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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掌握在以張謇為代表的立憲派人手中。莊蘊寬有了8 團體要他出面抗議孫

    中山等建都南京的決定,便立即通電全國說:閱報載大總統咨交參議院全

    文,? .光明磊落,薄海同欽,但附有辦法條件,一臨時政府地點設於南京,

    為各省代表所議定不能更改;一辭職後,俟參議院舉定新總統到南京受任之

    時,大總統及國務員乃行辭職。二項辦法,蘊寬期期以為不可。各省代表所

    議臨時政府地點設於南京,乃南北未統一以前,今事實既已變更,則前議豈

    有拘執。至政府地點之應設在南京,與新總統之是否須到南京,當就事實上

    論之,不可參以主客爾我之見,致起中外猜疑。今姑設為問題數則:一現勢

    上觀念,如袁公南來,北方各省能否保持秩序,滿蒙等處能無聯外人擁幼主

    以破壞全局之事否?一地點與歷史上之觀念,披覽地圖,南京能控制西北各

    邊否?中國古時除洪武一代外,南京有建都之價值否?一外界上之觀念,東

    西各國能不反對遷都否?以鄙見測之,舍北就南種種危險,將使和平解決之  

    共和政體自生荊棘,致啟爭端,曲直固不必言,利害豈能不計?前見《大共

    和日報》13 日登有《章太炎致南京參議會書》、《民立報》同日登有空海《建

    都私議》,業已闡發盡致,太炎謂都南京之毒有五,有八報館持論鑑定衡平,

    毫無偏倚,蘊寬南人,豈不以南都力便利,顧以大局所系,自當奉總統府刪

    電轉達袁公真電,有極願南行,祗因北方秩序不易維持等語,自系實情,明

    者自能鑒之。謹貢所見,以待公決,莊蘊寬叩咸。

    莊電發表後,安徽都督孫毓筠通電錶示:“袁君電稱北京秩序不易維

    持,東北人心未能一致等,尚系實在情形,藉令舉足南來,大局必定為牽動,

    故定都寧、鄂之說,目前決不能行。”順直諮議局也通電響應,提出遷都南

    京之五慮,即:“關東一帶現在正憂蠢動,又有外人從中窺伺,風聲吃緊,

    可慮一。京都未靖,倘一搖動,難保不死灰復燃,再生意外之變,可慮二。

    各國公使對於此事皆噴有煩言,稍一不慎便生交涉,可慮三。庚子亂後與外  

    國使館訂有使館通路之約,若移南京則江陰、吳淞等炮台,必須撤毀,利害

    關係甚大,可慮四。蒙藩回藏,正待經畫,倘一移則控御失宜,不但於殖民

    不便,且恐內訌外侮後患方長,可慮五。若就吾國歷史上考察,則南不如北

    尤為彰明較著。”天津的旅津南10 省紳商代表崔文藻、徐錚等10 餘人,致

    電孫中山說:“臨時政府宜北不宜南,章太炎先生論說極詳,茲不復贅。懇

    乞允臨時政府仍設北方,以維大局。如不得請,則擬邀約各省紳商來南京,

    哀請於大總統之前,必得請而後已。”對於莊蘊寬反對定都南京的通電,臨

    時政府外交次長魏宸組致電駁斥道:“公為都督,行政中人也,即政府一分

    子也,對於國家大計,有所陳述,當告之總統或各部長,能行者以中央之命

    令行之,否則由中央政府交於議會,決定而後行之。斷無以一人之意見,經

    電各部、各省、公人、私人及各報館,至有類於聳動社會,反對政府,擾亂  

    秩序之理。令中外聞之,將謂我政府何也。且公所提各問題,固易解決,無

    俟過為研究者。

    維持秩序,賴有兵力,固與袁之在南在北無關也。控制西北,亦視兵

    力與政治若何,決不因京城為轉移;英於印度,法於安南,美於菲律賓,未

    聞因京城之遠而失也。聯外,擁幼主,系公過慮。至全國反對一節尤為大謬。

    義師一起,商務全消,各國何嘗不反對,吾人固未嘗先求外人之同意,而後

    施革命也。”黃興以公開信的方式嚴厲地批評了莊蘊寬。

    又有駐漢口的湘桂聯軍以8000 人名義向孫中山、黃興通電說:“公等

    和平解決之苦心又為國人所欺,然以建都問題既經參議院第一次議決而不克

    實行,則袁公之心路人皆知。公等何必因循從事,希圖苟安,坐令北氛逼人,

    胥我貔貅行見拚命流血換來之民國政府幾奄奄無聲息,可為痛哭。袁果贊成

    共和則請速推誠布公毅然南來,若猶眷戀於專制窠穴,負隅思逞,某等誓必  

    提兵北上拚死一戰,不血洗二百餘年之穢污地不為黃漢子孫。”南方軍隊雖

    然普遍地存在著主張定都南京的強烈情緒,但在高級將領中的意見反而不

    一。那南京聯軍參謀團的浙軍司令朱瑞、粵軍司令姚雨平、第一軍團長柏文

    蔚、光復軍司令李燮和、第7 師師長洪承點、江北都督蔣雁行、鄂軍代表傅

    人傑、李正溶等、竟發出通電,主張統一後的臨時政府宜設在北京。這通電

    引起了南京軍界內部的爭論,陸軍部便下令解散聯軍參謀團。而參謀團各統

    將群起不服,拒不執行陸軍部的解散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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