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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被捕後第一道鬼門關
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我回到北京的第二天,即被捕入獄—幾乎喪失了生命。這件
事我雖事前獲得消息,但疏於戒備。這種對於自身安全大意,而闖了大禍,似也是我充好漢
愛冒險所應得的處罰。
我回到北京的當天(五月二十日)下午,首先晤見李大釗先生,告以擴大會議的經過。
他一面緊張的處理他的事務,一面打斷我的話,鄭重其事的告訴我,據獲悉直系內情的王法
勤先生今天上午通知,北京軍警當局已擬定了一張即將逮捕一百多人的黑名單,其中第一名
是李石曾,第二名是他自己,第三名就是我。他表示他正在作必要的準備,要我趕緊回到自
己的住所和辦公地點,將文件收拾一下,從速躲藏起來。
他向我說明北京當局將大捕革命黨人的事,是不可避免的。由於國共兩黨活動的擴張,
反對曹錕賄選,以及打擊整個北京政府的言論和行動,早為當局所嫉視。北京的民眾運動、
鐵路工人過去的罷工和現在的活躍,都被認為是我們這些人幹的;而我們又是國民黨公布出
來的中央委員。再則五月十五日發生了外交總長顧維鈞住宅的炸彈案①,這雖與國共兩黨毫
無關係,但擷預的當局認為國共兩黨素來反對顧的對俄政策,因而判定這一炸彈案也是國共
兩黨所為。於是,大捕革命黨人的行動就如箭在弦了。李大釗先生雖催著我去準備一切,但
他根據王法勤的消息,也很鎮靜的預料總還有兩三天的猶豫時間,北京軍警才會動手。
我離開李先生的辦公室,便到鐵路總工會的秘密辦公處。我先接見了好幾位從各處鐵路
來的工人同志,解決了他們來接洽的事務;分別打發他們於當晚或翌晨返回各人原工作的地
方。接著,我才向同事們宣布李大釗先生所說的緊急消息,要各人分別準備。於是各重要職
員們都分途去藏匿;名冊和其他重要文件也都運走了;只留下彭永和、李斌兩人負責駐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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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憶》第一冊
我回到達教胡同我自己的住所已是晚間十一時了。在這座四合院的公寓中,我們夫婦住
的是兩間坐北朝南的正房。我的太太楊子烈是與我在一九二四年二月間新結婚的。她是一九
二一年在武漢加入中共的最初女黨員之一,這時她在北京擔任《新民國》月刊的校對和發行
工作。我們住兩間房,一間是我們的住室,另一間就是這個月刊的發行處。我的太太就經常
在這裡辦公。在這間辦公室里,堆滿了各期的《新民國》月刊,以及各種與發行工作有關的
文件。她聽了黑名單的消息,一時覺得無從收拾。
這座公寓的南屋住的是高尚德,西屋住的是范鴻傑。他們兩位都是中共北京區委委員。
我旋即與他們兩位商談有關黑名單的事。他們已經知道,並已作了必要的準備,但仍暫住在
原處,因為他們用的是假名字,軍警不容易發現。他們也預料實行捕人將是兩三天以後的事;
到那時再行躲藏不遲。他們主要是為我這個軍警心目中的“要犯”擔心,希望我明天能夠摒
擋一切,離開這個住所。於是我和我太太忙著燒毀重要的名單和信件。可是,我們這兩間房
里堆的文件確實太多了,一時清理不完。而且,夜已深了,人也累極了,心理上還相信有明
天可以繼續清理,所以在燒了一部分文件後,也就睡了。
誰知這次警探們的行動比我快了一步。第二天天色還沒有亮,我的住所和鐵路總工會的
辦公處同時被大批警探包圍。公寓的掌柜來敲我的房門,我從夢中醒來,還以為是預定今早
回去的鐵路工人有急事來找我。我打開房門,警探們一涌而上,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
說明原委,便把我和我太太都逮捕了。
警探們在我的房間內翻箱倒筐,檢去大批文件。他們的言語態度極其粗野。我太太氣得
高聲斥責他們是“土匪強盜”沒有經過法律手續,便亂捉人,亂拿東西。我悔恨自己的大意,
更深恐牽連到同住的高尚德、范鴻傑兩位同志,因即示意我的太太不要再講,以便早點離開
這裡。幸好這次高范兩位沒有受到牽連。我們被押上一輛囚車,馳往前門外的警察廳偵緝處。
這個偵緝處是北京城內著名黑暗的捉人機關,處長高某是跟隨曹錕多年的馬棄出身,能
直接向曹進言。他是一個彪形大漢,滿臉橫肉,談吐舉止粗野不堪。看來,他似乎不識幾個
大字,更不懂甚麼叫法律;而滿面煙容,顯然是一個吞雲吐霧的老手。副處長姓張,是個六
十開外的老頭兒,與高某比較起來,談吐文雅,容態慈樣,倒像一個讀書人。那高某把他當
作“紹興師爺”有點頤指氣使;不過對於他的意見,似乎也不得不尊重;大概因為高某自己
實在太無用,不能不依靠張老頭兒的筆墨。因為重視我們這個案子,正副兩處長親自來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