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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翁楠希現在的標準看來,韓覺什麼也沒有。沒有才華,沒有人脈,更不聰明,唯一拿得出手的,只有一個真心。
如果追求一個人,最大的優勢如果僅僅只有真心,那麼這個愛是真的很廉價。因為那其實是在說,他什麼也沒有,對於未來,什麼也保障不了。
但一段美好的感情,真心又是必不可少的基石。
「別傻笑了!」翁楠希說。
韓覺立馬收住笑容,不料卻噎住了。
翁楠希沒好氣地看了韓覺一眼,遞上一杯水,說:「你啊,以後參加節目,脾氣收斂一點,不要老是得罪人。」
「嗯嗯嗯!」韓覺放下水杯,雙手拿起雞塊,飛速點頭。
「你公司是不管你了,但是你不能放棄自己啊。」
「嗯嗯!」
「有個街舞綜藝不是快開始了。你舞蹈不是一隻沒有落下嗎?你以學員的身份去參加一次。別不說話!你現在姿態低一點沒有壞處,不要犯倔,去試試看。」
「……噢!」
「還有啊,你先把罵人的微特都刪掉。整天跟網友罵來罵去,你傻不傻。明天我帶你去買一隻貓,你以後多發發生活的內容,發點書籍的摘抄,溫和一點,不要老是跟人吵架了。」
「噢!」
「你音樂不要落下了,我還指望你寫一首關於我的歌呢。」
「嘿嘿。」
「別傻笑!」
「我以後,只給你寫歌。寫一百首,一千首!」
「一首就夠了。」
第277章:夢醒了
本章BGM:《夢醒了》——王菲(翻唱)
……
「……」
翁楠希驀然睜開眼,從夢裡醒來。
發現自己眼角竟是濕的。
【真誇張。】她想。
然後她側了側頭,用枕頭把那滴眼淚抹去。
柔軟的枕頭和遠處加濕器細微的嗡鳴,讓翁楠希在睜眼的剎那就明白過來——剛才她不過是做了一場夢而已。
一個讓她悵然若失的夢。
她猜,多半是因為晚飯聊到了他,還因為睡前還想了太多有關從前的事情,壓在回憶上的石頭被挪開了,所以夢裡才會夢到他。
夢到的內容,是半年前的那個夏天,他一如既往地賭氣沒有接她的電話,倔強地沒有下樓拿箱子,更沒有在她表示結束之後一聲不吭,然後他們也就沒有分手。後來他變成了她期待的樣子,他們和好了。他做音樂,寫歌闖出了名頭,而她也不必每次赴不願去的酒宴了,更不必對遞過來的每一杯酒都萬分警惕。她就安逸地演戲拍電影,三個月準備角色,三個月拍戲,三個月跑行程,三個月和他去旅遊。兩個人平平淡淡地生活在一起。後來他們到了海邊,他在夢裡拿著一張紙,開心地說他寫好了一首歌,要唱給她聽。她剛接過,夢就醒了。
翁楠希做夢極少夢到韓覺。在跟韓覺戀愛的時候沒有,說分手後也沒有,但自從美利堅回來之後,她就開始夢到了。
然後,一些她以為忘掉的事也先後被想起。
那些回憶就像拔掉了牙齒的牙床,舔時痛,不舔時空蕩。
【不要總是來我夢裡啊。】翁楠希怔怔地盯著某處黑暗發呆。
這場夢後勁很大,讓她沒能一下子緩過來。
這個堅強無堅不摧的女人,只有在夜深人靜四下無人的時候,才允許自己脆弱片刻。
大多數追求翁楠希的男人,和她相處時並不真正關心她在意什麼,喜歡什麼。他們總是喜歡聊些自己擅長的,喜歡的,關注的東西,迫不及待想向她顯示自己的強大或專業。比如有錢人總是跟她曬錢,知識分子總是曬學識,或者有啥愛好就曬啥,想讓她仰視他,認同他。如果實在吸引不到她的,則會羞憤地打壓她。
真正把自己放低,去發現和了解她的喜好,讓翁楠希覺得對方的陪伴是走心的人,真的不太多,可以說幾乎沒有。
現代社會,很少有人會全身心真正地去愛別人。大多數人們只是想給出一點愛,進而獲得一點愛,得不到也沒關係,換下一個。這是一種垂釣。
看透了這一點之後,翁楠希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覺得自己無人可愛。
直到她遇到了那個傻子。
不過,現在她把那個傻子弄丟了。
那異國的那個咖啡館裡,他看她,是看陌生人的眼神。
她有她的驕傲,在堂妹面前,她很快振作起來,面不改色地帶著堂妹回了國。經過了半天的飛行,回到家裡之後,她就說自己要洗澡準備休息了。然而她那次淋浴的時間比以往久了二十分鐘。
【你曾經明明是那麼的愛我,竟真可以說不愛就不愛了。】
每每想起,翁楠希都心頭髮堵。
這是一種很陌生,很久遠的感覺了。她原本以為自己忘了這種感覺,但偏偏記起了。
窗簾厚不透光,所以不知天色。翁楠希拿起手機看了眼時間。
五點二十一分。
這個時間不上不下,說早還早,但再睡就睡不著了。
打開床頭燈,翁楠希墊了兩個枕頭在背後,就半躺著玩手機,刷微特來打發時間。
夢裡夢到的人,醒來就應該去見。
那個人應該是見不到了,所以只能通過手機去了解一點半點動態。就跟她以前瞧不起的窺屏前男友的蠢女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