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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員,蔣經國奉命赴滬任經濟副督導員,他用鐵腕手段,全面打擊投機商人,
同吳發生意見分歧,引起正面衝突。吳國楨從經濟的觀點出發,認為用高壓
的政治手段,無法解決經濟問題。
吳親赴南京,向老蔣力諫,剖陳利弊。小蔣則堅持“一路哭不如一家
哭”的信念,認為只要爭取上海民眾的通力合作,施用鐵腕手段,通貨膨脹
是可以控制住的,然而“揚子案”的風波,把小蔣那份聲威志氣一掃而光。
“只打老虎,不拍蒼蠅”變成了“只拍蒼蠅,不打老虎”,小蔣以失敗告終,
乘興而來,落荒而走。
到了台灣,蔣經國身為“太子”,“中華民國”當有其一半,而且以情
治特務頭子的身份,到處插手,凌駕於一切軍政要員之上。吳國楨又是“難
得糊塗”的角色,不願意裝聾作啞。於是,吳蔣潛在的矛盾逐漸表面化,沖
突不斷升級,形同水火。
蔣、吳衝突的焦點,首先在軍事與治安權上。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司令
一職,循例由省主席兼。陳誠任省主席時,因不能分出精力來兼管,一切都
委諸副司令彭孟緝等去全權處理。吳國楨接任省主席,也兼任保安司令,但
不得不因襲陳誠的舊規,保安司令部的事,基本上無從插嘴,而獐頭鼠目的
彭孟緝早已投效到蔣經國的麾下,同蔣經國互通聲氣,聽其驅使,不把他的
頂頭上司吳國楨放在眼裡。
特務機關毫無法制而言,抓人無正當手續,往往公民失蹤,家屬無法
知道,就連吳國楨這位保安司令也茫然無知。於是他向蔣介石建議:任何機
構不通過保安司令部,禁止隨意抓人。逮捕後14 天,一定要釋放或起訴,
然而蔣經國、彭孟緝根本不理睬。1950 年某天,“省政府”召開資源方面的
會議,有人報告台灣火柴公司總經理王哲甫被捕,抓人的又是省保安司令部。
會後,吳國楨召見副司令彭孟緝,令其查明原委。
原來台灣火柴公司的總公司原設上海,上海解放後,董事長吳性栽留
在大陸,於是保安司令部將吳列為“附匪商人”。吳在大陸從事電影事業,
拍攝了一部《民國40 年》的影片,其中有對國民黨、蔣介石諸多“詆毀失
敬”之處。蔣經國通過情扳機關獲悉,勃然大怒。然而無奈吳性栽何,於是
下令徹查台灣火柴公司,逮捕王哲甫。
第四十七章無奈的“金剛計劃”
吳國楨認為王哲甫同吳性栽在上海的行為,並沒有任何牽連,於是命
令彭孟緝立即釋放王哲甫。彭未執行,並同蔣經國一起見吳國楨。蔣經國說,
王哲甫有罪不能釋放,吳國楨堅持於法無據,場面極為尷尬。吳責問彭:“究
竟你做主席兼保安司令,還是我?”蔣經國走後,當天晚上,“總統”貼身
秘書周宏濤來見吳國楨,奉命轉達抓王是蔣介石的意思。吳國楨堅持己見,
寫就私函一封,托周轉呈。當晚,周再度訪吳,周說:“蔣先生看你的面子,
將王的死刑改判7 年徒刑。”在這次事件中,吳未獲全勝,亦未全敗。另外
一次事件發生在台灣第二次縣市長選舉前夕,蔣經國下令全省特務以檢查戶
口為名,一夜間逮捕398 人,其中僅19 人有過輕微違警記錄,其餘全屬無
辜。吳國楨作為省主席和保安司令,不得不出面干預,將人全部釋放。但大
逮捕之後有小逮捕,基隆市有兩位議員於午夜失蹤,吳接到報告,向彭孟緝
查詢。彭先說不知,後又推到保安司令部某處長身上。那處長說不知詳情,
案子是調查局辦的。吳國楨下令他在3 個小時內開釋。開釋後,吳召見此兩
位議員。兩位議員表示,人既恢復自由,就不要再追究真相了,原因是怕特
務報復。後來說出真相,因兩位議員未遵守黨部指示,投國民黨提名的議長
一票,遂遭懲罰。
吳國楨要彭孟緝把違法亂紀的處長撤職查辦,彭表面敷衍,並不照辦。
吳追問原因,彭拿出蔣介石的手令來,搞得吳國楨進退兩難,好不尷尬。
蔣吳鬥爭,又表現在經濟上,台灣省經濟來源有限,應付的開支很大,
難免捉襟見肘。吳國楨遇到預算以外的額外要求,往往不客氣地予以拒絕。
而蔣經國正在廣植勢力,花錢的地方特別多,他便兵分兩路,向吳國楨和財
政廳長任顯群要錢。
吳國楨在窮於應付之餘,難免會牢騷形之於色。而任顯群則八面玲瓏,
幾乎是有求必應,以致連蔣介石也稱讚他是財政的“長才”。後來吳國楨才
發現,任顯群除了把日產房地大拍賣之外,還用“政府”自大陸運來的黃金
拋售了不少,最不可原諒的,則是他把所有公營單位包括台電、台鐵、台鹼、
台鋁等存在美國購料的存款,未經吳國楨批准,擅自提了回來,自己做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