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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情感] 《誤我雪時》作者:陳十年【完結】
文案:
聞雪時從前當聞懷白是英雄主義,但故事在聞懷白那裡,是找回被上帝拆掉的那根肋骨,雖然晚了一些,好在也只晚了一些。
有一個人,他比你大十歲,是你的救世主。
但同時也傷害著你,在他的書房裡,有一張和你八成相似的相片。
在你質問他的時候,他沉默以對。
那天聞雪時打了聞懷白一個耳光,他只是冷笑說:「我是不是早說過,讓你離老子遠點。」
再後來,她被洪災困在搖搖欲墜的屋頂,水勢太大,將房子衝垮,聞懷白卻奮不顧身地為她跳了下來,說,聞雪時,你今天敢不抓緊我。
*潔黨慎入|狗血文學|替身文學(不太純)
*HE
*無血緣關係,作者只是喜歡聞這個姓
一句話簡介:古早狗血|愛情至上。
立意:心存希望,能克服大多數困難。
內容標籤: 都市情緣 豪門世家 邊緣戀歌 天作之合
搜索關鍵字:主角:聞雪時;聞懷白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誤我 上帝和他說,聞懷白,我曾拆你第……
《誤我雪時》
陳十年/
聞懷白記得第一次見聞雪時,她只有十六歲,眉眼桀驁,長發散落,從他肩邊掃過去,好像一隻風箏,悠悠地越飛越遠。
周遭人來人往,一中在市中心地段,熱鬧繁華,出了校門就是各色吃喝玩樂場所,因著學生惠顧,生意興隆不息。
車水馬龍都從耳邊流過去,上帝和他說,聞懷白,我曾拆你第二根肋骨,今時今日交還你。
眼看著人要走遠,聞懷白回過神,才叫她名字:「聞雪時。」
聞見落雪時。
聽姜佳雲說起的時候,他還追問是哪兩個字。姜佳雲便這樣回答他。
姜佳雲是南方蘇城人,吳儂軟語裡念出這一句,在聞懷白遠遠在人群中一眼瞥見聞雪時,成為電影恰到好處的配樂。
那時候聞懷白已經停車半小時,聽見放學的鐘聲響起,隨後校門打開,無數的青春靚麗的氣息撲到眼前。聞懷白還感慨,這樣的場景對他來說,已經是十年前。
學生其實擅長打扮的不多,即便有個別出挑的,在已經閱盡千帆的聞懷白眼裡,也掀不起任何波瀾。他劃開手機解鎖,點開姜佳雲發來的照片,一張藍底一寸證件照。
當時問姜佳雲要照片,姜佳雲還有些手忙腳亂,甚至沒找到一張照片,好容易找到一張,竟然是證件照。
聞懷白失笑,看得出來這對母女關係很一般。
證件照里的小姑娘唇邊掛笑,看起來像溫順又乖巧,像只羔羊。五官標緻,只是照片也就那樣,美則美矣,不至於掀起心海任何波瀾。
她本人和照片實在不像,烏黑長髮被染成一頭紅棕,面目冷淡,仿若沒將世界放在眼裡,淡漠又高傲。可如此不像,他還是一眼認出她來。在人潮洶湧的路口,電影特寫從這裡開始,定格在聞雪時身上,以她為中心,一點一點變成彩色,回歸現實。
聞懷白自己也沒想到,會如此被驚動。
*
「我來接你吃飯。」他看見聞雪時停下了腳步。
聞雪時轉過頭來,警惕地打量聞懷白。她抱一本很厚的書在胸前,身材高挑而瘦削,一張臉太有侵略性,很容易模糊年齡。因此第一眼,以為她已經成年。
荷爾蒙作祟,使聞懷白伸出撩撥的魔爪。
他這樣為自己辯白:男人與女人存在於世上,本就是為了陰陽互補。
雖然她是姜佳雲的女兒,姜佳雲是他大哥的現任妻子,可那又怎樣,又跟他的DNA圖譜不一樣,不過是個掛名小叔。他聞懷白渾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聞懷白忽然慶幸,今天接下大哥這宗任務。也許是上天註定,要他三天前撞車,因此今天得以約這邊的車行修車,聞憫夫妻就要他順帶捎上這個半路女兒。
聞懷白靠著車門,打量聞雪時。
寬大的黑白校服外套遮不住發育姣好的曲線,拉鏈只拉到一半,露出裡頭松松垮垮的一件白色襯衫,領子似乎還有些毛邊。襯衫扣子的頭兩顆都沒扣,纖細鎖骨半遮半掩。
在他打量的同時,聞雪時自然也在打量他。這個半路出現的男人,姜佳雲提過一嘴,叫什麼沒說,只說會接她去吃飯。男人很高,比過路大多數男學生都要高,上身的黑色外套和下身的黑色工裝褲看不出牌子,但看質感也知道價值不菲。
撇開這些,還有一樣無可避免,眼前這個人的目光。
稱不上不懷好意,只是帶著一種高高在上的優越感,但這種優越感是不經意的,不是故意,像菩薩憐憫世人,也像……在看獵物。
聞雪時皺眉。倘若換一個普通人,會讓人覺得很冒犯。但放在眼前這人身上,又覺得合該他這樣睨視眾生。那種不舒適感,最後只剩下若隱若現一根刺,像小木屑扎進皮膚表層。
「謝謝。」聞雪時低下頭,抿唇回答。
沉默大半天,還以為她要說什麼,結果只有這兩個字。聞懷白勾唇笑,拉開車門,「上車吧。」
她把書轉到肘彎,矮身坐進副駕駛,聞懷白貼心為她撐著頭頂。看她把安全帶系好,這才回到駕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