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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撰文,「某公薨,某公立」,這是常例,《左傳》「隱公立」緊承「惠公薨」而來,所以賈逵、杜預所謂隱公立桓公為太子的說法是不合語法的,而「奉」字是自下奉上之辭,子奉母是可以的,兄奉弟卻講不通了。這一點杜預想必也是明白的,所以他解作「帥國人奉之」,憑空添了「帥國人」三字來彌合矛盾。而釋「之」為仲子則文義順暢,前後呼應:隱公認可仲子為惠公正妻,奉之為母,自然也就認可了桓公作為惠公之合法繼承人的身份,只待將來桓公長大便歸政於他,這與《左傳》後文都是相符的。637
于鬯此解,既合語法,也合文義,或許是迄今所見最通暢的解釋了。但是,疑點仍然存在:如果魯隱公僅是攝政而非實際即位,為何稱公,這豈不是僭越名份?既然奉仲子為母,又為什麼聲子有諡而仲子無諡?
先說第二個問題。如前所述,童書業是認可《史記》的記載的:隱公的母親聲子是惠公的「賤妾」,而仲子本該是隱公之妻,卻被惠公奪了去。根據春秋時代的習俗,父奪子妻所生的兒子雖然可以成為太子,但並不太名正言順。所以,仲子所生的桓公本在可立可不立之間。這些大概就是仲子後來雖然升格為夫人卻沒能獲得諡號的原因。638
而據劉麗文的說法是,如果死去的元妃沒兒子,繼室的兒子繼承君位是順理成章的,如杜預註:「隱公,繼室之子,當嗣也」。隱公對桓公的謙讓並不是因為自己的母親地位低,自己沒有繼位的資格,而是牽連著仲子掌紋上的那句神諭——「為魯夫人」。
劉發出了和前文中于鬯同樣的疑問:回顧前文,《左傳》對仲子的敘述有些閃爍其辭:「故仲子歸於我」是說仲子嫁到我國,但問題是,嫁給魯惠公是「歸於我」,嫁給魯隱公(當時的太子,未來的國君)也是「歸於我」,仲子本來到底要嫁給誰呢?
按照仲子掌紋的神諭,她是要作魯國國君的嫡妻的(即「魯夫人」),那麼,魯惠公已經有了夫人(孟子),就算夫人死了,假設「諸侯不再娶」確有其事,或至少有一些輿論的約束力的話,他是不能另娶或另立嫡妻的,除非「母以子貴」的原則在當時也確曾存在,讓仲子的兒子作太子,那麼仲子就可以升格為夫人了,這也就符合了掌紋的神諭。
魯惠公死後,如果按照傳統,應該是隱公繼位,可如果要照顧神諭,就得讓桓公繼位。想來魯惠公生前就是打算成就仲子「為魯夫人」之神諭,所以正如《榖梁傳》所說,隱公讓位給桓公,成全了父親的心愿。
正是這個神諭的力量,魯隱公便沒有正式即位而只是攝政;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魯隱公的生母聲子最終也沒能成為夫人。而假如魯隱公不是攝政,而是正式即位的話,聲子無疑是可以成為夫人的。639
這個說法似乎言之成理,但是,考察推理環節就會發現:如果要以上的推論成立,就需要「諸侯不再娶」和「母以子貴」的成立,如果這兩者有一項的真實性受到有力質疑,這個推論自然也就不算牢靠了。——那麼,神諭的正確性也因此而受到懷疑了嗎?這是不大應該的,神諭總要是正確的才對,這倒不是因為迷信,而是《左傳》的風格一貫如此,對遠在惠公年代的事情,《左傳》是不會記載一條失靈的神諭的。
回頭來看,劉所有推論的出發點就在「為魯夫人」四個字上,但是,即便仲子嫁到魯國而沒有「為魯夫人」,也一樣符合神諭。這就需要採納孔穎達的說法,把「為魯夫人」的掌紋僅僅理解為掌紋像一個古文的「魯」字,以上推論便可以成立了,因為仲子到魯國不一定要作夫人的,只要嫁到魯國,就算是符合神諭了。
被神諭所關照的仲子是不同凡響的。從《左傳》的後文來看,仲子受到了極大的尊崇,或者說,《左傳》是以極為尊崇的筆墨來渲染仲子的——從她生時的神諭到她死後的哀榮。
這個神諭還有下文,《左傳·閔公二年》記載了魯國季友身上一則相似的故事:季友出生時手上有個「友」字,於是這孩子就被取名為「友」了。640而耐人尋味的是:季友是魯桓公的兒子,恰恰是仲子的孫子。祖母和孫兒身上竟然出現過同類的靈異現象,這真是很讓人吃驚了。童書業據此推測:《左傳》推尊仲子是為了推尊魯桓公,推尊魯桓公又是為了推尊季氏。所以,《左傳》的原作者和季氏之間一定有著某種不尋常的關係。641
簡要歸納一下:《春秋》這一開始,惠公、隱公、桓公、孟子、聲子、仲子,關係實在不易搞清,「三傳」又各執一辭,讓歷代學者們生出了無數的解釋和無窮的歧意。隱公和桓公到底誰才是最合法的繼承人,聲子和仲子到底誰才是最合法的夫人——如果魯惠公當初能夠謹守婚姻法和繼承法的規矩,事情或許會簡單一些吧。
以上這個感慨的前提是:春秋時期當真存在著一種普適而規範的婚姻法、繼承法的。但實情顯然複雜得多,單以繼承法而論,各種形式都有,持論者還往往都說自己的意見是「古之道」。即便就在魯國,嫡長子早死的話是立嫡孫還是立庶子,這就有過爭議,而孔子的意見是立嫡孫。642同類事件直到明代還讓不少人傷過腦筋。
這些事情繁瑣之極,隱公和桓公作為事件的直接當事人,因此而遇到的麻煩恐怕就更多了。公羊家歸納過《春秋》有所謂「七缺」,其中第一「缺」就是說惠公的婚姻有問題,作丈夫作得不合格,結果導致了後來隱公和桓公的禍亂。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