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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出這麼多違心的事,李素的目的就是那位隔著老遠的嫵媚少年,——稱心。
今進太常寺就是為了找他,這個名叫稱心的男子,將是他未來一顆很重要的棋子,也是他即將主動在這兇險的棋盤上落下的第一子。
「原來叫稱心啊……」李素麵不改色地眯著眼稱讚:「好名字!人美,名字也美,可惜是男兒身。」
說完李素已飛快轉過臉,不再對稱心投以任何關注,反而和程處默王直的表情一樣,色迷迷地盯著殿內那些絕色舞伎的翩翩舞姿出神,雖然沒照鏡子,但李素很清楚自己現在的表情很噁心,太低俗了,然而卻不得不這樣做,不能讓任何人懷疑他對那個稱心太在意。
劉方仲老老實實陪著三人站在殿外不敢離開,這三位的表情太色了,劉方仲擔心自己稍不留神,他們三雙色手怕是會摸上去,那可就出大事了。
然而作為主人,面對三位色迷迷的客人,總要說點什麼,不然也太尷尬了。
於是劉方仲又開始滔滔不絕的給三隻色狼科普,完全不覺得如此妙曼的音律和舞姿里夾雜著他的囉嗦是多麼的討厭。
經過劉方仲囉嗦的介紹後,李素才知道,原來內教坊里的歌伎舞伎也分等級高低的,人生真是處處充滿了打怪升級啊。
原來在這內教坊里,姿色和藝技普通尋常的歌舞伎,一般被稱為「官人」,沒錯,「官人」這個詞最早是對歌舞伎的稱呼,而姿色和藝技更高一點的歌舞伎,則被稱為「內人」或「前頭人」,高級女藝人成了內人,貴圈真亂。
約莫站了一炷香時辰,隨著各種嘈雜的樂聲漸漸減弱停歇,殿內舞伎們的最後一個動作也終於停滯不動,然後列著隊翩翩退下,這段不知名的舞算是排演完畢。
程處默和王直意猶未盡地咂咂嘴,李素原本因為怕被懷疑而裝作看舞伎,然而他畢竟是男人,絕色舞伎退下後,他也悵然若失地嘆了口氣,太入戲了。
歌舞看完了,觀眾也該識相走人了,李素達到了目的,這地方他沒興趣再待下去,於是適時提出離開。
劉方仲大鬆了口氣,陪這三位爺並不輕鬆,大家都是男人,男人在看著這些絕色舞伎時心裡在想什麼,他比誰都清楚,剛才若這位程小公爺看得性起,衝進殿裡大摸特摸,小公爺固然闖了大禍,他這位太常博士也跑不了,因為人是他帶進來的。
臉上堆著和煦如春風般的微笑,態度愈發跟送瘟神一樣畢恭畢敬,而且絲毫沒有歡迎下次再光臨的意思。
走出太常寺,與劉方仲拱手作別後,李素三人深一腳淺一腳地踩著雪慢慢往回走。
拍了拍程處默的肩,李素很誠懇地道:「今日多謝程兄,讓小弟我開了一番眼界,天色不早,你我兄弟來日再聚。」
說完李素扯著王直往城門走去,齊沒小腿的雪地上,王直被李素扯得踉踉蹌蹌,而李素卻健步如飛,逃命似的跑遠了。
程處默獨自站在大雪中,呆呆看著李素的背影,許久後,忽然重重一拍大腿,一臉受騙上當的表情:「哎,說好了請我去青樓的呢?」
……
步子邁大了容易扯著蛋,但是……省錢啊。
李素很慶幸,趁著程處默沒回神,剛才小跑這一陣少說給自己省了二十兩銀餅。
和王直二人走在鋪滿了白雪的路上,風雪裡的城門似乎很迷濛,很遙遠,有種看不透人生的文藝雞湯感覺。
二人弓著身子,頂著風雪走得很艱難,扭頭互視一眼,發現彼此臉上被寒風吹得紅通通一片。
風雪實在太大了,二人不得不找了個偏僻的巷道暫避,雙手環臂而抱,不停朝手心呵著熱氣,巷子裡重重跺腳,原地跑,試圖讓身子暖和一些。
「李素,我還是沒想明白,今日你帶我去太常寺到底為了啥?真去聽曲啊?」王直憋了一肚子的問題終於開始發問了。
李素看了他一眼,決定讓自己換上一副諄諄善誘的嘴臉,畢竟王直如今在東市獨當一面,需要培養他獨立思考的好習慣。
「除了聽曲,你記不記得剛才我在太常寺里還幹了什麼?」
「問東問西……」
「還有呢?」李素的耐心快耗盡了。
王直想了想,接著露出很鄙視的表情:「還有就是眼睛眨都不眨的看著舞伎,當時你的樣子好難看……」
很好,耐心值血槽已空,李素飛起一腳狠狠踹上王直的屁股。
「那個樂童啊,名叫稱心的樂童啊!」李素壓低了聲音怒道。
王直恍然:「原來你進太常寺是為了他?」
沉默片刻,王直看李素的眼神越來越古怪。
李素忍不住了,這種人不踹對不起自己的美腿。
一記美腿甩過去,將王直再次踹得一趔趄,李素陰沉著臉道:「再拿這種眼神看我,莫怪我翻臉!今日我確為那個稱心而來,剛才你也見過他的模樣了,還記得住嗎?」
王直仔細回憶了一下,點頭:「能記住,那傢伙長得太怪了,比女人還美,想忘都難。」
「好好記住他的模樣,千萬別忘記,然後找個與你毫無牽扯的人,朝今日那位劉博士多使銀錢,幾百貫也好,幾千貫也好,使勁砸下去,爭取暗中將稱心買下來,從此你找的那個人便是稱心的新主人,而稱心的生死,便掌握在那個人手裡,也就是你我的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