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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了痛苦,不見也痛苦。

    安之覺得她只好搬到學校去,也許在學校的環境好一點。還有一點,言蹊和那個男人已經戀愛很長時間了,也許他們會有需要的個人空間。安之害怕言蹊會把那個廖承宇領到家裡來。

    言蹊已經越來越不關心她了,暑假那麼長的一段時間不在她身邊,她們那麼長的一段時間沒有通電話,言蹊好像也不在意的樣子。

    而她一點辦法都沒有,她也不能再像以前一樣跟她撒嬌。說著這話,她都不敢抬頭去看言蹊。

    言蹊半響沒說話,安之不安地抬頭望著她。

    言蹊皺眉:“你想搬到學校去住?”

    安之輕咬了下唇,艱難地點了下頭。

    “為什麼?在家裡不是好好的。你說是因為高三我可不信的。” 言蹊疑惑不解,難道是為了跟許嘉爾相處方便?她等會先打個電話問問她的班主任,是不是許嘉爾也住宿了。

    她頭髮已經很長了,烏黑的細軟的,綁個尾巴,露出小巧幼白的耳朵。

    言蹊皺緊眉,是不是太逼迫她了,要不然就……  

    “我覺得,你現在嗯……我在家會不會打擾你們?” 安之眼神幽幽地注視她,小小聲說完這句話,又垂下頭去。

    言蹊驀地怔住。

    猛然間才明白自己忽略了什麼。

    作者有話要說:在這裡想為言蹊說幾句話,她也沒多大,特別到了三十歲這個敏感年紀的前後,多多少少會有迷惘的時候,她也沒那麼堅強,沒有那麼周到,什麼事情都能理智處理好。

    千萬不要忘記她曾經也受過霸凌也被孤立過。幼年也失去雙親,愛情上也受過傷害。

    有人問我為什麼要安排戀愛的情節,很簡單,劇情需要。

    而且我已經鋪了很長時間的梗,從“廖承宇”這個名字出來就在鋪,所以這是順水推舟的情節。

    言蹊為什麼會答應?很簡單,她30歲了,她已經十年沒有約會了,沒有有過愛情了。還有她爺爺奶奶老了。首先是年紀的壓力,30歲這個數字的壓力有多大呢,我覺得甚至26-27-28的人都還沒辦法真正體會到,更別說26歲以下,更別說初中高中生了。

    我不是倚老賣老,(好吧,有一丟丟),也有可能你們年輕的body 下一顆old soul ,但是不到切膚之痛,是不會明白那種焦慮到頭髮都要燒光的感覺。  

    你是學生的時候,你還20出頭的時候,也許會這麼說過等我30歲我會怎麼樣,甚至你在偷懶的時候,你會想還沒到30呢,不用太努力。等到29了,心裡咯噔一下,工作還沒穩定,房子還沒有,甚至單身,甚至容顏變老。每一天都是最年輕的一天,每一天都是變老的一天。

    言蹊還好,事業有成,有房有車,溫柔漂亮。她缺什麼?缺能跟她說話聊天靈魂身體共鳴的人。她雖然愛陶陶,但是還沒到另外一種愛,這個時候,有個她不討厭的人出現,對方堅持不懈地追求,甚至把話都說到那個份上了,不會嘗試地相處一下嗎?何況他們還是從最普通的朋友模式開始。

    還有一點沒有人發現,你們回頭去看,她選擇廖承宇的原因,是不是有一點因為陶陶?因為廖承宇能接受陶陶,因為他不會八卦陶陶的身世。

    陶陶一直在她心上的。

    也許有小朋友會說:燈。道理我都懂,我就是看不下去言蹊跟別人談戀愛,拉個手都不行!

    Well ,當初你們那麼多人擔心我寫不好感情線的轉換,現在我好不容易梗鋪得差不多了,開始大刀闊斧地挖路前進了,你們又不陪著我了。  還說要跳著等甜的部分,但是你跳過去就不會發現細節,每一章的小甜點都沒耐心去找,到時候可能來質問我:燈啊,是不是感情線太突兀了?怎麼一言不合就親上了?  

    你們講,是不是這個道理?我委屈不委屈?

    你們港,本來就整天有人看了盜文還在我面前晃,我就夠鬱悶了,還委屈。我就算年紀大我也承受不住啊,是不是這個道理?

