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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的土地政策是沒收一切地主土地,平均分配給窮苦農民;富農多餘的或出租的
土地也在沒收分配之列。在理論上說來,平均分配土地,本與社會主義無涉。中共中央認為
這種做法是資產階級民主所應采的政策,既可以滿足一般窮苦農民的土地要求,更可以發動
廣大農民起來鬥爭。其實土地國有和農業生產社會化,才是社會主義的起點。每家農戶得同
樣一份土地,不過是將地主富農的土地所有制,改變為分散的小農制而已。每個分得土地的
農民都不過是小所有者。
實行平分土地,是很複雜的工作。因此,各個蘇區推行得並不完全符合理想,步驟也參
差不齊。主要原因是農村的階級分化並不明顯。從主觀劃分階級,本是極困難的。一般來說,
中國農村中,大地主為數不多,土地分得很零碎;中小地主占相對的多數。有一片很小的土
地出租,不能不說他是小地主,可是他的境況,也是貧苦的,甚至還是靠出賣勞力為生。農
民窮苦與否,有時也不能單憑有無土地來劃分,往往一個自耕農甚至有點土地出租,家境確
不是富裕的;而另一個佃戶雖無土地,但租種大片土地,要雇用一些僱農代為耕種,家境卻
是比較富裕的。還有鄉村中商賈負販和一些手工業者,也附帶經營農業,有的被視為農民,
有的又被視為商人或手工業者。就由於這些複雜的經濟因素,要去劃分地主富農中農貧農雇
農,確非易事。
中國農民曆來所希望的,是買田置地安居樂業。平分土地的口號,對於占農村人口百分
之七十的貧苦農民,確是富於吸引力。可是,受過革命洗禮的鄂豫皖區的農民,對於平分土
地,了解得更清楚。我曾詢問過許多農民關於平分土地的觀感,他們多數說到要蘇維埃站得
住,土地分了才能算數。有的卻說單分得一塊土地,沒有耕牛農具和本錢,還是不濟事。這
些簡單的答話,道出了這一問題的癥結所在,沒有政治保障和必需的經濟條件,單憑分土地,
不能改善農民的生活狀況。
從莫斯科到中共中央的教條主義者,卻誇大了平分土地這個政策的魔力,認為只要能正
確的實行平分土地,就能創造出蘇維埃政權。其實,沒有一個反帝國主義和反南京政府的廣
大聯合戰線,單純的土地革命也是形單勢孤,不宜成大事。另一方面,立三主義者,則以軍
事勝利為解決一切問題的先決條件,所以對於平分土地,不予以必要的重視。
我們在這次大會中,曾極力鼓勵同志提高農民對於分配土地的熱情,指出:平分土地與
鞏固蘇維埃政權是相互影響的;廣大的農民群眾,熱烈的起來分土地,才能鞏固蘇維埃政權;
蘇維埃政權穩固了,農民分得土地才更有保障。此外,各個蘇區土地革命所形成的力量,匯
合全國各地反帝反南京的力量,才能獲致蘇維埃政權的勝利。我們這些努力獲得相當的成效,
我們雖不能將平分土地的運動擴大為到處泛濫的狂風巨浪,但卻鼓舞了這個區的農民,勇敢
地平分土地,與反共勢力對抗。
這次大會決定:不問已否分配土地的區域,概鬚髮動群眾,按新規定來分配。分配的標
准,是以土地的收穫量所值市價計算,每個窮苦農民分得一份大致有同等收益的土地(田與
地混合來算,肥瘠搭配來分)。此外,這個區域在以前分配土地中,也有很多優良的傳統,如
貧農僱農分好田,中農土地不動,地主富農分壞田,商人手工業者分得田後必須自己耕種,
大口分一份,小口分半份等等,這次大會決定將這些傳統辦法儘量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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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憶》第三冊
此外,各鄉村中也還有一些土地不能完全分配的或不易分配得,如大片的森林、茶園、
竹林、水塘或其他水利設備,較大片的荒田荒地,則由各鄉村蘇維埃經營,名之日蘇維埃公
田公地等。在立三路線時代,曾利用這些公田公地,組織所謂“集體農場”。我們不贊成這種
辦法,提倡出租或組織合作社經營,由蘇維埃徵收租金,大體是經營者獲得必要的報酬,其
余則為蘇維埃所公有。
大會還決定了耕牛農具也要分配,但鑑於這類東西分配不易,又規定了一些實際處理的
辦法。由於耕牛農具的缺乏,每個農戶也不易分得同等的一份,因而提倡共有共用,如幾戶
人家共分得一條耕牛,則由這幾家擬定辦法,規定飼養和工作的方法。以後在赤區內所通行
的換工互助辦法,大致就是從共有共用的制度演變出來的。
重分土地的實行辦法,是先由各村蘇維埃召集農民大會,檢討從前平分土地的得失,再
由各鄉村蘇維埃的土地委員會予以評定。已經適當分配的則大體不予變動,不適當的則逕行
變更。為了防範地主富農對於土地改革的反抗,大會主張充實貧農團,用鬥爭方法強迫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