且又有未婚先孕的嫌疑,不大體面。所以古人的解釋也有唯物主義和神異說之爭:《毛詩》認為姜嫄是跟著丈夫亦步亦趨去祭祀,以虔誠感動上天,終於懷孕而生子;鄭玄是采《史記·周本紀》之說,認為姜嫄踩了天神的腳印而懷孕生子。1091及至宋代,歐陽修和蘇洵很有進步人士之風,支持毛詩的唯物主義解釋,反對《史記》和鄭玄的「封建迷信」,而朱熹則以同樣很唯物的觀念來維護鄭玄,引張子厚的說法:「天地之初肯定是沒有人類的,那人類是怎麼來的呢?應該是天地之氣化生而來……」1092  

    岑仲勉嘗論《生民》一詩,持論甚當,於「不經人道而生子」引《大唐西域記》之異國風俗傳說,於歐陽修之言而論及宋人治史之弊,謂「大抵宋人考古,往往偏重主觀(參《古史辨》二冊100頁引眉山蘇氏說),不從客觀方面著想,結果於理雖通,然反失古史之真面,視漢儒偏重訓詁者厥弊維均也。」1093

    的確,前文多有宋人治學刻意求深、屈就事實以闡揚大義的一面,現在所表現的則是他們追求理性的一面,並以當今之人性揣摩古人之事理。以現代人的知識來看,在這個問題上越是追求理性就越是可能遠離事實,越是貼近當今之人性就越是可能遠離古人之觀念。反倒是司馬遷和鄭玄充滿「封建迷信」的解釋更加貼近初民社會的普遍觀念。難產和易產之爭恐怕也得從這個角度來想。

    易產之說另外的解釋是:后稷降生的時候並不是一個正常的嬰兒,而是胞衣連體,這確實夠讓母親害怕的,所以才有了後來的棄嬰行為。1094還有更進一步說,姜嫄實際上生的只能說是一個蛋,所以才要反覆地拋棄它。1095還有從民俗學角度以「水中試嬰」的風俗來作解釋的,1096有說姜嫄以處女之身未嘗祭祀而生子故恐上帝不寧的,1097等等等等。

    所以,如果上述說法成立,就說明僅僅易生尚不足以導致姜嫄棄嬰,總得再有一些異常情形才行。再者,「莊公寤生」這句話,究竟誰才是行為的主體呢?  

    再講講《生民》一詩的難產說。詩中有一句「居然生子」,易產派解釋為安然生下孩子,難產派卻解釋為驚異之辭,1098意思滿擰。其他種種歧說不再一一列舉,總之,在難產說被徹底否定之前,易產說作為論據的力量並不足夠強大,況且易產說內部還留有上述問題沒有解決呢。

    這一來,似乎逆生說又占了上風。楊伯峻即承襲了逆生的看法,認為種種異說皆不足信,「寤」就是「啎」的假借,因為《左傳》明明是說「莊公寤生,驚姜氏」,主語是莊公而不是姜氏,是莊公寤生而不是姜氏寤生了莊公。1099

    事情到此結束了嗎?還沒有。事實上,在杜預的解釋之前,東漢應劭對「寤生」就作過現在已知的最早的解釋。應劭在《風俗通義》里說:小嬰兒才一落生就能睜眼看世界,這就是所謂寤生。1100

    應劭訓「寤」為「悟」,一直不大為人所信,而《風俗通義》也早已失傳。後世多是斷章殘簡輾轉相抄。張澤渡梳理舊說,翻檢類書,找出了古老的證據——《太平御覽·人事部·產》引《風俗通》說:「孩子生下來睜不開眼睛,俗話叫做寤生,寤生的孩子妨父母,所以父母不養活他們。」下有按語:「《左傳》裡邊鄭莊公就是寤生的孩子,他的父母最後都終老天年,可見寤生的孩子妨父母之說並不可信。」這是迄今引得最早、引文最全的例證,1101正好和前述(也是通常被引用的《風俗通義》)相反,原文不是「生而開目能視」,而是「未能開目視者」,張又引宋人王應麟《困學紀聞》的一條引述為旁證:「莊公寤生,《風俗通》云:『俗說兒墮地,未能開目視者謂之寤生。』」

