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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的話你進城一趟,把那個錢夫子給我請來。」
王樁一愣:「找他做啥?」
李素笑道:「找他當然是談買賣,你沒發現我最近跟買賣人很有共同話題嗎?」
……
錢夫子不算買賣人,至少不是大買賣人,他只是個屠戶。
只不過這個屠戶有點特別,因為他認識李素。
看在上次錢夫子表現不錯的份上,李素決定送他一場富貴……「貴」或許尚早,但「富」是肯定有的。
錢夫子來得很快,王樁按規矩站在帥帳外通稟後,錢夫子進帳時還在微微喘氣,臉上不僅淌著汗,還泛起一抹雨後梨花般的潮紅,再加上旁邊同樣也有些喘息的王樁……
李素的目光忍不住邪惡地在二人身上轉來轉去。
不趕時間啊,這倆貨為何一副剛剛那啥過似的模樣,教人忍不住想祝福……嗯,好羞恥。
「坐。」李素朝旁邊的矮桌方榻示意。
錢夫子很聽話地跪坐下來。
「喝酒嗎?」李素客套地問了一句。
錢夫子吞了口唾沫,眼中露出饞色,顯然,這傢伙是好酒之徒。
「多謝李別駕……」
誰知李素搖搖頭:「大白天的喝什麼酒,喝水吧。」
錢夫子:「……」
多麼虛偽的客套啊,沒一句能落實的。
狂灌了幾口水,錢夫子的喘息也漸漸平靜了。
李素很直接地說起了正題:「想發財嗎?」
「啊?」錢夫子呆住了,沒頭沒腦的,這句話啥意思?
李素耐著性子道:「做人要有志向,哪怕是屠戶,也該有志向,不然跟鹹魚有何分別?志向無所謂遠大與渺小,只要有,人生便圓滿,哪怕只是想發筆財,也算是志向,有了志向你便不再是屠戶……」
錢夫子被繞得有點頭暈,傻傻地問道:「不再是屠戶……是啥?」
李素正色道:「……是一個想發財的屠戶。」
第三百七十一章 沙漠明珠
做人要有理想,屠戶也是一樣,當屠戶有了發財的理想,他就不再是屠戶,而是一個想發財的屠戶……
話沒錯,怎麼說都說得通,略有廢話之嫌,不過錢夫子不敢反駁,站在李素麵前連白眼都不敢翻。
斬殺十三名官員的事,錢夫子自然是聽說過的,那天西州集市的圍觀人群里,其中就有他,事情的全程都看在眼裡,然後,他對李素不由自主產生了一種恐懼心理。
是的,恐懼,大晚上走夜路莫名其妙遇到一隻青面獠牙的惡鬼的那種恐懼。
以前在大營里見過一次面,錢夫子對李素頂多只算是敬畏,敬畏的並不是李素這個人,而是他的身份,四品官位,縣子爵位,頂了天的人物,必然很得大唐皇帝陛下的寵愛,不然一個十多歲的少年怎麼可能爬到這個位置?
直到十三名官員的人頭落地,鮮血飛濺時,錢夫子站在人群里倒吸一口涼氣,只覺得渾身毛骨悚然,從頭到腳一片冰涼。
從那天起,錢夫子對李素便感到無比恐懼了,恐懼的不再是他的身份,而是他這個人,這個十多歲的少年娃子,有著與別的少年絕不一樣的狠辣與冷酷,以前的觀感完全顛倒過來了,能在十多歲封官賜爵,想必靠的不僅僅是皇帝的寵愛,而是……這個人,有能力有本事坐到這個位置上。
錢夫子當即便決定,以後一定要死死抱住李素的大腿,死都不鬆手,倒也不是為了自己的富貴,而是當初被斬的十三名官員,究其根本,是他老老實實一五一十交代出來的,不抱緊李素的大腿,他大概活不到壽終正寢的那一天。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打算,儘管小人物看得並不長遠,可他們的每個想法都是精打細算的,錢夫子當初不要李素送的錢財,存的也是這個心思,錢財很重要,但抱大腿更重要,能抱住大腿的屠戶才是有理想的屠戶。
這個舉動無疑也獲得了李素的欣賞,當初若錢夫子拿了錢財,那麼,二人之間的買賣結束,從此老死不相往來,錢夫子拒絕了錢財,說明這人比普通的小人物強一些,那麼,此人可堪一用,李素不介意送他一場比錢財更重要的富貴。
所以李素今日叫來了錢夫子。
「屠戶過的啥日子?」李素好奇地看著錢夫子:「每天都要殺豬宰羊嗎?」
錢屠戶苦笑道:「官爺莫取笑小人了,這樣的荒涼邊城,哪裡有那麼多的豬羊讓小人殺?小人隔十來天才動一次刀子,城裡有集市,每月逢初一和十五,有南邊的吐蕃人和北邊的突厥人送來羊群,也不多,一次十幾二十隻,那些人賣羊,皮毛是要割下來還給他們的,他們拿回部落給族人硝製衣裳,剩下的肉和下水用來換糧食和酒,有時候也換兩個壯實的奴隸或標緻的胡女。」
李素笑道:「吐蕃和突厥都不算太富裕,他們賣羊換糧食尚可,換胡女和酒,未免有點不實際吧?」
錢夫子露出標準的大唐特色的歧視嘴臉,以一種高傲的俯視姿態,傲然道:「誰說不是呢?要說這些猢猻也挺勤勞的,圈養放牧個個豁了命出去,可卻太不會過日子了,部落飢一頓飽一頓的,能養活一家算不錯了,可酒癮卻特別大,大老遠趕著羊過來換了錢,城裡灌半斤馬尿就犯糊塗,剛換來的銀錢又拿去換酒,見著奴市里正在發賣的胡女就兩眼冒光,死活非要賣兩個回去,第二天酒醒看看錢花完了,一個個排著隊在城門口一邊哭一邊抽自己嘴巴子,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