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頁
建文帝對叔父遵行了「緩追逸賊,親親之道」的春秋大義,朱棣卻反過來「克」了自己的侄兒。——這就給經學家們出了一個老大的難題:《春秋》歷來是群經之中最為貼近時政的,一開篇還就是鄭伯克段,這和靖難之變如此相似,一不小心就會觸到當局的忌諱。
明代雖然經學消沉,但相關作品也不是全然沒有。我們可以看到賀仲軾的《春秋歸義》為克段一事提出了一個很有新意的解釋:叔段之罪重於莊公,但為什麼《春秋》獨獨歸罪於莊公?因為叔段雖然驕寵,也不過是一介貴弟,哪能有土地、甲兵?使他擁有土地、甲兵的是鄭莊公,這分明就是莊公自己養成了一個可克之段,然後再以武力克之。所以《春秋》才寫作「鄭伯克段」。骨肉之禍,聖人所不忍言,只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有些非常的舉動,就像周公剪除管叔和蔡叔那樣。雖然叔段作得不對,但莊公也不能把自己的罪責推脫過去,《春秋》所記,是聖人權人倫之變,對莊公一言以誅之,給天下後世君主與藩王的兄弟之變作一垂法。姜氏請求把京邑封給叔段的時候,莊公並不拒絕;叔段擴張勢力、不服莊公管束的時候,莊公也不聞不問,直等到叔段將要攻鄭了,莊公才一舉伐之,這是把叔段的罪孽公之於世。所以,叔段雖奔共而無話可說,姜氏被放逐也無話可說,國人對鄭莊公的這些舉措也無話可說。等禍根都除掉了,莊公又假借潁考叔之言迎回了母親,人們但見這母子二人其樂融融,但莊公哪能因此就逃過首惡之誅?有人說莊公封叔段於京邑的時候未必就有殺弟之心,但君子的一言一行都應該看清後果。
賀仲軾接著舉了唐太宗的例子來作說明。我們知道唐太宗當初就是殺了親兄弟而即位的,他這麼作對不對?賀的說法是:大唐江山主要是由李世民打下來的,所以,高祖李淵登上帝位而李世民自己接班,這是定勢。高祖要立他為太子,他堅決推辭,這又是何居心?李世民堅決推辭,高祖自然要立李建成,而李世民又真能以藩王的身份臣服於李建成嗎?李世民自己錯失時機而不取太子之位,李建成又愚昧不明,不以太子之位相讓,這樣一來,禁門就算想不流血又怎麼可能?所以說,鄭莊公不該把京邑封給叔段卻封了,將來只能是殺弟的結局;唐太宗不該推辭太子之位卻辭了,將來也必然是殺兄的結局。1558
賀強調「定勢」之不可違,又舉玄武門之變的例子,我們可以很容易聯想到燕王與建文帝——燕王之所謂篡,難道也是定勢之不可違嗎?
玄武門之變是否真有這麼大的說服力?賀仲軾提到的諸如唐高祖李淵曾想立李世民為太子而被後者辭讓的事情雖然見於兩《唐書》的記載,卻頗受現代史家的質疑,甚至有人認為李淵「遵從了遊牧社會的習俗,有意讓兒子們通過競爭奪取皇位,他自己則儘量努力阻止這一過程出軌」。1559但我們不妨放下考據,只以古人的眼光假定以上史事完全屬實,那麼由此就可以推出那個「定勢」不可違的結論嗎?
賀仲軾的這個說法或是從《資治通鑑》就玄武門之變的一段「臣光曰」發展而來,1560當初司馬光推許唐太宗之功,貶低李建成之庸劣,但也得強調「立嫡以長,禮之正也」,而據《二程集》,司馬光修《資治通鑑》修到唐史的時候,曾就這個問題和程頤有過討論,程頤辨析《春秋》微言大義,把魏徵都批評了進去。1561
的確,理學家的道德標準總是更高一些,同樣這件事當初真德秀在《大學衍義》里也曾引過,卻以理學正宗的身份推出了一個「天理」的結論:貞觀十年,唐太宗的幾個弟弟要動身去往各自的藩國,唐太宗為之送行,很傷感地說道:「兄弟之情,總願意常相共處,但以天下為重,不得不作分別。兒子沒了還能再生,兄弟沒了卻不能再得。」說著說著,便嗚咽流涕,不能自已。真德秀評論道:唐太宗這番話是有感於李建成和李元吉之事吧?兄弟之情是天倫至情,雖然有時候會被利害關系所遮蔽,但這畢竟是天理之真,不可能永遠都被遮蔽掉的。如果唐太宗能因兄弟之情的這般流露而知曉天理之不可昧,那麼天理也必然會體現在他的為人處事之上。可惜唐太宗沒能做到。孟子提出過所謂「四端」的說法,「四端」要充而廣之。唐太宗與諸王作別,言語之間大見惻隱之心,只是不知把這惻隱之心充而廣之,可惜可憾!1562
論及惻隱之心,便把問題訴諸人性,所謂「人性之動,始於惻隱而終於是非」,呂大圭曾由此而推出《春秋》實為天子之事,春秋大義便存乎惻隱之間。1563至於真德秀這個「四端」的說法,是孟子的一個經典概念,即「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提出,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這都是人天生所具有的,如果沒有這些那就不是人了。這所謂「四端」也就是每個人天生具備的仁、義、禮、智的苗頭,苗頭需要擴而充之,就像火焰會越燒越旺盛,就像泉水會越流越湍急。這個「擴而充之」非常關鍵,如果一個人能把這四端「擴而充之」,那就「足以保四海」,如果做不到「擴而充之」,那就「不足以事父母」。1564
「提孩知愛長知欽,古聖相傳只此心」,1565在孟子看來,這「四端」是每個人天生具備的,不同之處只在於有的人可以「擴而充之」,有的人卻不可以。那麼,既然「四端」是每個人天生具備的,這就屬於「天理」——這就是真德秀加於其上的理學概念,是很恰如其分的,是與孟子之學一脈相承的,發展到後來,又有明代心學巨匠湛若水從這「擴而充之」里推導出「隨處體認天理」的著名主張,1566王守仁則指之以為「良知」。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