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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羽看重的卻不是榮華富貴,而是英雄業績。也就是說,他更看重的不是結果(如此),而是過程(取代)。他不是要取代了以後怎麼樣,也沒想到取代了以後會怎麼樣,而只是要去取代。的確,對於一個真正的英雄來說,戰鬥本身是要比勝利更令人神往的。“馬思邊糙拳毛動,雕盼青雲睡眼開”,哪個英雄願在無所事事中消磨自己的一生呢?既然有事可干,那就干吧!別管是幹什麼,也別管幹了以後會怎麼樣!

    這正是性情中人的思路和做派。

    最能表現出項羽這一性格的,是他兵敗垓下之時。在這生死存亡的最後一刻,他惦記著的是什麼呢?是那位名叫虞的美人和那匹名叫騅的駿馬。這個有名的霸王別姬的故事是大家都熟知的:夜色已經深沉,四面都是楚歌,王的帳內點起了巨大的蠟燭,帳外燃起了通明的火把。我們的少年英雄飲盡杯中之酒,起身慷慨悲歌:“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這最後一句翻譯過來便是:小虞啊小虞啊,我可拿你怎麼辦啊!一個身經百戰的三軍統帥,一個威震天下的蓋世英雄,此刻痛心的不是他的功虧一簣,痛惜的不是他的功敗垂成,而是心愛的駿馬美人無從安排。他也不考慮怎樣才能轉敗為勝,轉危為安,不考慮怎樣才能衝出重圍,東山再起,可見他一開始就沒怎麼把那最後的勝利當回事。

    勝利與否既然並不重要,則重要的便是戰鬥本身。在率領八百騎兵衝出重圍又在陰嶺迷失道路後,項羽毅然引兵東向,期與漢軍做最後一決。其時他的身邊,已只剩下二十八騎了。然而他的鬥志,卻也昂揚到了極點。於是項羽決定最後再扮一次酷。他對隨扈將士說,我自起兵以來,已經八年,身經七十餘戰,所當者破,所擊者服,從來就沒有打敗過。這一回,大概是天要滅我了!那好,我就為諸位痛痛快快再打他一回。一定要打他個缺口,一定要斬他個將領,一定要砍倒他的旗幟,看看是我不會打仗,還是天要滅我。說完,大呼馳下,漢軍人馬望風披靡,敵將人頭紛紛落地。項羽笑了。他回過頭來得意地看著將士們說:“怎麼樣?”扈從將士一起拜倒在地,異口同聲地說:“如大王言。”

    這就真是孩子氣得可以!誰都知道,垓下之戰,是楚漢相爭的最後一次戰役,也是決定最後勝負的關鍵一戰,是不折不扣的“決戰”。然而身為統帥的項羽,想到的卻不是決戰,而是快戰。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今日固決死,願為諸君快戰”。也就是說,痛痛快快打一仗,速戰速決,儘快了結。

    的確,誠如王伯祥先生所言,快戰和決戰是不一樣的。決戰有勝負難分、一決雌雄的意思,也就是還有求勝的想法。快戰則只求痛快於一時,不過逞強示勇而已,完全不計後果。作為統帥,是應該取“決戰”呢,還是應該取“快戰”呢?當然是前者。因為“勝敗乃兵家常事”。戰場上的事,瞬息萬變,誰也不可能在開戰之時即穩操勝券,只有打起來再看。所以,即便兵臨城下,敵強我弱,危在旦夕,也不能輕易放棄勝利的希望。苟如此,則沒準真能殺開一條血路來。兵法有云:“置於死地而後生,陷於亡地而後存。”依此,則楚軍也仍有反敗為勝的可能。然而項羽似乎不想再打下去了。也許,打了七十多仗,他已經累了。也許,有這七十多戰的戰無不勝,他覺得已經夠本了。是啊,他原本沒把那天下王位太當回事。他只想能夠英武豪雄地痛快一生,也只想在退出戰場退出人生時有一個精彩的謝幕,能最後再痛快一回。

    既然如此,那就讓他痛快吧!