    這樣看來,寤生是和醫科有關的。張轉而翻檢醫書,又找到不少佐證,最後確詁為:「兒墮地未能開目而視,目閉口噤,悶絕不啼。」1102這一來,寤生的行為主體是莊公,這點很合拍;寤生的孩子會嚇到父母,民俗又有妨父母之說,和「驚姜氏」、「遂惡之」也合拍;而且證據確鑿,再無疑義。至此,對寤生的訓詁可以告一段落了。

    莊公寤生,結果姜氏給兒子起名字就直接用了寤生二字,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這實在是犯了起名字的大忌,就好像算命先生說一個新生兒將來會成為家裡的災星,結果母親就給這個孩子起名為災星。試想一下,整天對一個小孩子災星長、災星短地呼來喊去,母子雙方的心理陰影只能越種越深。而且,按照春秋時代的社會風俗,姜氏這種起名字的方法是「非禮」的。——《左傳·桓公二年》追記一段晉國往事,說晉穆侯的夫人姜氏在條地戰役時生下太子,取名為仇,在千畝戰役時又生了一個兒子,取名為成師。師服為此大發了一通議論,說:「國君哪能這樣為兒子取名字呢!取名以表示道義,道義是產生禮儀的,禮儀是作用於政治的,政治是用於端正人民的。政治搞得好,人民就會服從,反之就會生亂子。古來好的配偶叫妃,不好的配偶叫仇。如今國君為太子取名為仇,給仇的弟弟取名成師,這是動亂的預兆,做哥哥的恐怕將來要倒霉了。」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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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玄的解釋雖然權威,但有可能犯了以今度古的錯誤,因為現在我們知道,原始部落的女人未必清楚懷孕和性交之間的因果關係,她們以各種在現代人看來稀奇古怪的理由解釋懷孕現象,比如,如果接近某個「靈」經常出沒的地方,會認為是「靈」進了自己的身體從而導致受孕。更離奇的說法還有:「甚至在某些地方,靈魂被認為是從圖騰動物或植物中直接流溢出來的。據斯特萊羅說,在阿蘭達,要是一個婦女吃了大量水果,據信她所生的孩子將以這種水果為圖騰。如果在她感到胎兒最初顫動的那一刻她正在看一隻袋鼠,那麼就會認為是袋鼠的拉塔葩進入到她身體中並使她受孕了。」1090——這樣看來,如果一個女人踩了神靈的腳印而受孕,這在先民們看來是沒有什麼稀奇的。

    但這在「文明人」看來確實不可思議,而且又有未婚先孕的嫌疑,不大體面。所以古人的解釋也有唯物主義和神異說之爭:《毛詩》認為姜嫄是跟著丈夫亦步亦趨去祭祀,以虔誠感動上天,終於懷孕而生子;鄭玄是采《史記·周本紀》之說,認為姜嫄踩了天神的腳印而懷孕生子。1091及至宋代,歐陽修和蘇洵很有進步人士之風,支持毛詩的唯物主義解釋,反對《史記》和鄭玄的「封建迷信」,而朱熹則以同樣很唯物的觀念來維護鄭玄,引張子厚的說法:「天地之初肯定是沒有人類的,那人類是怎麼來的呢?應該是天地之氣化生而來……」1092  

    岑仲勉嘗論《生民》一詩,持論甚當,於「不經人道而生子」引《大唐西域記》之異國風俗傳說,於歐陽修之言而論及宋人治史之弊,謂「大抵宋人考古,往往偏重主觀(參《古史辨》二冊100頁引眉山蘇氏說),不從客觀方面著想,結果於理雖通,然反失古史之真面,視漢儒偏重訓詁者厥弊維均也。」1093

    的確,前文多有宋人治學刻意求深、屈就事實以闡揚大義的一面,現在所表現的則是他們追求理性的一面,並以當今之人性揣摩古人之事理。以現代人的知識來看,在這個問題上越是追求理性就越是可能遠離事實,越是貼近當今之人性就越是可能遠離古人之觀念。反倒是司馬遷和鄭玄充滿「封建迷信」的解釋更加貼近初民社會的普遍觀念。難產和易產之爭恐怕也得從這個角度來想。

