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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維森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快樂的旅程》(1962)是與沃德·穆爾合作的。之後,他又連續出版了十一部長篇小說,其中包括《迷宮的主人們》(1965年)、《兇惡的龍》(1965)、《星際王國的衝突》(1966)、《長生鳥和鏡子》(1969)、《流浪者普利姆斯》(1971)、《流浪者希昆多斯》(1981)。然而,他還是以短篇小說著稱於世的。他的短篇先後被收集於《是海皆有牡蠣》(1962)、《陌生的星空》(1965)、《陌生的海洋和海岸》(1971)、《伊茲特哈切醫生的查詢》(1975)、《凱特瓦特·愛德華的論文》(1978)、《阿夫拉姆·戴維森優秀作品選》(1979)。他的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經常得到星雲獎提名,其中《是海皆有牡蠣》獲1968年的雨果獎。
《我的男友叫傑羅》是一篇間接表達主題的短篇小說。故事由一位頭腦發燒胡思亂想的人用第一人稱的方式敘述。這就部分地說明了作品的特別風格:“……its course half run”是詩體文,“……its course half i-run”則是喬叟的文體。敘述者不願把內科醫生稱為“醫生。”而寧願叫他“藥劑師”;而“草藥灌腸法”、“扁桃體周膿腫”、“瘧疾”、“天花”、“液體食物”、“食品”和“沾濕”等詞彙則把讀者帶回到了咒語、魔法、麻醉藥盛行的時代。
古詞、古英語用法以及文學典故的運用使得讀者在閱讀時還要運用歷史和文學的知識。例如:“帕斯特·奎俄福”指的是安瑟尼·托勒普的Barchester Towers中有十幾個孩子的一位人物。普里阿普斯是羅馬的一個次要的神(具有突出的男性生殖器並通常被漆成紅色,因為他是代表男性生殖力量的神),他的神像被當作稻草人用來看守園子;卡特魯斯寫了許多關於普里阿普斯神的誨淫詩篇並像以前許多人幹的那樣故意把作品插在神像的嘴裡,以此來驅趕入園的鳥雀。陶瓷碎片暗示著人類學;另外還有托爾特克人的符號、泥石匠的標記、印度教徒的符記、原始魔術等等。香檸檬是一種較小的檸檬樹,它的果實的皮可以提煉出一種香油。曼德拉草長有人形的根,在古代曾被認為具有與人生殖有關的魔力。“Araint thee”則是一個斯賓塞五音步詩音節的詞組,意為“消失了”;希蒙是希臘的婚禮之神;“希蒙神的貢品”則指的是丈夫;Runes是早期德語字母的文字符號,曾被用於斯堪的那維亞半島的魔術中。對抗療法是一種治病的方法,此法會使病人產生一些與原病症不同的症狀;同源病症療法則是一種會引起與原病症相同症狀的治療法(這個詞使敘述者聯想到托爾小姐可能在他身上使用的魔法),“用銀子在我的手掌上畫十字”則是吉普賽人算命的一貫要求。
在理解和欣賞戴維森的小說時,這些知識並不是必需的,就像在理解一篇很難的科幻小說時並不一定要知道許多科學術語一樣。然而讀者了解得越多就越能欣賞到戴維森的智慧。
《我的男友叫傑羅》[美] 阿夫拉姆·戴維森 著
流行,僅僅是流行而已。病毒X的周期已過了一半,內科醫生(我不願叫他“醫生”,說真的,我倒想用更準確的稱呼“藥劑師”),我是說內科醫生,告訴我我感染了病毒Y。在海軍里這無疑仍叫做卡他型黏膜炎。據說愛德華七世在登基加冕前幾星期得了闌尾炎病倒了,而這以前很少有人會得這種病的,可自那以後這病就流傳開了。他(那醫生)正在把小藥瓶里的什麼東西灌進注射器給我注射。要是在幾個世紀前,他肯定會用草藥灌腸劑……我是從哪兒看來這個治療扁桃體周膿腫的老方子的?從七塊草地上拔七根雜草,從七匹駿馬上剪七片指甲。哦,天哪,我在想些什麼呀。我肯定在發燒。毫無疑問,得了瘧疾。
不過,幸好是瘧疾而不是天花。天花,有人就想讓編輯們得這病……編輯們可真是一群怪人,女的,都取名叫璐璐·安娜貝拉·史密斯或者密尼·撈斯特·布魯姆,而男人頭上都長有角。我想他們都是貴格黨,他們的信千篇一律地以“親愛的”開頭,儘是些:“親愛的理察·羅”、“親愛的約翰·德”、好像“先生”這個詞本身就是個虛榮……他們整篇寫的才是真正的虛榮。房東姆斯每周同一個時候都要來催房租。要是我有個兒子(這司是最可能的事),他只要有一丁點兒想當作家的念頭,我就會立刻送他去學做販魚生意,或者乾脆讓他做掃煙囪大師傅。編輯說,不要寫有關性的東西,也不要寫歷史和宗教。但是,一旦你真的寫了歷史,那麼你一定要寫上宗教和性。然而,要是有人送上來一篇有關單身無神論者的小說,你以為他們就會收下嗎?
兩個小女孩在房前玩一種拍手遊戲。右手、左手、交叉、左手、右手……看著、看著就頭昏眼花了。女孩子們還唱著歌:
我的男友叫傑羅,
他來自那西西里羅,
一個膿皰長在了他鼻子上頭,
還有三個肥肥的腳趾頭;
我的故事就這樣開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