    劉邦就不會這麼傻。

    與項羽的戰無不勝一路凱歌相反,劉邦一直都不怎麼順。當然,劉邦也不是沒打過勝仗。秦都咸陽是他攻下的,秦王子嬰是向他投降的。按照當初的約定,“先入咸陽者王”,劉邦原本理所當然地應該為天下之主,至少也該當一個關中王。但是怎麼樣呢?還不是只好將咸陽拱手相讓,一任項羽去燒殺掠搶,自己則忍氣吞聲地去當漢中王。顯然,在那個弱肉強食的年代,有實力才有發言權。劉邦實力不如項羽,因此雖然有“道義”(先入關中,滅秦受降,約法三章,秋毫無犯),也只好閉上自己的嘴巴。

    的確,如果個頂個地進行比較,劉邦處處不如項羽。不但家族背景有天壤之別,便是個人素質也不可同日而語。項羽“力能扛鼎,才氣過人”,攻城則城池皆破,殺敵則敵膽盡喪。劉邦會幹什麼?就會喝酒嫖女人。在整個舉兵滅秦和楚漢相爭的過程中,沒有一個計謀是他自己想出來的,沒有一座城池是他自己攻下來的,也沒有一場戰鬥是他親自指揮的。他惟一的本事,就是問張良、韓信、陳平他們,“為之奈何(可怎麼辦呢)”?可以說,同項羽相比,劉邦一點能耐本錢也沒有。難怪項羽會在骨子裡看不起劉邦了:這種東西,也配和我爭天下?

    說起來劉邦的成為領袖,至少開始時有一半是運氣和僥倖。二世元年,陳勝起義,天下震驚。各地方豪傑一哄而起,雲集相應,“諸郡縣皆多殺其長吏以應陳涉”,奪縣自立成為一時之時髦,劉邦所在的沛縣也不例外。然而殺死沛縣縣令以後立誰為主卻成了問題。依地位、資歷、人望,似乎應該立蕭何或曹參。蕭何是沛縣獄椽,曹參是沛縣主吏,都是有一定社會地位和行政能力的人。然而蕭曹二人都是文吏,比較膽小怕事,心想這領頭造反弄不好可是殺頭滅族的罪,還是讓那天不怕地不怕的痞兒無賴劉小去干為好。萬一事敗,咱充其量不過是個“脅從”,當不了“首惡”。由是之故,劉邦這才當了沛公。

    這個看起來偶然的事件其實有著必然。薩孟武先生說過,在中國歷史上,奪帝位者不外兩種人。一種是豪族,如楊堅、李世民是。一種是流氓,如劉邦、朱元璋是。文人是沒有份的。文人既不敢起這個心,也沒那個力。即便參加造反起義,也只能攀龍附鳳,跟在豪族或流氓的屁股後面,當個軍師,做個幕僚,出點主意,使點計謀,斷然是當不了領袖的。所以楚漢雙方的首領,只能是豪族項羽和流氓劉邦,不會是蕭何、曹參,也不會是范增、張良。

    文人為什麼當不了造反皇帝呢?因為造反起義,爭奪地位,說穿了,是一場豪賭,非有天大的膽子不可。這個膽子,又與本錢有關。本錢特大的敢賭,一無所有的也敢賭。豪族敢賭,是因為本錢大,輸得起。流氓敢賭,則是因為沒本錢,輸不怕。不就是失敗了沒好果子吃嗎?我本來就沒吃過好果子。干他一下,沒準還能撈他兩個吃吃,豈不賺了一票?《水滸傳》里寫吳用策動阮氏三雄造反,阮小七便說:“若能夠受用得一日,便死了也開眉展眼。”因此但凡有此類機會,真正一無所有的流氓無產者都是像乾柴一樣一點就著的。幹嘛不去?不去白不去。

    文人可就要三思而行了。文人都是聰明人,而聰明人從來就成不了大氣候。聰明人遇到事情,往往想法比較多,想得也比較細。等他前前後後都想妥帖了,沒準機會也過去了。即便機會沒過去,他們也多半不會幹。因為文人也是有本錢的人。這本錢比豪族少,比流氓多,不多不少,很是尷尬。他們多半有些薄產,有些家小,妻溫良,子懦弱。熬一熬,也許能混個士紳。再不濟,也能混個溫飽。要他們拿這一點小本錢去豪賭一把,捨不得也豁不出去。所以只有吳用這樣的光棍才會落糙為寇。而吳用輩之所以“下海”,則又因為他們的本錢之一是知識學問。知識學問是要用的。不用,就等於沒有。怎麼用呢?一是賣給皇帝,去當國師;二是賣給強盜,去當軍師。當然最好是賣給皇帝。如果賣不了,就賣給強盜,反正不能閒著。何況“成者王侯敗者寇”,過去的強盜也可能變成皇帝。苟如此,豈非開國之勛?這便是起義軍中又總有文人摻和的原因。總之,文人總是要“仕”的。治世,則仕於朝;亂世,則仕於野。挑頭造反,則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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