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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顆糖

    「初初,你那本書已經印刷出來出來了,裡面那一篇你寫給你家先生的內容,我們另外列印出來塞進信奉已經給你先生寄過去了。」

    宋初愣了下,反應過來那篇文章上她寫了什麼內容。

    距離她寫文章到現在印刷出版時間隔太久了,只記得好像是挺肉麻的,那時候寫的時候沒什麼感覺,現在回想起來竟還有點不好意思。

    「幹嘛啊,還趕著替我維繫夫妻感情啊。」她笑問。

    電話那頭的人也笑著打趣:「是啊,不然這書還沒開賣你們就出現了感情問題那不是倒牌子麼。」

    「快滾嗎。」宋初輕罵了句。

    沒寒暄兩句就掛了電話。

    她點開微信,打開了季亦安的對話框,猶豫了會兒還是沒發。

    算了,不提醒了,就當是驚喜吧。

    只不過,這驚喜似乎驚大於喜。

    正午時分,局裡大家剛剛吃完了午飯,正坐在辦公室里聊閒天,季亦安也沒坐在自己的辦公室,隨便拉了張椅子坐在外面的公用辦公室,偶然也聊上幾句。

    忽然,大明風風火火的從外面進來,門被大力推開,還晃了好幾下。

    「喲!」有人嚎了一嗓子。

    其他人的目光也紛紛被他引過去。

    大明站在門口,手裡捧著一大束鮮艷的紅玫瑰,臉也紅紅的,不知道是被花映的還是什麼,他跑上來太快,這會兒還有點喘不上氣兒。

    「欸誰啊!這麼熱情似火的上來就是一捧紅玫瑰!」

    「誰送的啊!大明,不仗義啊,我怎麼都沒聽說你交了什么女朋友啊?」

    「女朋友送花給你啊,這麼爽快,改天帶來局裡讓大家也瞧瞧認識認識唄!」

    「你可算了吧,別倒時候被咱們嚇跑了。」

    ……

    大家你一嘴我一句的笑著調侃不停。

    季亦安揚了揚眉,雙手插兜,背倚著靠背,也開玩笑:「大明,交女朋友的事兒跟我上報過了麼。」

    大明瞪了他一眼,終於喘過來氣。

    「不是我的,這花不是我的!」他快步朝季亦安走過去,把一大捧的紅玫瑰塞進他懷裡,「是咱們隊長的!」

    季亦安下意識接住那束熱烈又浮誇的玫瑰:「……」

    大家完全看熱鬧的繼續起鬨,過了會兒突然安靜下來。

    一個聲音問:「頭兒……您這是哪位啊,別不是我初初姐吧?」

    「……」季亦安無奈了,「我哪知道是誰啊,送錯了吧,我這都三十好幾了還有人送我這玩意兒?」

    就是宋初一時興起,應該也不至於到這麼一大捧送到警局來,當面送一送倒是有可能。

    「裡面有封信!」大明指了指,一臉吃驚,「我剛看了眼,我的媽呀,我只能說,季隊,牛皮!」他豎了個大拇指。

    「誰啊。」

    他一面說著,一面從裡面翻出那一封信封,竟然還挺厚。

    信封外殼上寫著幾行字,他還沒看清,就一隻手伸過來,被人搶了過去。

    「歪日?!!」搶走信封的那個警察看完也驚了。

    一聲嚎把其他人也一併吸引了過去,於是大家圍成一團,擠在一塊兒爭著看那信封上到底寫了什麼。

    看清楚的人紛紛發出剛才那人那樣的感嘆,其他沒看清楚的爭著湊近八卦中心八卦來源。

    等都明白了,大家都是一臉的震驚加揶揄,還有那麼點兒小尷尬,難以言喻的表情唰唰唰的全對著季亦安,說不出那眼神里是敬佩還是同情。

    季亦安:「……」

    他飛快地回憶了一下最近幹過些什麼事。

    每天朝九晚五的定點上下班,在外好警察,在家好丈夫好爸爸,完全杜絕了任何培養桃花培養艷遇的任何可能性,要是沒了宋初,他那生活簡直就是可以說是六根清淨脫離俗世。

    不應該啊。

    「到底什麼東西?」他行得正坐得端,也懶得去搶,坐在椅子上問。

    岑晗說:「那我讀了?」

    季亦安點頭。

    岑晗捏著信封,還架勢十足的清了清嗓子,高舉在眼前,深情並茂。

    「To季亦安先生,望幸福快樂,與君同在。」

    季亦安不解:「就這?」

    「還有呢!」岑晗擺擺手,提了口氣,「落款,他。」

    「什麼?」季亦安沒明白。

    「落款!是這個『他』給你寄過來的!」

    有人補充:「單人旁的!他!是個男的季隊!」

    另一個也起鬨:「季隊送你紅玫瑰的是個男人啊!!!」

    「……」

