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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最近的sun和微軟之間的專利糾紛,sun冷靜漠視微軟發展市場,待微軟的主流產品已經離不開java專利,待微軟的利潤已經非常可觀,sun才突然起訴微軟侵權。前面曾提及的春秋安全瀏覽器針對java的優化,背景便是sun和微軟的專利糾紛。直至2004年,微軟才宣布將向sun支付9億美元以上專利使用費,換取與sun的和解。
又譬如思科與華為之間的專利糾紛,思科也準備了五六年時間。
智宇科技和智宇集成電路設計剛剛成立,盈利能力不強,市場占有率也非常少,甚至還沒有正式走出國門,不值得大企業發起訴訟。現在起訴智宇科技和智宇集成電路設計公司侵權的,大多數都是中小企企業,他們的態度能勒索多少是多少。
但是,絕不能因此忽視專利之戰。
華國dvd產業的崩潰,就是前車之鑑。
日本企業攻擊華國dvd產業的計劃,也曾醞釀多年。這種漫長的攻擊準備,並非必須耗費這樣長的時間才能搜集到證據,而是專利版權方的刻意為之。首先,前期的縱容,屬於放水養魚階段,華國dvd企業大規模採購帶給下游零部件商可觀利潤,而華國dvd企業又為了自己的利潤努力耕耘國內外市場;其次,日本專利版權方,趁機與其它利益相關者簽署複雜的合作條款建立“專利池攻擊”,拉上飛利浦成立3c聯盟,拉上時代華納成立6c聯盟。如此,待時機成熟,再聯合向華國dvd產業發起絞殺。
回到手機產業,套路也是相似的。
以其中的gsm專利為例。
gsm核心專利主要集中在諾基亞、摩托羅拉、西門子、索尼愛立信、阿爾卡特、飛利浦、微軟、德州儀器等十八家企業。在國產手機發展起來之前,飛利浦、摩托羅拉、諾基亞等巨頭沉默無視國產手機企業的侵權。當然,其中也有華國政府重視手機產業的因素,諾基亞敢等巨頭敢向國產手機企業發起條件苛刻的專利戰,華國政府就敢制定新規則予以一定程度反制。
飛利浦在華國市場表現平平,沒有投鼠忌器心理,於是率先掀起專利紛爭,先拿韓國的祭旗,轉過身來向大陸十餘家本土手機企業索要專利費,諾基亞、摩托羅拉旋即跟進。最終,迫於華國市場的壓力,gsm巨頭把整機專利費率由8%到13%統一降到5%,儘管威脅仍然觸目驚心,國產手機企業卻有了生存餘地。
這樣的專利糾紛案,其實並不可怕。
智宇不必害怕飛利浦等巨頭以專利侵權為由強迫智宇科技和智宇集成電路設計歇業。因為智宇的背後是信息產業部等部門,飛利浦如果要價高到不可接受,華國政府隨時可以祭起反托拉斯法向飛利浦開出巨額罰單。
就像華為,華為和思科斗了那樣久,也沒見誰強制解散華為。
專利層次的戰鬥,第一道門檻是技術,第二道門檻是行政,如果有技術又有行政保護,專利糾紛就成了笑話。
飛利浦當時以兩項在德國申請的gsm軟體方面的基礎專利起訴申海迪比特實業有限公司,目的就是把迪比特趕出德國、趕出歐盟。至於迪比特在國內的市場份額,飛利浦半點兒辦法都沒有,飛利浦無法勒令華國政府解散迪比特或禁止迪比特在華國銷售手機。迪比特為了保住德國市場為了保住歐盟市場,才會疲於應付飛利浦。飛利浦的專利起訴,也止步於求財,而非追求迪比特歇業停產,所以一遍又一遍向媒體解釋:“飛利浦並不針對華國,我們在全球市場上保持統一的專利費標準。”
其實,當年的dvd產業也是類似的規矩,專利版權方並不指望華國政府保護他們的權益,日本企業拉起來的聯盟,主要制裁那些向美國、向日韓、向歐盟出口的企業。
有華國政府在後面撐腰,智宇如果不追求出口歐美日韓等國際市場,可以無視許許多多專利糾紛。專利版權方如果想對智宇趕盡殺絕,如果苛刻到以基礎專利為由禁止智宇設計晶片,難保華國政府不會推出一系列類如i的強制標準。
i與wifi之戰,i敗的一塌糊塗,甚至無數國民指責它阻礙了wifi的推廣。但是,就國家博弈層次而言,i卻發揮了一定作用,一定程度遏制了國際巨頭的貪婪。
智宇如果採用歐美公司的某些專利,相應的公司只會談判索要專利費,而非拒不合作態度禁止智宇採用這些基礎專利。
當然,智宇肯定不會甘心乖乖永遠上繳高額專利費。推出智宇music之時,智宇就智宇續申請一千多項專利,其中有許多欺詐型專利,也有許多勒索型專利、地雷型專利,予以反制高額專利費。
當然,其中也有非常多真正有用的核心專利。魏東生利用計算機智能生命窺探到某些巨頭未來一兩年內即將成型的核心專利,提前予以申請,阻遏該家企業正常發展路線,未來逼迫他們答應專利互相授權協議。同時,魏東生還借鑑各家巨頭的成功經驗,截長補短融匯一爐,準備在三五年時間內,逐步研發補全適合智宇music系列後續機種的晶片、底層協議、作業系統、應用系統。
前面說過,專利本來就是一種博弈,歐美等國審核智宇的專利時,在某些利益集團影響下,標準嚴格而且常常刻意刁難;而在華國,智宇卻一路綠燈,陸續提出的一千多項專利,已經被正式批准了四百多項。
凡此種種,魏東生並不害怕未來瑣碎的專利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