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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聲稱是什麼,吉姆?他說他自已是一個找不到勘探土地的勘探者?”
“這並不好笑,巴特。不,這不僅僅是他聲稱是什麼。他根本就沒有聲稱標榜自己,只是談談而已。你看,他也沒說自己說的是真話,他說過就完了。真是這令我感到不解。我知道這並非真實,但他說話的樣子——唉,我弄不懂。”
從這裡我看出他確實弄不懂。吉姆·本德爾向來措辭講究——對此非常引以為豪。他找不准字眼,表明他心煩意亂,就好像他把響尾蛇當作了一根木棍,想把它拿起來扔入火中時一樣心慌意亂。
吉姆接著說:“他穿的衣服也很滑稽。看著像銀子,可又軟滑得像絲綢。在夜晚居然還會發點光呢。
在黃昏時分,我把他載上了車。那真是把他撿到車上的。他那時正躺在離南大路約10英尺的地方。起初我以為是什麼人把他撞了,沒停車就溜了。你知道或許是因為沒看清。我把他拉起來安頓在車裡,就繼續趕路。我還有約300英里的路要趕,不過我想可以讓他在沃倫泉下車留在萬斯大夫那邊。可是大約5分鐘後他就甦醒了,睜開眼睛,他直盯盯地看著遠處,先看看汽車,又望望月亮。
“感謝上帝!”他說道:接著看看我。這一看使我大吃一驚。他長得很瀟灑。不,是很英俊。
兩者都不是二他不同凡響。我看他身高約6·2英尺。棕色頭髮,略帶點真金的顏色,就像是泛紅的細銅線。捲成波紋式的鬈髮。前額很寬,有我的兩倍。外表纖弱卻給人以極其深刻的印象;眼睛是灰色的,像是蝕刻出來的鐵製品,比我的要大——大多了。
他穿的那身衣服——更像是浴衣與睡褲的湊合。他手臂修長,肌肉勻稱,像個印第安人;他皮膚白晰;不過被太陽曬成稍有點金褐色而不是棕褐色。
但是他不同凡響,是我見過的最瀟灑的男子。我說不清,真該死!
“喂!”我說。“出事了?”
“沒有,至少這次沒有。”
哦,他的聲音也不同凡響。這不是普普通通的聲音。聽起來就像是風琴在說話,只是這風琴具有人的形態。
“不過也許我的頭腦還沒冷靜下來。我進行了一次實驗。告訴我今天是幾號,哪一年,所有的一切,再讓我想想。”他繼續說道。
“怎麼了——今天是1932年12月9日。”我說。
這並沒使他感到滿意。他一點也不喜歡這個答案。但他原先臉上歪著嘴苦笑著,現在卻咯咯發笑了。
“一千多呀——”他懷舊地說。“還不至於壞到700萬。我不應該抱怨。”
“700萬什麼?”
“年呀,”他說,口氣很堅定,就像是說話算話,“我曾經嘗試過一次實驗。或者將要嘗試,現在我得再試一次,這實驗是在3059年。我剛完成了投放實驗。測試那時的空間。時間——那可不是,我仍這樣認為。那是空間。我感到自己被吸進了那個磁場,脫不了身。r-H481磁場,位於帕爾曼範圍內,強度為935。磁場把我吸進去,而我出來了。我認為穿過太空到太陽系將要占據的位置是抄了近路。穿過較高的平面,使速度超過了光速,就把我投進了未來的星球。”
你看他並不是在對我講話,他只是在想,想得發出了聲。接著他開始意識到我的存在。
“我看不懂他們的儀器,經過700萬年的進化,一切都變了。所以到我回來時稍微越過了記號。我應該屬於3059年。
“但請告訴我,今年最新的科技發明是什麼?”
他使我大吃一驚。我幾乎未加思索就答道:“怎麼,我想,是電視機。還有無線電、飛機。”
“無線電——好。他們會有儀器的。”
“可是,請問一下——你是誰?”
“喔——很抱歉,我給忘了。”他用那特有的風琴式的聲音回答道。“我叫阿里斯·科·金林。你呢?”
“吉姆斯·沃特斯·本德爾。”
“沃特斯——這是什麼含義?我不認識這個字。”
“怎麼,這當然是個名字。你認識它幹什麼?”
“我明白了——看來你們是不分類別的。‘科’代表科學。”
“你是哪裡人,金林先生?”
“哪裡人?”他笑了,聲音緩慢而柔和。
“我跨越了700萬年或許更長的時間從太空中來,他們已經搞不清確切有多少年了——那些人已搞不清楚了。機器上淘汰了不需要的設施。他們弄不清楚是哪一年。但在此之前,在3059年我家在內華城。”
我就是在那時起開始認為他是個怪人。
“我是個搞實驗的,”他繼續道。“搞科學的,我剛才說過。我父親也是搞科學的,不過是研究人類遺傳學的。我本人做實驗。他證實了他的觀點後,整個世界的人起而仿照。我就是新種族中的第一個。”
“新種族——噢,神聖的命運之神——到底發生了什麼——還將會發生什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