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256頁

    並通過一個決議,批評支部局過去工作方針的不對。

    這次學生大會,曾使米夫與柏耶金等,大傷腦筋,共產國際的首腦們,那時似認為代表

    團與米夫兩方面各有是非,因此,也就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米夫與柏耶金究竟頗有手腕,

    他們千方百計將俄共莫斯科市委下的區委會書記請出來了。那位區委書記參加大會的事是非

    常突然的。他是俄共一個土包子幹部,不懂外國共黨情況。從他的發言中,也表現出一種俄

    共的自大作風和權力觀念。

    他一開始就表示中共代表團干預中大的事,是侵犯了他的職權。他高聲指斥中共過去犯

    過的錯誤;認為俄共幫助中共布爾什維克化,來訓練中國的青年,不能依照中共代表團的意

    旨行事。中共代表團出席學生大會演說,根本就是不應該的。他支持支部局的方針,認為大

    多數學生的不滿是反黨行為,他徑直指出我的名字,說我被共產國際判定為右傾調和派,我

    的發言,根本就不應當受到學生的信任。他的演說,曾使多數學生為之大嘩。

    我面對這種挑戰,非常憤慨;立即登台答辯,我說明我實未被共產國際判定為右傾調和

    派,區委書記竟將這個名詞任意的加在我的頭上。我們代表團對中大事件的一致主張,是不

    應當被抹煞的,我也指斥那位區委書記是個十足的官僚,平時不知道如何領導中大這麼一間

    大學的黨的工作,等到問題發生了,又不尊重中共代表團的意見,一味的壓抑自我批評。這

    樣一來,使這次大會更為之大僵特僵,隨即宣告散會了。

    瞿秋白看到這樣的發展不妙,有點著慌;於是他去找那位區委書記,陳述中大事件的一

    般經過,並指明俄共的一個區委書記,不宜與中共代表團站在對立的地位。那位區委書記似

    也覺得他的話說得太冒失了,因此與瞿秋白成立了協議,向學生大會發表一個中共代表團與

    俄共區委會的共同聲明,用意無非表示是因言語不通,引起了一些誤會;其實彼此都關心中

    大的正常發展,並無任何衝突云云。這次大會,於是由瞿秋白宣讀共同聲明,並通過一個敷

    衍性質的決議,一場風波,才告一段落。

    我曾向共產國際秘書長柏金斯基,簡單報告那位區委書記的發言,指出他對我任意誣衊,

    表示抗議。他向我聳聳肩,搖搖頭,不置可否。我對秋白態度軟弱的處理方式,雖感不滿;

    但我也知道那種權力主義與官僚主義,並非中共代表團的力量所能克服的。同時,我那時准

    備到烏克蘭去休假,因而我也只好勉強贊成,瞿秋白與那區委書記發表共同聲明暫時平息風

    波的方針,不過我曾向秋白等聲明不願再過問中大的事。

    我在莫斯科住了一年,大部時間都用在閱讀方面。莫斯科的中文出版物,主要是中大的

    教材,我都全部閱讀過,我每月領取二百五十個盧布,這個數目是當時蘇俄機關的最高薪額。

    我的太太也於一九二八年底到了莫斯科。她在中大的特別班受訓。我們夫婦的用度很省儉;

    那時莫斯科物資缺乏,有錢也買不到東西。有足足三個月,我們每頓飯的菜色都只是魚類。

    由於每頓吃魚、使我見著魚就討厭。因此,我將剩餘的錢,都用來買書。莫斯科所能買到的

    英文政治性書刊,我大體都買著了。我雖然不會說俄語,有些俄文書刊,也一知半解的可以

    152/185

    ----------------------- Page 304-----------------------

    《我的回憶》第二冊

    看得懂;所以俄文書刊也買得不少。我在一九二九年暑假中,即擬到列寧學院旁聽,以期加

    深學習,並避免參預共產國際的會議與鬥爭。

    我沒有將我要到列寧學院旁聽的事,通知共產國際的任何人,便直接找列寧學院院長季

    諾桑諾娃。她是俄共中央監察委員會主席耶諾史諾夫斯基的太太,也是一個老布爾什維克,

    看來是和藹慈祥的中年婦人。我向她要求准我參加該學院的英文班,和其他學生一樣的經常

    上課;但我說明我系中共駐共產國際的代表之一,不擬參加該學院支部局的工作。她欣然接

    受了我的要求。當時列寧學院的正式學生,不僅要參加學習課程,還要編入學院支部局,接

    受黨的訓練。因此,我只能算是旁聽生或者說是半個學生。

    我仍住在魯克斯旅館,這是共產國際人員的宿舍。我在列寧學院與董必武是同班同學,

    在圖書館的席位也是毗鄰,我們都在那裡閱讀馬克思的《資本論》。我那時已不再向共產國際

    支領薪金,每天都在列寧學院食堂中吃飯,和其他學生一樣,每月領二十個盧布的零用費。

    可是我在魯克斯的房間,每月要付四十多個盧布的租金,我自然付不出這筆費用;曾向該旅

    館的管理人說明我不能付房金的原委,他也未置可否,等到我三個月沒有付房金時,他居然

    向莫斯科地方法院控告我拖欠房租,他的這種做法,不知是有意攆我,抑根本只是官樣文章。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256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