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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不放棄自己的主張,委陳炯明代理廣東都督,請廖仲愷返回廣東布置一切,

    然後隨孫中山同船赴滬。

    孫中山回到離別16 年的上海,受到黃興、陳其美、黃宗仰、汪精衛等

    和各界代表的熱烈歡迎。有些報紙宣傳孫中山攜帶回大批款項,並買回三艘

    軍艦,其駕駛皆為留英學生,因此,孫中山甫經上岸,許多記者就紛紛詢問

    他:“您這次帶了多少錢?”孫中山回道:“予不名一文也,所帶者革命之精

    神耳!革命之目的不達,無和議之可言也。”孫中山到上海的消息傳出後,

    已獨立的各省紛紛來電錶示歡迎。江西省軍政府及全省軍、紳、商、學各界

    的公電說:“大節抵申,贛省軍民同為額慶。光復祖國,組織共和,尤感先

    生是賴,除已派代表在滬歡迎外,特此電賀。”在南京的各省都督府代表聯

    合會派遣馬君武、景耀月、王竹懷、王有蘭等6 人為代表,專程赴滬歡迎孫  

    中山。

    但是,這時的同盟會內部已存在著嚴重的分歧,革命派內部的矛盾、

    衝突已相當尖銳。章太炎提出,若舉總統,以功則黃興,以才則宋教仁,以

    德則汪精衛,同志多病其妄。他又提出“革命軍興,革命黨消”的口號,瓦

    解同盟會隊伍。反革命勢力亦竭力製造流言蜚語,攻擊同盟會將以天下為己

    私者,誣衊革命黨人為“暴徒”,“無賴”。還有人冒充同盟會敲詐者,有假

    收會員領錢者。犬影吠聲,同盟會幾不利於人口,潔身自好之會員,則避之

    若浼。

    在帝國主義的干涉和袁世凱的操縱下,那些立憲派分子張謇、趙鳳昌

    等繼續進行著緊張的幕後活動,極力散布對袁世凱的幻想,製造妥協空氣。

    已被袁世凱收買,隨唐紹儀南下,充當南方議和代表參贊的汪精衛,也在革

    命黨人中間公開為袁世凱製造輿論。

    黃興、陳其美、宋教仁等,在立憲派人的拉攏、影響下,也早就力主  

    和議。

    孫中山認為,必須對同盟會進行整頓。他在上海召開了中國同盟會本

    部臨時會議,並通過了《中國同盟會意見書》,指出了同盟會內部的分歧已

    被敵人利用,出現了貪夫敗類,乘其間隙,遂作莠言,以為鼓簧,漢奸滿奴

    則又冒托虛聲,混跡樞要,在臨時政府組織之際,其禍乃大著的嚴重局面。

    指出“革命軍興,革命黨消”的論調於本會所持之主義而亦懵之,是儒生闒

    茸之言,無一粲之值。強調革命黨人的責任,決不限於推翻清朝政府,必須

    完全貫徹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指出:今者漢陽復失,虜軍尚在,勝

    利之數,未能逆料,革命黨人必先自結合,靈敏機關,剔棄敗類,以成堅固

    不破之舉,然後廣益其結納、羅致碩人,以閎其力。

    孫中山又同黃興、陳其美、宋教仁、胡漢民、汪精衛、張靜江、馬君

    武、居正等密商組織統一的中央革命政府,在討論政府的組織形式時,發生  

    了激烈的爭論。宋教仁堅持主張實行內閣制,孫中山表示反對。他說:“內

    閣制乃平時不使元首當政治之沖,斷非此非常時代所宜。吾人不能對於唯一

    置信之人,而復設防制之法度。余亦不肯徇諸人之意見,自居於神聖之贅疣,

    以誤革命之大計。”張靜江等人支持孫中山的意見,決定採用總統制,舉孫

    中山為大總統。

    但宋教仁仍堅持自己的意見。黃興則從中調和道:“待到南京後,與各

    省代表商酌後再行決定。”宋教仁才不再堅持。

    隨後,黃、宋等人前往南京。

    12 月27 日晚,各省代表舉行會議,以多數票通過新政府實行總統制。

    會議同時決定:改用陽曆,啟用中華民國紀元。

    各省代表會議指派代表赴滬,歡迎孫中山,代表們就擬選他為臨時政

    府大元帥一事,徵求他的意見。孫中山當即表示:“要選舉,就選舉大總統,

    不必選舉大元帥,因為大元帥的名稱,在外國並非國家之元首。”代表們回  

    道:“在代表會所議決的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本規定選舉臨時大總統,但袁

    世凱的代表唐紹儀到漢口試探議和時,曾表示如南方能舉袁為大總統,則袁

    亦可贊成共和,因此代表會又決議此職暫時留以有待。”孫中山道:“那不要

    緊,只要袁能擁護共和,我就讓給他。不過,總統就是總統,臨時字樣,可

    以不要。”孫中山反對大總統之前冠以“臨時”二字,是因為他在歸國前向

    西方各國商談借款時,他們都表示,中國正式成立共和政府時,才可考慮。

    各省代表會議通過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並在12 月29 日選舉臨時大總

    統。浙江代表湯爾和為臨時議長,廣東代表王寵惠為副議長。到會者43 人,

    以每省一票為原則,共17 票。

    17 省的代表是:湖北:居正、楊時傑、王正廷、馬伯援、胡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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