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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啓超再次發表演說,他說道:“以時事之需要,議會之現狀,國家之

    存亡,其不能不仰賴進步黨之出現。進步黨之成否即在諸君,國家之存亡亦

    即在諸君,千鈞一髮,慎勿功敗垂成也。”5 月29 日,三黨在北京舉行在京

    全體黨員大會,1000 餘人到會,宣布正式成立進步黨。

    孫武擔任會議主席,丁世嶧報告籌備情況,劉崇佑報告黨章及宣言書,

    陳國祥報告所選定的理事長和理事名單。隨後孫武代表理事長黎元洪講話,

    梁啓超、湯化龍、王印川等相繼在會上講話。

    進步黨的理事長為黎元洪,理事為梁啓超、張謇、伍廷芳、孫武、那

    彥圖、湯化龍、王賡、蒲殿俊、王印川等9 人,另外,由理事長及理事共同

    推定的名譽理事有:馮國璋、周自齊、阿穆爾靈圭、熊希齡、張紹曾、閻錫

    山、胡景伊、尹昌衡、蔡鍔、唐繼堯、陸榮廷、張鎮芳、楊增新、張鳳闓、

    程德全、朱瑞、莊蘊寬、陳昭常、齊耀琳、陳炯明、陳國祥、汪大燮、徐勤  

    等20 餘人,參議100 餘人。政務部部長林長民,副部長時功玖、王蔭棠,

    黨務部部長丁世嶧、副部長孫洪伊、胡汝麟。

    進步黨包含著袁世凱實力派、從革命派分化出去的分子、原立憲派3

    種力量。黎元洪雖掛名為理事長,但並不起決定性作用。在理事中,孫武在

    3 黨合併過程中雖代表黎元洪出面活動,但是進步黨成立後並未主持黨務。

    那彥圖、伍廷芳並未參預黨事;代表袁派勢力的統一黨黨魁王揖唐、王印川,

    在併入進步黨後,勢力單薄,事事消極,不預黨事。

    在理事中實際控制黨權的是原立憲派人梁啓超、張謇、湯化龍、蒲殿

    俊。在政務、黨務2 部成員中,骨幹力量都是清末著名的立憲派人。因此進

    步黨名為3 黨合併而成,實際上領導和骨幹力量是原立憲派人。進步黨成立

    的目的,是組成大黨,以便在國會中戰敗國民黨,支持袁世凱實行中央集權。

    黎元洪為進步黨理事長,他早已踏上袁世凱的反革命戰車。黎元洪雖  

    未參預袁世凱暗殺宋教仁的密謀,但黎似有預聞。當時曾有人以湖北為首義

    之區,進言黎元洪對宋案應有嚴正表示,而黎似預知此事為袁世凱所指使,

    暗中自然稱意,為了應付湖北革命黨人,才去電上海陳其美探詢情形。為敷

    衍一番,又去電袁世凱,口是心非地要求“嚴拿正犯,務得主名”。

    程德全發出通電公布宋案證據後,黎元洪當即致電袁世凱及各省,委

    婉地敬誡各省都督及民政長官,要其“老成謀國”,勸其“勿狃於成見,掉

    以輕心”,“勿激意氣以相殘”;又意語雙關地勸慰袁世凱及各省都督:“以鎮

    定息浮言,以公平安大局”,強調“承辦宋案尤應法庭詳求真狀”袁世凱接

    讀黎元洪此電,頗感欣慰,復電說:“以鎮定息浮言,以公平安大局,金玉

    之言,敬佩無擬。”黎元洪又於5 月4 日、8 日、14 日、30 日、6 月1 日連  

    續發表通電,歪曲宋案真相,公然對程德全等所宣布的罪證表示懷疑,無端

    為袁世凱政府辯護,說什麼“程都督所宣布者果否政府主使,抑系應桂馨、

    洪述祖揣測邀功,招搖詐款?均不可知”。他顛倒黑白地指責揭露宋案真相

    的人們是:“前者宣布證據,不出之於法庭,而出之於軍府,學律者猶竊律

    其非,乃各省團體當法庭未判以先,動輒任意通電,牽入政治,搖動邦基,

    加人以犯罪之名,而先自居於違法之實。”黎元洪誣衊各階層人士對刺殺宋

    教仁的聲討是“有意破壞大局”,造成“人心搖動,謠琢逢起”的混亂政治

    局面,別有用心地勸慰各界不要抓住宋案不放,甚至說為“鞏固共和,維持

    大局,寧可以宋君殉全國,不可以全國殉宋君”。也就是說寧令宋教仁冤死,

    亦不可因追究冤死之因而打破寧靜的大局。

    黎元洪對袁世凱為發動內戰、武力統一全國而非法借款,杜撰了不借  

    外債之“六大危害”說。

    黎元洪唯恐袁世凱因宋案和大借款案而不能當選,又致電參議院和共

    和黨本部,推薦袁世凱為正式總統候選人。他在電文中說:“袁項城雄才大

    略,富有政治經驗,? .非舉膺繼任,不足以奠危局,撥逆亂。”他還向袁

    世凱發出效忠電說:“民國之興,發之者雖由元洪,而成之者實我總統也。

    元洪愛民國如命,即愛我總統如命,力所能濟,生死以之。? .俾元洪鋒鏑

    餘生,獲享共和之福,是有生之年,皆莫非我總統之所賜也。

    披肝瀝膽,以此為盟。”黎元洪在全國人民憤怒聲討袁世凱罪行之際,

    惟恐武漢出現反袁活動。他在5 月14 日發出布告:“謂宋案自有法庭主持,

    借款之宣否,須由國會解決,毋庸平民聚訟。”上海各界成立公民大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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