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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大當戶,那些人都是漢人中的技擊高手,雖然他們只有兩三千人,但他們的木棍扔得太准太狠了,我死掉的三百多勇士,大部分是被他們的木棍飛來砸死的,我也不敢相信,但雄髡絕沒有欺騙大當戶,你可以找其他逃回的人質問”雄髡頭也不抬,沮喪地說道。
“好,竟然能讓你這頭草原上的灰狼也夾起尾巴,我要問問到底是怎麼回事”稚野大當戶,讓人抓來了那些逃回的騎兵。
“你們說,是怎麼敗的,”他看著這些渾身臭汗,滿臉塵土的傢伙們。
幾個人面面相覷,一會才有人說道,“他們扔出了棍子,砸死了我們好多人,搶走了他們的馬匹和弓箭,然後他們就用和我們一樣的法子,把我們打敗了……”
那人沒再說下去,但稚野大當戶知道了他的意思,一鞭子抽了過去。
“你是說那些一輩子也可能沒見過草原駿馬的和尚們,能上來就騎馬射箭?還能超過你們這些從小就射獵的傢伙?”他根本不相信這些人的解釋,更認為他們是在撒謊,想要擺脫懲罰。
“給我召集所有的人回來,我要殺掉這些敢屠戮我如此多勇士的和尚,”那稚野大當戶怒氣沖沖地發布著命令。
很快就有騎兵四散而去,將他的命令傳給那些還在搶掠屠殺的匈奴騎兵們。
匈奴人的軍事組織程度很高,在幾次軍事改革後,軍紀變得非常嚴格,不過就算如此,召集起已經四散的騎兵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半個多時辰後,大概三四千精騎,被召集到稚野大當戶的身旁。
“勇氣們,前面出現了一群想要靠木棍將我們趕走的和尚,你們會害怕他們麼?”
“不怕”
“我們要砍下他們的光腦殼,當酒壺,要將他們的屍體掛在木棍上”
“砍下他們的腦殼”
很多騎兵的呼喝此起彼伏,稚野大當戶非常滿意,再次調動起了他這些勇士的野性,他要帶領他們,再次和以往一樣,追趕他們的獵物,殺死他們,拔掉他們的頭顱,揭開他們的皮,用他們的鮮血去震懾對手。
……
有了馬匹通信,凌辰匯集的人,已經超過了七千人,這樣龐大精銳的步兵集團,就算武器只是木棍,也能輕易驅趕走那些匈奴騎兵了。
更何況,他已經湊出了三百匹馬,通過這一段時間的休息,馬力有了恢復,能夠支持一段時間的作戰。
從破損的村莊裡,收拾出更多的木棍,還有菜刀這樣對他們來說寶貴的鐵器,很快這隻部隊,就不缺少遠程投擲的兵器了。
當兩方軍團相遇,稚野大當戶更加憤怒,僅僅隔了一個多時辰,眼前的敵人,比雄髡所說的人數,又多了幾乎整整一倍,但這又如何,對方還是一群拿著木棍的平民而已。
狡詐的雄髡已經悄悄落到了隊伍的最後面,讓稚野大當戶找不到人發泄。
“就是眼前的這群用木棍的綿羊,打傷了我們的勇士,勇士們,跑起你們的馬,射出你們的箭,將他們像野羊一樣驅趕,砍下他們的頭顱,扒下他們的毛皮,祭祀長生天!”
隨著他的高聲呼喝,越來越多的騎兵隨著放聲高呼,舉起手中的角弓揮舞,一陣陣的聲浪撲向眼前龐大的步兵方陣。
和以往見到的步兵不同,眼前這個方陣中的任何一個人,臉上都是漠然無情,根本沒有被他們的呼喝,有絲毫的動搖。
稚野大當戶眼神極好,茫茫草原上視野開闊,長期的射獵,造就了他們極好的眼力,而他的視力在其中,更是翹楚,雖然兩隻部隊現在隔了近百米,他還是能夠清晰地看到對方陣形的變動,甚至最前面人的臉也看得分明。
看到對方陣形面對如此眾多的騎兵,卻絲毫不亂,他感到了一絲不妙,雖然對方沒有披甲,手裡的武器也是和平民無異。
“沖近他們,用你們的箭雨,讓他們用自己的鮮血洗澡”
稚野大當戶繼續用出了傳統的戰術,靠著精良的騎術,從一側沖向步兵方陣,然後利用衝擊力,將箭矢拋射向對方密集的步兵方陣,這是對付沒有遠程弓弩的步兵方陣最好辦法,只要三到四輪,這樣的方陣就會崩潰,四散而逃,然後就可以從後面一個個砍到,真正打敗和殲滅這些步兵,最後還是要靠近距離的格殺,箭矢的殺傷力還是不強。戰術簡單又有效,但執行起來只有他們這些從小在馬背上長大的民族,才能靈活運用。
隨著他的命令,三千多名騎兵向眼前步兵方陣的右翼突擊,他們持著角弓,已經搭好箭矢,雙腿緊緊夾住馬匹。
凌辰緊緊盯住這群疾馳的騎兵,經過之前的對陣,他已經估計出對方拋射的射程,不考慮命中,他們藉助馬力,能拋射到近五十米的射程,但為了威力,他們是會拉近這個距離的,一般會在方陣的三十米外划過一個圓弧,集體拋射,然後轉向,脫離與步兵方陣的接觸。
如果有弓弩的話,對射,對方肯定不沾便宜。
但現在沒有,但凌辰手下的士兵,可不是普通的士兵,一個個都有著極強計算力,身體機能也調試到了人類極限。
長而粗的木棍,扔出去的有效射程,只有二十米,但短而重的菜刀,卻能被他們輕易投擲出三四十米,還能維持住精準的彈道,命中鎖定的敵人。這種能根據風向,氣溫等綜合因素,計算出準確的彈道,然後將手中的兵器投出這樣的彈道,如此不可思議的能力,只有超級計算機才能做到,而他們每一個人,都是從超級智能中分離出來,這種本事和匈奴人的騎術一樣,也是天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