    他起身,從他們手裡拿回那封信封,上面乾乾淨淨的印著那幾個字,左下角有一行鉛色的小字,來自某某某出版社。

    「……」

    宋初之前要出的那本書就一個字,《他》。

    這出版社落款一個他字連書名號都不加看來是要倒閉了……

    「應該是宋初寄的。」他心累的解釋。

    「怎麼可能!」

    「咱都兄弟,害什麼羞啊!還把鍋丟給嫂子背!」

    ……

    季亦安懶得跟他們解釋,拎著那一捧扎眼的紅玫瑰,捏著信封自己走進了辦公室。

    他沒急著打開,先給宋初發信息。對著紅玫瑰拍了張照片。

    【季亦安:你寄來的啊?】

    【宋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是我,是出版社寄的】

    【宋初:上午跟我說了,我還以為就一封信呢,怎麼還有花啊哈哈哈哈哈】

    【季亦安:信封上落款還一個「他」字,現在局裡大家可能都懷疑有個追求我的神秘男子了。】

    【宋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過了幾秒,宋初又發過來一個語音,季亦安點開。

    五秒鐘的笑聲。

    「……」

    【宋初:你看信了嗎?】

    【季亦安:還沒,剛要看。】

    【宋初:快看,看完給我一個2000字觀後感。】

    季亦安本以為這信封里應該也就是些祝福語吉祥話的小卡片,所以起初都沒急著看,等打開後看到開頭的第一句話時就愣了下。

    他愣了下,坐直了認真看。

    ***

    他啊。

    他是個很溫暖的人。

    他叫季亦安,我很喜歡他。

    喜歡到,現在我寫下這些的時候嘴角都是上揚的。

    我第一次見到他已經是很早以前的事了,他長得很好看,初見的那次他沒有刻意收拾自己,整個人都顯得放縱不羈,他不喜歡穿正裝,衣服總是那些最簡單的款式,現在也是,乾乾淨淨的,帶著和年紀不符合的少年氣。

    我們剛認識的那段時間其實鬧的停不愉快的。

    雖然帥,可有時候實在太欠揍了,整個人硬邦邦的,後來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忽然覺得,他真的挺好的。

    我是個很慢熱的人,大概是骨子裡就冷漠,不懂人情世故,所以那時經常惹他不高興,但他其實一直對我很好。

    他帶我去爬了華山,有一段陡坡都是他拉上上去的。

    他帶我去遊樂園裡打槍,給我贏回了那個最大的玩具熊。

    他能注意到很多就連我自己都沒注意到的小情緒,真正了解我內心。

    他特別好,對大家也都很好。

    溫暖陽光,積極向上。

    我有時候會覺得,他就像童話書里的那種小王子,家庭幸福美滿,一份自己熱愛的工作,全身上下找不到一處陰暗的褶皺,毫無畏懼的站在陽光底下。

    所以我剛開始挺害怕的。

    因為我們差距太大了,我陰暗自私,執拗固執,有很多很多數不清的缺點。

    當時的我很像一隻刺蝟,被他身上的陽光一照,就縮了回去。

    是他拽著我,拖著我,拉著我,走出陰霾與黑暗。

    他就像傾瀉而下的萬丈光芒,站在我面前,讓我能夠昂揚的向前奔去,穿過烏雲,奔向太陽。

    他是我的英雄,也是我的國王。

    我驕傲他的王冠,也決不棄他一無所有。

    ***

    宋初當初說要季亦安看完後寫2000字的觀後感,可也只是隨口瞎說的,說完就忘,直到後來拿到了《他》的實體,才直到原來季亦安早就已經也為她準備好了另一封情書。

    當初編輯主動去聯絡的他,說是希望他能接受一段採訪,然後採訪內容也會放在書中,算是給宋初的一個驚喜,季亦安沒猶豫就答應。

    雙方都對對方寫的不知情,直到後來才知道。

    季亦安那一段話在最後一頁,作為彩蛋。

    ***

    記者:請問季亦安先生,你是什麼時候確定宋初就是你共度餘生的另一半呢。

    季亦安:

    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是哪個時間結點忽然就覺得這輩子要是能一直有她作伴應該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其實是我賺了,能擁有她共度餘生。

