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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西羅馬帝國亡於公元476年,東羅馬帝國亡於公元1453年。

    [7]德國法學家耶林說過,羅馬人對世界有三次征服,第一次用武力,第二次用宗教,第三次用法律。法律的征服是最持久的。

    [8]羅馬法規定的“身份權”中,最重要的是“自由權”。沒有自由,即為奴隸。這就區別了“奴隸”和“自由人”。其次是“市民權”,包括參政議政、擔任公職、選舉被選舉等“公權”,結婚、訴訟、處分財產、建立遺囑等“私權”。這是羅馬公民的“特權”。這就區別了“羅馬人”和“非羅馬人”。至於“家族權”,則實際上是“父權”。這就區別了“父子夫妻”。

    [9]羅馬法還規定,只有同時具備自由權、市民權和家族權三種“身份權”,才是“完整的人”。否則,就叫“人格減等”。喪失家族權叫“小減”,喪失市民權叫“中減”,喪失自由權叫“大減”。羅馬人的統治手段,就是讓被征服者處於不同的“法律地位”。公元212年,羅馬皇帝卡拉卡拉頒布敕令,授予羅馬境內所有自由人公民權利,就是“懷柔政策”之一。  

    [10]正因為中國古代的國家體制是“家國一體”,所以當年海瑞罵皇帝,司法部門就參照“兒子罵父親”來量刑。流氓地痞叫“地頭蛇”,也因為高高在上的是一條龍。

    [11]見恩格斯《家庭、所有制和國家的起源》援引吉羅?特龍《婚姻與家庭的起源》一書所引埃斯潘納斯《論動物的社會》的說法。

    誰代表先進的文化,誰就代表“中國”,

    也就能在古代文明的T型台上走貓步,

    以“天下之中”自居,為其他民族做榜樣。

    第六章

    闖他一回紅燈

    啟廢禪讓

    沒有證據證明,夏並不存在。

    由於考古學提供的實物證據不足,夏的存在一直遭到質疑。它甚至被懷疑是周人捏造出來的,目的則是為了證明推翻殷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這當然有道理。問題是,如果沒有夏,殷商就成了“天上掉下來的林妹妹”,講得通嗎?[1]  

    事實上,從堯舜到商,中間必有一個重要的轉折關頭和過渡時期。叫不叫“夏”,就像夏之前叫不叫“堯舜”,反倒是無所謂的。

    同樣,把夏看作一個發育成熟的“王朝”,也是自作多情。不但夏不是,商和周也不是。準確地說,夏是“部落國家”,商是“部落國家聯盟”,周是“半獨立國家聯盟”。夏商周,可以叫“三代”,不能叫“三朝”。他們都不是統一國家,也不是領土國家,甚至不是完全形成的國家。獨立主權國家的出現,要到戰國。完全做到“按照地區劃分國民”和“依靠權力處理事務”,則要到秦漢甚至秦漢以後。標誌,就是“中央集權的郡縣制”。

    之前,是漫長的成長期。

    催生這古老文明的助產士是夏啟。由於夏的君主稱為“後”,所以又叫“夏後啟”。夏是國號,後是王銜,啟是人名。後,不是前後之“後”的簡體字。它原本就是“後”,意思是誕育者。在傳說中,正是夏啟這位誕育者廢除了禪讓制,開創了世襲制,把堯舜時代的部落聯盟變成了部落國家,中華民族從此進入文明時代。  

    這就叫“啟廢禪讓”,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大革命。

    啟,真是個好名字。

    不過,司馬遷在敘述這段歷史時,恐怕很糾結。

    作為歷史學家,太史公不能不實事求是;而儒家的影響,又像揮之不去的夢魘。按照儒家的說法,堯舜禹,都是溫良恭儉讓的。讓,十分重要。交權的要禪讓,接手的要謙讓。所以,舜接班,先要守喪三年,然後是避讓,一個人跑到南河之濱躲起來。讓誰?堯的兒子丹朱。可惜“同志們”不干。各部落的酋長,談工作、打官司、唱讚歌,都找舜,沒人理睬丹朱。舜,這才正式接替堯,做了部落聯盟的CEO。

    這個程序,禹也走了一遍。只不過他是躲在陽城,避讓的則是商均。

    不客氣地說,這是胡扯!

    堯舜禹時代,制度不是禪讓嗎?父死子繼,不是還沒變成規矩嗎?那麼請問,舜和禹,憑什麼要避讓前任的兒子?所以這事根本就子虛烏有。就算有,也是做秀,還是後來那些儒生幫他們做的。

    其實這又何必!避讓,就一定是美德嗎?擔任部落聯盟的一把手,當然好處多多,至少能滿足男人的雄心和權欲。要不然,堯和舜為什麼死不放手,夏後啟又為什麼當仁不讓?但從法理上講,接過權杖,畢竟首先意味著責任和擔當,尤其是在那個多事之秋。那麼再請問:舜和禹的避讓,或謙讓,或禮讓,是負責呢,還是不負責?是有擔當呢,還是沒有?  

    何況就算想當老大,又如何?男兒本自重橫行。男人雄心勃勃就像他性慾旺盛,既不光榮,也不可恥,只不過正常。但如果裝腔作勢,就虛偽。可惜這種虛偽根深蒂固。後來曹操當魏王,曹丕做皇帝,便都“三讓之”。

    這是一種惡俗。

    永遠讓人尊敬的司馬遷,也未能免俗。

    老調子已經唱完

    不裝的是夏啟。

    按照也許是編造出來的老規矩,禹在生前也指定了接班人,這就是“益”。禹去世後,益也蕭規曹隨,躲到了箕山之陽。然而故事卻並沒重演。酋長們都不理睬他,反倒成群結隊地擁戴啟當老大。啟也不客氣,受之無愧了。

    老調子已經唱完,這戲演不下去。

    如此結果,很讓儒家沒面子,可惜卻是鐵的事實。更何況,如果不承認世襲制的合理性,則漢武帝的合法性豈不也成了問題?

    只好打圓場,說明“事出有因”。

    司馬遷說,啟這個人,其實是很優秀的。不像堯的兒子丹朱、舜的兒子商均,扶不起來。再說,益當二把手的日子短,才幹和功勞都還沒來得及表現。所以酋長們都擁護啟,都說我們的領袖不愧為締造者大禹的兒子啊![2]  

    好一個“吾君帝禹之子也”!扯來扯去,只有這句話說到了點子上。

    是的。禹的兒子,這才是關鍵。

    其實,前面講的那些,什麼“禹子啟賢”,什麼“佐禹日淺”,都不能自圓其說。啟優秀,難道益不優秀?不優秀怎麼能入禹的法眼?益當副手的時間短,難道啟的時間長?他可是一天都沒幹過。說到底,就因為世襲制勢在必行,此刻不過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因此,就算益的資歷深、功勞大,比啟還要德才兼備,恐怕也沒用,除非益的實力大大超過啟。

    實力才是資本,世襲才是趨勢。

    事實上,啟廢禪讓之前,各部落的酋長恐怕已經世襲。這時,如果聯盟的老大還得“讓”,誰都彆扭。相反,能把禪讓制給廢了,則皆大歡喜。那些早已變成“各路諸侯”的傢伙,當然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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