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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業是約翰的“領地”,而他痛恨內爾森自負地認為指導家族主要慈善機構—特別是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之未來的應當是他,而不是他的哥哥。
約翰對內爾森強硬的反對態度,至少一部分原因是他政治觀點的變化。跟我們許多人一樣,約翰一直為當時的社會動盪深感不安,但是,他並不是一味指責年輕一代令人費解的態度和反叛行為,而是致力於理解他們內心不滿的根源。約翰和他的同事們與年輕人—包括黑豹黨(Black Panther)人和常春藤聯誼會的大學生—在一起相處了幾百個小時,聆聽他們訴說自己的不滿、政治信仰和對未來的希望。他發現自己很同情了解到的許多東西。這對約翰來說是一次轉型的體驗,為此他寫了一本書,名叫《第二次美國革命》(The Second American Revolution),敘述了自己的經歷。
該書是當年的一個很好寫照,尤其是它提出所有的智慧蘊藏在年輕人身上,並指出,將世界弄得一團糟的老一輩人應當從自己的孩子們那裡尋求指導。該書引起了不小的震動:社會的高層人士並不經常與不滿社會現狀的人,甚至是年輕的批評家聯繫在一起。但是,對於我們這些相當了解他的人來說,約翰的想法和結論並不那麼驚人。他已經越來越接近我們常說的“空想主義者”。多年來,他直接接觸到許多嚴重的、棘手的社會問題,從而加深了他對弱勢群體和底層群體的本能的同情。其結果是,他的政治觀點比以往更加傾向自由的一邊。
回想起來,這就是內爾森與約翰之間衝突的一個主要根源。作為紐約州的州長,內爾森在大多數社會問題上不斷地向右傾斜—比如“洛克菲勒”藥物法規、他對阿提卡監獄暴動的鎮壓,以及他對美國干預越南事務的拼死維護,這些都表明了他更加保守的政治態勢。內爾森鄙視約翰的自由主義,以及約翰對曾經辛辣攻擊過他的許多個人和機構的歡迎態度。他還對“侄子侄女們”的表現和信念感到怒不可遏,決心不讓他們擁有對重要家族機構的控制權。因此,激戰的“擂台”已經設好,首當其衝的是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的未來。
117. 第一戰場: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
到了1973年,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已經成為全國第十二大基金會,捐助資金達到2.25億美元。基金會的項目與1940年創建初期相比發生了巨大變化。當時,我們兄弟5人創建該基金會時,為的是管理我們對諸多機構的年度捐款,比如女童子軍(Girl Scouts)、世界青年聯合會(YMCA),以及紐約市和威斯特徹斯特縣的90多家社區機構。父親在1951年捐獻的將近6 000萬美元的洛克菲勒中心票據第一次為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提供了捐獻資金(在此之前,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一直依賴我們兄弟幾個每年的捐款),使我們能夠將基金會的範圍擴大到我們兄弟幾個之外,為每個兄弟發起和領導的機構提供大量支持。接受這種捐款的機構主要有約翰的人口委員會、內爾森的美國國際經濟社會發展協會和勞倫斯的傑克遜洞穴保護公司(Jackson Hole Preserve, Inc.)。
1961年,洛克菲勒基金會又從父親的地產那裡獲得用於捐款的7 200萬美元。由於資源的大幅度增加,我們可以進一步擴大基金會的計劃。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繼續處理著我們兄弟幾個的個人捐獻,為家族領導的幾個機構的工作提供資金。但如今,我們開始接觸更大範圍的機構和組織。結果,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開始演變成一個更加傳統的基金會。我和我的哥哥們對這一過程感到滿意,因為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我們的孩子們會希望承擔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的責任,並通過這個基金會去追尋他們自己的慈善利益。
到了20世紀60年代中期,這種變化已經深入開展,並顯著地反映在基金會對從事民權和機會均等領域工作的支持—這一點非常符合許多“侄子侄女們”的利益。但是,雖然我和我的哥哥們堅決支持讓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的項目範圍更加廣闊,但我們覺得對“我們”家族領導的各個機構—這些機構多年來從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獲得了大量的經濟支持—繼續負有責任。在我們考慮自己將不可避免地退出這些機構領導職位的時候,我們的結論是,簡單地將這些機構切分開來而不為其將來提供充足的資源,則是不負責任的。我們設想捐獻高達1億美元的資金,也就是大約為此目的而需要的捐獻資金的一半。我們的考慮是,有了這些資金,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將不再需要繼續為這些機構負責”。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的理事會批准了我們的建議,並立刻啟動了一個審查程序,由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總裁達納•克里爾負責監督。
不到一年時間,顯然我們每個兄弟對於我們所說的“克里爾委員會程序”的期望和目標各不相同。約翰的主要目標是儘可能多地保持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的捐獻資金,因此他主張嚴格限制“終端”撥款的數量和金額。我和勞倫斯與約翰的意見不同;我們還希望確保我們的各個機構擁有堅實的未來。尤其是其中的兩家機構—勞倫斯的斯隆•凱德琳癌症紀念研究中心和我的洛克菲勒大學—要想作為卓越的機構生存下去,就要求獲得大量的經濟支持。我和勞倫斯強烈倡議為這兩家機構提供大量的捐獻資金。約翰堅決反對我們建議的金額,稱之為“不合適、假公濟私”的行為。 雖然內爾森對克里爾委員會程序的早期階段沒有什麼興趣,但很快他就發表了他的意見。
118. 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的“斷送”
專為規範慈善基金會而設置的1969年的稅收改革法案給我們的討論增添了一層複雜性。該法案嚴厲禁止基金會理事的假公濟私行為,其中大部分規定是合理的。但是,在稅收改革法案通過國會討論期間起到過重要作用的約翰堅持說,國會中,人們強烈支持另行立法,來完全擯棄基金會。結果,約翰爭辯說,既然法律暗示捐獻人應當開始削弱對自己基金會的控制,那麼我們應當在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起個帶頭作用,主動減少家族對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的控制。
為了實現這一點,約翰希望增加更多的外部理事,這樣家族成員在理事會中的比例就能變為少數。以我的觀點,約翰的立場是在置疑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當初創建的基本前提。正是因為我們對當前社會、經濟和政治問題的共同興趣,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才成了全國最受尊重的基金會之一。為了安撫在華盛頓的臨時多數政客而削弱我們兄弟的作用,我感覺那是個嚴重錯誤。但我的觀點沒有能夠說服約翰。
約翰居高臨下的態度和含蓄的認識—他認為自己是在一個高層次的道義角度進行討論—使得衝突更加尖銳。他的想法和態度不僅讓我和勞倫斯非常惱怒,而且讓在間隔將近20年後於1977年年初再次加入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的內爾森更加暴跳如雷。內爾森指責約翰試圖“斷送”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正如他早先聽憑家族的影響在洛克菲勒基金會削弱並最終喪失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