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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足證張某人反對抗日民族統一戰線。這篇文章是毛澤東自己寫的,毛當場承認確是套用
韓愈,張某人說的話並不錯,懷疑的人倒是不夠程度了。
在這件事搞得一塌糊塗的時候,據說還是毛澤東自己出來收的場。毛澤東曾對他們說,
他自己不只一次向共產國際報告,說張國燾和陝北中央委員一樣,完全贊成抗日民族統一戰
線,現在如何能夠找些零星材料便把前言翻案呢?毛氏又對他們指出,反對西安事變的和平
解決,這個問題更不就不能拿出來討論,不能公開去說的。於是毛便譏笑那些鬥爭專家,不
要自討苦吃,還是在別的問題上去找鬥爭的“罪證”吧。
張國燾是右傾機會主義,對四方面軍的領導破產,反黨反中央等等,在鬥爭專家們看來,
這些罪名已成定案,而且西路軍的失敗,他們更認為是證據確鑿的證明。於是他們進一步有
企圖在四方面軍的許多幹部中,多找些張國燾領導破產的“罪證”,但他們這些努力,不僅徒
勞無功,反引起複雜的爭辯。這些爭辯顯然不利於毛澤東、張聞天等所把持的中共中央。因
此他們就來個武斷的辦法,肯定張國燾的“罪過”是分裂中共中央,羅織了所謂反黨反中央
的極端“罪狀”。這些“罪狀”據稱是源出張國燾的“土匪主義”和“軍閥主義”。因為“土
匪主義”才會猛烈反對中央;因為“軍閥主義”才會企圖篡竊中央。他們以為用這個簡單的
邏輯就可以掩蓋一切。
張國燾“罪名”要點,既已確定,因此鬥爭的重點,就轉為爭取四方面軍幹部的支持。
鬥爭專家們大聲疾呼,四方面軍的幹部回到中共中央領導之下,檢討過去的錯誤,再不要受
張某人的影響,堅持錯誤下去了。但這個號召並未發生良好效果,因為有很多幹部,主張要
檢討錯誤,應當是全面檢討,而不應該片面檢討。說穿了,就是要檢討毛澤東等所領導的中
央是否也有錯誤。
這樣一來,鬥爭就轉入到最野蠻的階段。羅瑞卿、莫文驊等率領著一群鬥爭打手,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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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憶》第三冊
或者個別實行向四方面軍幹部展開鬥爭。他們盛氣凌人的審問被鬥爭的人,問些毫無道理的
問題:諸如“你亂殺過人嗎?”“私自打過土豪嗎?”“強姦過婦女嗎?”“說過甚麼反中央的
話或做過甚麼反中央的 事嗎?”等等。
這樣的鬥爭方式,可說極具侮辱性,與當時國民黨審訊“共匪”毫無差別;曾引起四方
面軍幹部極大反感。被鬥爭者理直氣壯的聲稱,他們是不可冒犯的紅軍戰士,決不願答覆這
一類問題;有些聲言自己身經百戰,受過多次戰傷,早已將生命貢獻於中共,決不承認是“土
匪”,也不能受侮辱。這些嚴重的抗議,並沒有令毛澤東及其爪牙們有所覺悟。終於引起了“抗
大”內部大多數學生們的鼓譟。許世友、王建安等十幾位原四方面軍的高級幹部,領導著四
五百位學生,企圖立即行動起來,脫離抗日軍政大學。他們的作法,雖未公開言明,但顯然
是與毛澤東和中共中央相對抗。
這件事使延安大為震動。為了平息這次風潮,朱德、林彪邀我去“抗大”講話。在抗日
軍政大學的操場上,我想全體學生嚴肅的發表演說,指出所有“抗大”的學生,中共黨員,
都不可有違反紀律的行動,但是黨內鬥爭也應當在正軌上進行。每個同志,不管來自那一軍,
都應檢討過去有過的錯誤,也有權利義正詞嚴的拒絕那些不應有的指責。如果問題不能在“抗
大”解決,也不可違反紀律,每個同志都有權將問題向上級黨部和中共中央提出,甚至向共
產國際控訴。
我這次演說,實際平息了“抗大”學生的反抗行動,但把我當作罪犯和人質的毛澤東看
來,我的言詞仍然是富有反抗性的,因而更加採取高壓政策。毛澤東並不遵守諾言、立即釋
放當時已被捕的許世友、王建安等十幾位高級幹部,反又逮捕了更多的人。被捕者總數達到
四十人以上,概交由最高法院院長董必武審訊處理。
原任四方面軍第九軍軍長、當時任紅軍學校副校長的何畏也被捕了。何畏自始即站在反
抗這種鬥爭的立場,為四方面軍的領導辯護。何畏出身工人階級,在紅軍中戰功顯赫,負傷
十一次之多,毛澤東等也輕易奈何他不得。他並未參加這次抗大學生的反抗風潮,但為了許
世友、王建安等人的被捕,表示抗議。他憤慨申言,中共中央和“抗大”都變質了,變成了
類似北洋軍閥的統治。他要向共產國際控訴,否則他就要脫離共產黨,因此何畏被秘密逮捕。
之後,張聞天曾向我解釋,何畏身體殘廢,且有戰功,本應曲予優容,但他心情惡劣,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