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53頁

    兩相比較之下,孔穎達的解經還算比較踏實的,但即便《春秋》確定是孔子所著,孔子在遣詞造句的時候是否也像孔穎達一樣深思熟慮,這可就說不準了。說到底,「鄭伯克段於鄢」僅僅六個字而已,如此簡略的敘述給了經學家們無窮的解釋可能,到底誰說得對,卻很難作出準確的判斷——在服虔和孔穎達的對壘當中,至少後者更能夠自圓其說。

    另一方面,未必可靠的事實造成了真實不虛的影響,如歐陽修《新五代史》模仿《春秋》筆法,攻城略地所用到的動詞共有兩個:一是「取」,表示不大費力就攻下來了;一是「克」,表示攻取之艱難。一部《新五代史》就這樣書法謹嚴、褒貶分明,趙翼譽之為「雖《史記》亦不及也」。1396

    (五)晉人納接菑於邾婁,弗克納

    從隻言片語當中探究《春秋》的微言大義,也就是探究孔子在落筆時候的確切意圖,這本身也是一種誅心的功夫。而論起誅心和附會,公羊家無疑比左學家更要拿手,而公羊家的議論也往往比左學家更為苛刻。《公羊傳》解釋「克」字的涵義,說本該說「殺」而偏偏說「克」,這是要凸顯鄭莊公之惡。——為什麼這麼說?何休從《春秋》文本中找到了一則內證:《春秋·文公十四年》記載有「晉人納接菑於邾婁,弗克納」,是說晉國人送邾國公子接菑回國為君,卻沒能進入邾國。《公羊傳》解釋這條經文,說「其言弗克納何?大其弗克納也」,意思是「《春秋》這麼說是對這個結果表示推重」。  

    這位邾國公子接菑1397是邾文公的兒子。邾文公死後,邾國人立了邾文公與齊姜的兒子玃且為君,是為邾定公。玃且的母親是齊國公主,而接菑的母親是晉國公主。接菑跑到了外祖父家晉國,晉國派郤缺1398帥八百乘1399的強大武裝護送接菑返回邾國,想立接菑為邾國國君。邾國是小國,晉國是大國,力量對比懸殊,而八百乘的武裝在當時更是非同小可的規模。晉國人兵臨城下,如同泰山壓卵,有志在必得之勢。

    據《公羊傳·文公十四年》,要想立接菑為君,郤缺這大國背景和八百乘武裝綽綽有餘,但邾國人出來說理:「接菑的母親是晉國人,玃且的母親是齊國人。要比母家背景,你們晉國拿大國之勢壓人,難道就一定壓得過齊國麼?再說,論身份,玃且和接菑都很尊貴,而就算他們二人分不出誰尊誰卑,玃且年長卻是毋庸置疑的。」郤缺聽了邾國人這一番說辭,說道:「不是我的力量不夠,不能立接菑為君,而是道理上不能這麼做。」於是便帶著軍隊撤回去了。對郤缺的所作所為,有識之士是非常看重的。但是,《春秋》為什麼不稱郤缺之名而稱「晉人」?這是貶斥。為什麼貶斥?因為大夫擅自廢立國君是不對的。《春秋》在字面上用「晉人」來貶斥郤缺,其實表達的是對大夫擅自廢立國君的不滿,而暗地裡對郤缺最後的做法卻是非常讚許的。1400  

    這個「表面」與「暗地」的關係,就是公羊學裡的「實與而文不與」,實際上贊同郤缺的做法,卻不能公開表示出來,因為一旦公開表示,就等於承認了大夫廢立國君的合法性,而實際上的贊同又體現了公羊學對現實秩序的承認,這反映了公羊學通於權變的一面,有經有權,有方有圓。

    《公羊傳》解釋《春秋》這句「晉人納接菑於邾婁,弗克納」,說「其言弗克納何?大其弗克納也」,這裡「大」字用作動詞,作「推尊」解,和「大一統」的語法結構一樣。《春秋》為什麼說「弗克納」,是推尊這個「弗克納」。

    「弗」,意思是「不」;「克」,這裡作「能」解是最恰當的;「納」,是說使邾國人接納接菑為君。這個解釋,在文法上是最順暢的。而何休訓「克」為「勝」,認為既然「弗克」是表彰郤缺,那麼與「弗克」相反的「克」自然就是批評鄭莊公了。

    接菑和叔段情形類似,同屬兄弟爭位。接菑的支持者郤缺沒能把事辦成,退兵而去,「弗克」而受到了《春秋》的褒獎;鄭莊公討平了叔段,「克」了叔段,所以受到了《春秋》的批評。一正一反,涵義互見。——何休、徐彥經典的一注一疏就是持這種意見的。1401

    這個意見從尋找《春秋》內證出發,看上去圓融無礙,但是,且不說文法上的問題,何休找來的證據看似《春秋》內證,其實只是《公羊傳》的內證。《春秋·文公十四年》僅僅說了一個「晉人納接菑於邾婁,弗克納」,看不出有什麼褒貶色彩,被何休拿來作褒貶的卻是《公羊傳》的「其言弗克納何?大其弗克納也」。這就意味著,說「弗克」以褒揚郤缺,說「克」以貶低鄭莊公,這只是《公羊傳》內部的一個循環論證,其實證明不了任何問題。  

    (六)誅殺親族的禮儀

    那麼,在公羊家看來,鄭莊公之「克段」是應該被批判的,但叔段犯上作亂,難道就不該殺麼?——當然該殺,但是殺有殺的規矩,絕對不能像鄭莊公這樣來殺。

    中華古國,禮儀之邦,殺弟弟自有殺弟弟的禮儀。鄭莊公可以殺掉叔段,但不能親自來殺,要讓執政大夫來殺——何休搬出禮儀規定,說公族如果犯了罪,相關的政府部門要作審訊,把定案的結果呈報國君,國君看過之後,要說:「算了,饒了他吧。」法官說:「不能饒。」國君接著說:「就饒了他吧。」法官繼續反對……如是者三,法官退了下去,但還是要殺。國君再派人找法官要求赦免人犯,結果這位被派出去的人回來復命說:「怪我腿腳慢,沒趕上,人犯還是被殺了。」國君表現出很難過的樣子,穿上素服,不再聽音樂了,甚至還要為死者去哭一下。1402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53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