    我寧願你全部看完,然後理直氣壯地到我面前甩我一臉:燈!你就是沒寫好。比如說……

    我還覺得或許能接受!(或許……)

    (6月29凌晨三點半的燈)

    (修真睡不著給自己寫了一篇長評的燈)

    第74章

    言蹊擰著眉, 覺得這個問題很嚴重。

    她能夠懂得安之的不安, 她可能還會認為自己戀愛後就不再要她了, 這孩子一直缺少安全感。

    她必須否認,必須安撫她:“陶陶,這個不可能發生的, 這是你的家, 你永遠不用搬出去。”

    安之低著頭不說話,言蹊瞧不見她的神情,所以她下意識走近她, 安之就往後退了一步。

    兩人都齊齊地愣了一下。言蹊把手收了回來。表情有點空空的, 有點不知所措。  

    安之垂在身側的手指緊緊地掐了自己大腿一把。

    兩人詭異地安靜了大概一分鐘那麼長。

    言蹊嘴唇動了動, 剛想打破沉默先叫她。安之抬起頭來,對著她展開一個燦爛的笑容:“那我就不去學校住了。”

    她的笑容並沒有讓言蹊覺得她真的在笑,反而覺得她的笑含著一絲苦澀。

    “你快去吧, 不要讓人久等。” 安之仍然笑著,笑容毫無破綻, 言蹊疑心剛才看錯了。

    言蹊的目光在她臉上停了片刻, 她轉身,高跟鞋在地上轉了一圈, “嗒嗒”地走了兩步, 又轉回來, 裙子在地面都旋開了一朵花。

    言蹊走向她,挑了個話題問:“你剛才在廚房忙什麼呀?給我做蛋糕嗎?”

    安之低頭笑笑:“嗯,就一個小小的芒果千層。不過……你還不出門啊?別人都等你很久了。”

    什麼時候安之說話都不看著她了?

    言蹊眉心蹙緊, 她瞧著安之說完,半垂著頭去收拾做完蛋糕後的一些工具,打蛋器,碗具之類,該洗乾淨的洗乾淨,洗完就放好。  

    言蹊定定地瞧著她做這些,然後她說:“把蛋糕拿出來吧,我要吃。”

    “啊?可現在都八點了吧?”安之轉身驚訝地說。

    “那有什麼?” 言蹊微微一撩裙子,在餐桌旁坐下,“今天我生日我最大,我說了算。”

    安之抿唇笑了一下。

    這個笑才像是真的了。言蹊想。

    安之從冰箱拿出來,4寸的一個芒果千層,精緻可愛。言蹊都可以猜到裡面有很多她愛吃的芒果果肉。

    “對!有蠟燭!要點嗎?” 安之來了興致,眼睛也亮晶晶起來。她興奮地找出一小袋彩色的蠟燭。

    “……” 言蹊想說她三十歲了,又不是三歲,點蠟燭什麼的也太幼稚了,但看她高興的樣子,就點了點頭,“點吧?”

    “嗯?三十根?” 安之語氣有些調皮地說。

    言蹊禁不住也勾起唇角,“什麼三十根,那蛋糕還能吃嗎?一根就好!”  

    “好吧。” 安之只能在袋子裡挑挑揀揀出一根,“綠色,粉色,黃色,藍色……嗯,粉色吧?”

    言蹊略歪頭,給了她一個“我像是很care蠟燭是什麼顏色的人嗎?”的表情。

    “那就粉色好了。” 安之挑了根,點亮。

    “Happy birthday !對了!要關燈!”

    言蹊笑起來,“不用了,就這樣吧。” 她吹滅蠟燭。

    “啊!你就吹掉了,你都還沒許願!” 安之失望。

    言蹊聳聳肩,一副不太在意的樣子。

    “好吧,” 安之拿起小刀把淺層蛋糕切開,露出密密的薄薄的蛋皮層還有晶瑩的果肉。

    言蹊用叉子劃開了一塊含在嘴裡,滿意地略眯起眼。

    “好吃。”

    安之特別喜歡她吃東西的樣子,言蹊在吃自己喜歡的東西的時候非常孩子氣。她就這麼把蛋糕吃下去一快。  

    安之急忙勸她:“哎,你等會還要出去吃飯的啊。”

    言蹊放下叉子,拿過紙巾擦唇,“還好我不怎麼脫口紅。”

    安之快速地瞄了瞄她的唇瓣,沒認出是什麼口紅色號。但是言蹊不像柳依依是彩妝瘋狂愛好者,她常買的口紅牌子是 插rlotte Tilbury和Tom Ford ,偶爾收集狂人柳依依也會給她Mac的。

    誰知道言蹊說都不是這兩個牌子的,而是Cle de peau beaute 的310色,紅色帶著一絲橘調,沒有正紅色那麼成熟,絲絨質地,有著清薄的啞光感,讓她的唇像一朵飽滿的嬌艷欲滴玫瑰。

    可能安之盯著看的時間長了些,言蹊好奇地回望她,只不過她明顯不知道年輕的少女心已經在亂跳了。她認為十五歲的女孩應該已經對彩妝感興趣了。

    言蹊笑道:“是不是也想擦口紅了,嗯,現在高中生化妝是挺多的了。” 她仔細打量安之的小臉 ,“但是你根本不需要化妝,本身的膚色就很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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