    易產之說另外的解釋是:后稷降生的時候並不是一個正常的嬰兒,而是胞衣連體,這確實夠讓母親害怕的,所以才有了後來的棄嬰行為。1094還有更進一步說,姜嫄實際上生的只能說是一個蛋,所以才要反覆地拋棄它。1095還有從民俗學角度以「水中試嬰」的風俗來作解釋的,1096有說姜嫄以處女之身未嘗祭祀而生子故恐上帝不寧的,1097等等等等。

    所以,如果上述說法成立,就說明僅僅易生尚不足以導致姜嫄棄嬰,總得再有一些異常情形才行。再者,「莊公寤生」這句話,究竟誰才是行為的主體呢?  

    再講講《生民》一詩的難產說。詩中有一句「居然生子」,易產派解釋為安然生下孩子,難產派卻解釋為驚異之辭,1098意思滿擰。其他種種歧說不再一一列舉,總之,在難產說被徹底否定之前,易產說作為論據的力量並不足夠強大,況且易產說內部還留有上述問題沒有解決呢。

    這一來,似乎逆生說又占了上風。楊伯峻即承襲了逆生的看法,認為種種異說皆不足信,「寤」就是「啎」的假借,因為《左傳》明明是說「莊公寤生,驚姜氏」,主語是莊公而不是姜氏,是莊公寤生而不是姜氏寤生了莊公。1099

    事情到此結束了嗎?還沒有。事實上,在杜預的解釋之前,東漢應劭對「寤生」就作過現在已知的最早的解釋。應劭在《風俗通義》里說:小嬰兒才一落生就能睜眼看世界,這就是所謂寤生。1100

    應劭訓「寤」為「悟」,一直不大為人所信,而《風俗通義》也早已失傳。後世多是斷章殘簡輾轉相抄。張澤渡梳理舊說,翻檢類書,找出了古老的證據——《太平御覽·人事部·產》引《風俗通》說:「孩子生下來睜不開眼睛,俗話叫做寤生,寤生的孩子妨父母,所以父母不養活他們。」下有按語:「《左傳》裡邊鄭莊公就是寤生的孩子,他的父母最後都終老天年,可見寤生的孩子妨父母之說並不可信。」這是迄今引得最早、引文最全的例證,1101正好和前述(也是通常被引用的《風俗通義》)相反,原文不是「生而開目能視」,而是「未能開目視者」,張又引宋人王應麟《困學紀聞》的一條引述為旁證:「莊公寤生,《風俗通》云:『俗說兒墮地,未能開目視者謂之寤生。』」

    這樣看來,寤生是和醫科有關的。張轉而翻檢醫書,又找到不少佐證,最後確詁為:「兒墮地未能開目而視,目閉口噤,悶絕不啼。」1102這一來,寤生的行為主體是莊公,這點很合拍;寤生的孩子會嚇到父母,民俗又有妨父母之說,和「驚姜氏」、「遂惡之」也合拍;而且證據確鑿,再無疑義。至此,對寤生的訓詁可以告一段落了。

    莊公寤生,結果姜氏給兒子起名字就直接用了寤生二字,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這實在是犯了起名字的大忌,就好像算命先生說一個新生兒將來會成為家裡的災星,結果母親就給這個孩子起名為災星。試想一下,整天對一個小孩子災星長、災星短地呼來喊去,母子雙方的心理陰影只能越種越深。而且,按照春秋時代的社會風俗,姜氏這種起名字的方法是「非禮」的。——《左傳·桓公二年》追記一段晉國往事,說晉穆侯的夫人姜氏在條地戰役時生下太子,取名為仇,在千畝戰役時又生了一個兒子,取名為成師。師服為此大發了一通議論,說:「國君哪能這樣為兒子取名字呢!取名以表示道義,道義是產生禮儀的,禮儀是作用於政治的,政治是用於端正人民的。政治搞得好,人民就會服從,反之就會生亂子。古來好的配偶叫妃,不好的配偶叫仇。如今國君為太子取名為仇,給仇的弟弟取名成師,這是動亂的預兆,做哥哥的恐怕將來要倒霉了。」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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