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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才講江湖道義!
鑑於肯特腦子不太好使,孟浪只好把自己的心得體會傳授給他。
方法其實很簡單!
塑造一個強力怪獸,動輒毀天滅地那種,給「奧特圍毆」套上一層正義光環。然後,就可以愉快地打群架了。
這都是特攝老傳統了。
從奧特曼到假面騎士,基本都有這種「正義圍毆」情節。至於鎧甲勇士與超級戰隊,那就更別提了。
單挑,做夢去吧!
對付邪魔外道,不必講什麼江湖規矩,大家一起上吧!
第413章 閃光之星U40批發版
北美崇拜英雄!
據權威機構調查統計,美國年輕人受環境薰陶,極為崇拜英雄。89.1%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渴望成為英雄。
可以說,英雄文化已經成為了當代美國人,認可度最高的主流文化。
這個英雄,範圍很廣。
可以是科比C羅巴菲特,也可以是假面騎士孟黑豬。任何領域、任何載體的人物或角色,只要契合他們的英雄文化,都能收穫崇拜。
奧特曼也不例外!
四年前的初代橫空出世,美國人的表現就和霓虹人差不多,無比驚訝且佩服PD的想像力。
可主角是歪果仁……
美國文化,具有強烈「兼容性」的同時,也具有一定的「排外性」。
黃皮膚的英雄,對主流美國民眾而言,值得欽佩卻不值得崇拜。所以,他們的做法很粗暴……
強行分割人間體!
PD曾在北美做過一次街訪,大部分受訪路人表示:「UItraman?當然喜歡,我最喜歡賽文,我還有同款眼鏡呢!」
「朱星團?不是很喜歡,我覺得他沒有處理好自己的感情。如果換作是我,可能會做得比他更出色!」
理由多種多樣。
儘管嘴上說得很好聽,也沒有直白說出那兩個字。可飄忽的眼神,不屑的嘴角微動作,證明了歧視依舊存在。
當然,這也很正常。
孟浪也沒指望他們會喜歡人間體,不喜歡就不喜歡唄,喜歡奧特曼就行。
反正玩具沒有膚色!
在這種局面下,喬尼亞斯誕生了。不僅是首位「非M78」奧特曼,更有首位「外籍」人間體,劇組從導演到主演全是美國人……
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近幾年,江川旅遊業蓬勃發展,究其原因,還不是大家想看看被「奧特曼所庇護的城市」嘛。
洛杉磯也被庇護了?
這個設定,瞬間討好了美國佬,使他們對喬尼亞斯好感大增。更別提,人間體也是美國人!
於是,他們態度變了。
儘管喬尼亞斯才播出短短一集,可熱心腸的北美媒體,已經給它安上了「最佳奧特曼作品」的頭銜。
不看不是美國人!
連媒體都這樣,更別提普通觀眾了。各種彩虹屁蜂擁而來,都快把PD吹上天了。
他們有自己的小心思。
瘋狂吹喬尼亞斯,然後貶低其他作品。讓黑豬產生動搖,推出更多的「美國化」奧特曼。
可他們低估了孟浪。
面對吹捧,PD不為所動。畢竟孟總很現實,左眼關注著收視率,右眼打量著周邊銷售數據。
結果還算不錯……
儘管媒體觀眾一致好評,可首播的收視率卻沒有多高。根據AC尼爾森提供的數據顯示,第一集僅收穫了3.01%的收視率。
對比同期,很不錯。
美國電視網很複雜,付費與免費頻道交織,還有網絡頻道添亂。收視率的統計意義不大。最重要的,還是觀看人數。
喬尼亞斯的第一集,留住了上千萬觀眾,這是一個不錯的開始。
至少賺錢了!
FOX支付給鵬達的第一集收益,大約是150萬美元。而喬尼亞斯第一集的成本,僅為12萬美元。
這筆生意很划算!
以這個標準計算,共計32集的喬尼亞斯,將為PD北美分部創造5000萬美元的收入。
更別提,收視率會漲!
粗略一算,光是播放權這一塊,七八千萬絕對有。扣除成本,也能盈利三四千萬。
不過這都是小錢!
真正的盈利大頭,還得看周邊衍生品。光是變身器閃光之星的銷售額,就不可能低於一億。
閃光之星設計變了!
原版的閃光之星,就是一顆普通五角星,貼在額頭位置完成變身。
孟浪很嫌棄這個設定,變身器是五角星沒問題,為什麼要貼在頭部變身呢?
貼胸口不行嗎?
這是五角星,不是便利貼!你把它貼在額頭上,手一松就掉下來了。如果用手指固定,時間久了手也會酸。
不利於孩子們玩耍!
為了實現更好的效果,孟浪苦思冥想,最終想到了一個好主意。
做成磁吸式!
利用磁鐵的磁性,「閃光之星」可以輕鬆貼合在金屬上。搭配一張可以塞進襯衣兜的金屬卡,全新的設計就出爐了。
金屬卡塞進襯衣兜,變身時只要將閃光之星貼合胸口,變身器就會自動吸附衣服,閃爍光芒並響起變身音效。
也可以不用金屬卡。
假如你的紐扣、頭盔、拉鏈是金屬材質,同樣能完成變身。
這是現實里的變身。
至於劇中的變身,那就變得很花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