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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隨機律師。我當機立斷,按動槍上的煙火彈撳鈕,擊中了他。

    槍發出像飛碟一般的聲音,噴出痔瘡、星星點點的火花和小股火舌,伸出一隻綠色雷射手指觸到他的腦門。他癱了下去。

    不消說,這一切純粹是虛張聲勢,但是確實夠嚇人的。

    這樣干風險也太大。我必得在兩種恐慌之間作出抉擇,一種是那個笨蛋引起他們的思考而造成大恐慌,一種是槍枝的閃光可能引起的恐慌。但是當一個20世紀的人開口談論他的“權利”以及他“被欠”的東西的時候,局勢可能失去控制。這會造成極壞的影響。

    這一招挺靈驗。只聽見一陣驚呼,人們鑽到座位後面,但是沒有人奔跑。我們本來可以把事情了結掉,但是倘若要完成這一次誘拐的話,我們就需要他們一些人神志清醒。

    “起來。起來,你們這些懶蟲!”克里斯塔貝爾嚷道。tt他昏過去了,·死不了。不過,再有人不識相,我就幹掉他。好啦,都站起來,照我說的辦。兒童當先!趕快,儘快到飛機前部去。照女乘務員說的去做。走吧,孩子們,起步走!”

    “我在孩子們前頭跑回一等艙,在敞開著的休息室門外轉過身,跪了下來。”  

    他們愣住了。五個孩子——有的哭了起來,我一聽到哭聲總是喉嚨哽塞——他們往:左右兩邊望著一等艙座位上的死人,瞠目結舌,差點嚇死。

    “走吧,孩子們,”我喊叫他們,露出特別親切的笑容,“你們的父母一會兒就過來。我向你們保證,一切都會好起來的。走吧。”

    我把其中三個推出門去。第四個畏縮不前。她下決心不穿過那道門。她伸開手腳,我無法把她推出門去。我不打孩子,決不。她用指甲抓我的臉。我的假髮脫落下來,她目瞪口呆望著我的禿頭。我把她推到門外。

    第五個坐在過道里:叉哭又鬧。他約莫七歲。我跑回去,把他拽起來,擁抱他,吻他,把他扔到門外。天哪,我需要歇一陣子,但是二等艙需要我。

    “你,你,你,還有你。對,還有你。幫助他,好嗎?”平基一眼便能看出那些對他人甚至對自己都毫無用處的人。我們把他們趕到飛機的前部,然後我們自己沿著左側散開以便控制住這些人員。激勵他們投入行動用不著花費多長時間。我們迫使他們儘快把那些軟綿綿的屍體拖到前面。我和克里斯塔貝爾在二等艙,其他人在前面。  

    這時候腎上腺素正在我體內發生分解代謝;激烈的行動過去了,我開始感到疲憊不堪。到了捕獵的這一階段,我對那些可憐的笨羊不由自主萌發了一種難以避免的惻隱之心。不錯,他們家境富裕;的確,假如我們不把他們推出飛機的話,他們即將死去。但是當他們看見另一邊的時候,他們將很難相信這一切。

    我挽著她的胳膊肘,拉她到前面的簾幕後面。她喘著粗氣。

    “歡迎你到半陰影區來,”我說著,用槍對準她的腦袋。她頹然倒下,我抓住她。平基和戴夫幫我把她推出洞門。

    “糟了!那個鬼東西在閃爍著。”

    平基說得對。一個非常不吉利的跡象。但是我們觀看的時候綠光穩定下來,天曉得在另外那邊有多少滑動量。克里斯塔貝爾一頭鑽了進來。

    ?我們正數多出三十三分鐘,”她說。沒有必要談論我們都在想些什麼:情況正在惡化。

    “回二等艙去,”我說,“勇敢一點,對每個人微笑,但是要幹得漂亮一點,懂嗎?”

    “行啊,”克里斯塔貝爾說。  

    我們利索地處理了另外那個姑娘,沒有出事。接著沒有時間談論什麼事了。無論我們是否幹完,過八十九分鐘128班機就要散落在一座高山上。

    戴夫到座艙去,免得機組人員把我們惹火了。我和平基應該照料一等艙,然後到二等艙接替克里斯塔貝爾和莉薩。我們使用標準的“咖啡、茶或牛奶”策略,取決於我們的速度和他們的慣性。

    我探身望著左邊的頭兩個座位。

    “你們——路飛行挺愉快的吧?”

    叭,叭。兩次扣動扳機,靠近兩個腦袋,其他替罪羊看不見。

    “嗨,諸位。我叫曼蒂。躲開我。”

    叭,叭。

    通向廚房的半道上,一些人正在好奇地望著我們。但是人們要到事態進一步發展下去才會大驚小怪。後排一隻替罪羊站立起來,我讓他吃不了兜著走。到現在只剩下八人還醒著。我收起笑容,迅速射出四發子彈。平基收拾其他人。我們匆匆穿過一幅幅簾幕,正好來得及。

    二等艙後部人聲鼎沸,大約百分之六十的替罪羊已經被處理了。克里斯塔貝爾瞥了我一眼,我點點頭。  

    “好啦,諸位,”她大聲喊道,“我要求你們安靜。鎮靜下來,好好聽著。你,笨蛋,閉上你的嘴,免得老娘一腳把你的屁股踹脫臼。”

    不管怎麼說,她這一番話令他們瞠目結舌,足以使我們贏得一點時間採取行動。我們已經沿著飛機的橫向排成一條散兵線,拔出了槍,靠在座位的靠背上穩住身子,瞄準那一群急得團團轉、感到迷惑不解的三十隻替罪羊。

    手中的槍就足以嚇倒所有的人,除了最為莽撞蠻幹的人之外。其實,標準配給的致昏器只不過是一支塑料棒,上頭有兩個柵極,相隔大約六英寸,裡頭沒有足夠的金屬可以發出劫持警報。對於從石器時代到公元大約2190年的人來說,它看起來與其說是一件武器不如說更像~支原子筆。所以設備科用塑料殼把它們包起來以提高其速度,用於真正的巴克·羅傑斯槍中,這種槍附有十來個按鈕和閃光燈以及一個像豬鼻子似的槍筒。幾乎沒有人攻擊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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