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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後才發生的。當作禮物被送到顧家去的木盒子,經他的僕人打開後,炸彈雖炸爆炸了,但

    遺留下來的有木盒碎片和一些包裹的紙張,以及紙張上所寫的字跡。他們就企圖從這些木片、

    紙張和字跡中找出犯罪的證據。

    偵緝處承辦這件案子,首先就假定這是共產黨和國民黨乾的。他們根據這個假定,偵查

    的結果,發現我恰恰在此時到上海去了,因而懷疑是我乾的。他們偽造了一些木片和紙張,

    硬說是在我住房裡搜查出來的。他們從我們五人住所中所搜出的文件,去核對炸彈包裹上的

    筆跡。

    我寄押的房間中住了一組十二個人的偵緝班。這些偵探都能閱讀報紙和寫簡單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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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回憶》第一冊

    似是偵緝隊中文化程度最高的一班。他們佩帶短槍,日夜監視著我,但也與我攀談,企圖找  

    出我犯罪的一些破綻,特別要我寫這樣,寫那樣,那個拿個白紙扇子,要我題字;那個又來

    問我某某成語如何寫法。但他們這些企圖,都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他們在第一天就泄露,

    在這次搜查中沒有發現和炸彈包裹上同樣的字跡,使他們甚感苦悶。他們又透露,他們所以

    如此熱心的偵察,是因為顧維鈞出了十萬元的賞格來破案。

    那天,審問開始時,處長高某首先問我:“這些木片是放在你床下的嗎?”我回答說:

    “我從來沒有這一類的木片。”他又問:“這些紙張是在你桌子抽斗中找出來的,是嗎?”我

    看了看那些紙張,又回答說:“我抽斗中從來沒有這些紙張。”接著,他拿著許多被搜出的文

    件,一件一件的問我,是甚麼人寫的。我都答以“不知道”或者說:“寫字的人已簽有名字

    在上面,你們可以自己看。”

    他們這樣漫無目標的亂問下去,我有點不耐煩了。我反問他們:“你們問這些不相干的  

    話,到底是甚麼意思?”那個粗野的高某便拍案大叫:“你這個‘亂黨’,反正是該死的。現

    在又犯了炸彈案,還不快招嗎?還要我們費事嗎?老實告訴你,招也是死,不招也是死;早

    點招免得吃苦,你自己瞧著辦吧!”

    他們企圖從我口中逼出有關炸彈案的口供;我卻乘機向他們解釋,我說明我根本不贊成

    暗殺,因而決不會做這類的事。我也告訴他們,不僅我個人如此,國民黨和共產黨人都是不

    贊成暗殺的,黃復生、汪精衛刺攝政王的故事已過時了;我還譏笑他們的假設是走錯了道路。

    這樣審問下去,情況似乎逐漸對我有利了。他們當初懷疑我是在炸彈案發生以後才離開

    北京的,但從搜出的文件和我所提出的證據中,證明我離開北京是在炸彈案發生以前約一個

    星期。偵緝處雖然偽造了木片紙張等無關重要的證物,但始終無法偽造我和同志們的字跡,

    也問不出那裡來的炸彈和誰是送炸彈的人。這使他們覺得對付這些社會上有聲名的知識分  

    子,究竟證據不夠充分,不能強加以罪。

    但那位高某顯然十分熱衷於十萬元的賞格,沒有證據也想打出一些證據出來。他許多次

    都大叫要用刑;最嚴重的一次,是將我勒跪在一堆鐵鏈子上面,大約有半小時之久;跪得我

    滿頭大汗。左右還站著幾個法警,拿著很粗的木槓,準備將我的雙腳壓住,讓我嘗嘗“睬槓

    子”的苦刑。我只有咬著牙關,忍著劇痛,一言不發。那高某逼不出口供,不停的恫嚇,怒

    目高叫:“你這小子,還充好漢。馬上一踩槓子,就要你的命了。”

    可是,高某的滿臉殺氣,阻不住他鼻腔中流出的鼻涕;審訊的時間愈長,他愈無法支持;

    原來他的鴉片菸癮愈發愈厲害了。坐在他旁邊的那位張副處長便乘機請處長休息,改由他繼

    續審訊。高某雖然還是滿口粗言穢語,卻身不由主溜到後面去了。張副處長看他去遠了,便

    對我說:“你跪著不好說話,起來罷!好好的直說!”於是,由兩個法警扶我立起來。我受此  

    刑辱,憤怒萬分,仍是一言不發。張老頭兒只好又說:“你去休息休息再說吧!”

    每次審訊的情形大致都是如此。高某至多只能維持一個鐘頭,就要回到他的鴉片煙榻上

    去;再由張老頭兒接替審問。而張老頭兒的精力也不夠實施疲勞審訊,因為他究竟是上了年

    紀的人;所以審訊的進行,總是時斷時續。張老頭兒從未向我發怒,至多只是說:“好好向

    處長說,以免受刑。”我卻乘機向他進行種種解釋,他也老是靜聽著,不置可否。

    這樣,到了第三天的下午,他們訊問的目標就轉移了。他們不再問炸彈問題,轉而問我

    在國民黨和共產黨以及鐵路工會中的活動。我不否認這些活動,但總避免給他們把握到不利

    於我的材料。我還向他們抗議,指出我做一個國民黨黨員、共產黨員和工會職員,根本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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