    因為我這人挺悶的,宋初就嘗笑我是個老年人(笑),我比她大了兩歲嘛,而且因為工作原因對有些事比較死板嚴格。

    比如冬天必須穿厚實啊,秋衣秋褲什麼的,我看了看其他設計師好像冬天也穿的挺時尚的,就宋初,有時候出入機場都裹得像熊似的。

    之前不是還上熱搜了嘛,說她仗著那張臉瞎穿什麼的,其實都是讓我給逼的,她以前都不願意這麼穿,所以很多時候都是她寵著我、遷就我。

    宋初吧,不熟悉的人總說她高冷、冷漠,其實我身邊的朋友和我都很清楚,她其實對誰都是很好的,只不過她的好不總是表現在臉上嘴上。

    你要是對她好啊,她就百倍千倍的還你。

    大家都知道嘛,我和初初養了一隻叫元宵的金毛犬。

    我有時會覺得她很像元宵,都「認人」。

    認定你了就怎樣都可以,順毛摸逆毛摸都可以,不但不咬人還會蹭一蹭你,收了爪子放下所有戒備,特別乖,嗯,也很黏人(笑)。

    她這麼好的人啊,真的能夠共度餘生,那一定就是我幾輩子修來的了。

    她以前有一段時間過的挺苦的,遭受了很多,經歷了很多一般人都難以想像的事,我經常後悔,要是能更早一點遇到她該有多好。

    我就把她偷偷抱走,遠離那些傷害她的人和事,讓她開開心心、毫無創傷的長大。

    用糖和愛釀一壺刻上我名字的「宋初酒」。

    ***

    宋初翻完最後一頁,合上書。

    「亦安!」

    她喊了一聲,跳下沙發,連拖鞋都沒來得及穿,直接跑進了廚房。

    季亦安正在燒晚飯。

    「怎麼了?」

    他回頭,看見宋初赤露的腳就皺眉,剛要開口訓,就被一個惶急的吻堵住了嘴。

    那個吻裡帶著點急迫又熱切的意思,挺不符合現在他們這老夫老妻的氛圍的。

    季亦安笑了聲:「怎麼了這是?」

    宋初舔了舔濕漉漉的嘴唇,對他笑,聲線咬的纏綿,似乎是故意的撩撥。

    「給你嘗嘗——」

    「你這些年釀的這杯宋初酒甜不甜。」

    ※※※※※※※※※※※※※※※※※※※※

    完結啦!我們下個故事見辣!

    國際慣例求個作收呀,戳戳作者專欄收藏一下~

    大家喜歡的話評個分唄~

    下一篇文《偏執寵愛》,應該是這個月就開了,半個月後吧~不遠啦

    病嬌偏執軍人vs恃美行兇清媚攝影師

    1.

    軍隊裡大家都知道,

    他們的陸隊長背上有一處誇張濃烈的紋身。

    像一幅畫,用最濃重的色彩與最明媚的筆觸畫下一枝櫻桃藤蔓。

    有援疆女醫生偷偷問他:「這處紋身是否是紀念一個人?」

    陸舟神色寡淡,捻滅了煙:「沒有。」

    「我多想把你關在不見天日的房間,多想把你心臟上屬於別人的部分都一點一點挖出來,多想糾纏不清,多想一次次占有你,想聽到你的哭喊,看到你的恐懼,看到你的屈服,直到你不敢再離開我。」

    ——陸舟日記

    2.

    沈亦歡長大後還記得16歲那年軍訓,毒辣的太陽,冰鎮的西瓜,和那個格外清純的男生。

    人人都說陸舟高冷,疏離,自持禁慾,從來沒見到他對哪個女生笑過

    後來大家都聽說那個全校有名的沈亦歡在追陸舟,可陸舟始終對她愛搭不理。

    只有沈亦歡知道

    那天晚自習學校斷電,大家歡呼著放學時,她被拉進一個黑僻的樓道。

    陸舟抵著她,喘著氣,難以自控地吻她唇。

    她吃痛,擰眉,抬手朝人臉上招呼,啪一聲脆響:「陸舟你神經病啊!弄疼我了你!有本事你分手啊!」

    陸舟拉起她的手,親了親手心,嗓音喑啞:「沒本事。」

    -

    你是我一生只一次的跌宕

    沈亦歡是陸舟的孽緣。

    她又嬌又傲,妖艷性感,在16歲就已經成為陸舟的心癮。

    我的愛沉重、自私、黑暗、絕望,而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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