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695頁

    中國領土主權的獨立和完整。

    (2)奮勇前進,逮捕一切怙惡不悛的戰爭罪犯。不管他們逃至何處,

    均須緝拿歸案,依法懲辦。特別注意緝拿匪首蔣介石。

    (3)向任何國民黨地方政府和地方軍隊集團宣布《國內和平協定》的

    最後修定案。

    對於凡願停止戰爭,用和平方法解決問題者,你們即可照此最後修正

    案的大意和他們簽訂地方性的協定。

    (4)在人民解放軍包圍南京之後,如果南京李宗仁政府尚未逃散,並

    願意在《國內和平協定》上簽字,我們願意再一次給該政府以簽字的機會。

    解放軍各路大軍以排山倒海之勢,發起強大的渡江戰役。4 月20 日夜,

    譚震林指揮的中路軍第七、九兵團,在當塗到貴池段首先發起多路強渡,撕

    開了200 多里的大缺口,不到24 小時,30 萬解放軍突破敵陣,占領長江南

    岸,隨之向繁昌、銅陵、青陽、獲港、魯港進擊。湯恩伯急忙趕往蕪湖,派  

    兵堵擊突破口,然而軍無鬥志,紛紛潰退。蔣介石視為“固若金湯”的防線

    被突破。

    西路大軍馳向長江彼岸。陳賡的第四兵團在九江以東,從彭澤到東流

    沿線突破蔣軍江防。西路大軍所向披靡,占領了馬當、彭澤、貴池等地。東

    路大軍在江陰的長山、申港以及楊中等地渡江成功。江陰要塞官兵,在炮台

    總隊長、共產黨員唐秉琳帶領下宣布起義,要塞司令戴戎光被共軍俘虜;海

    防第二艦隊司令林遵,帶領25 艘艦艇在南京江面起義,加入解放軍的行列。

    南京的國民黨政府原定4 月23 日晨2 時,開始撤往廣州,由於南京城

    內已聽到解放軍炮聲,立即陷入一片倉皇敗逃的慘澹景象中,人群奪路南逃,

    道路堵塞,直到早晨6 時才擠出城去。李宗仁悵然乘專機南逃,途中改變航

    向,轉飛桂林,他對蔣介石成立“非常委員會”非常反感,認為是蔣介石由

    幕後走向前台的先兆,用心至為陰險。李宗仁思前顧後,認為有兩途可循,  

    一即決心引退下野,一即與蔣介石公開攤牌,要他保證絕不再干預政治、軍

    事、財政和人事。李宗仁在機上召集同機幕僚程思遠、李漢魂、邱昌渭等談

    了自己的設想。並決定派程等分頭去漢口、廣州找白崇禧、張發奎等洽商,

    他表示決不糜爛廣西,絕不下廣州。

    23 日,解放軍35 軍渡江直取南京。是時,南京幾乎成了一座空城。南

    京解放,中共中央發出賀電說:“南京迅速解放,國民黨反動統治從此宣告

    滅亡,江南千百萬人民迅即重見天日,全國歡騰,環球鼓舞。”毛澤東心潮

    澎湃,欣然提筆,作七律一首:鐘山風雨起蒼黃,百萬雄師過大江。

    虎踞龍盤今勝昔,天翻地覆慨而慷。

    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間正道是滄桑。

    解放軍勝利渡江之後,迅速調整部署。東路軍、中路軍在粟裕指揮下,

    不顧疲勞,不為小股敵軍鉗制,分別神速南下,切斷寧杭公路,完成戰役合  

    圍,殲滅鎮江、南京、蕪湖地區南逃之敵;以中路軍和西路軍一部迅速向蘇

    州、杭州和浙贛進擊,追殲逃敵,控制浙贛線,切斷湯恩伯部和白崇禧部的

    聯繫。

    4 月27 日,解放軍東、中路軍占領了蘇州、吳興,並將蕪湖、南京、

    鎮江地區南竄之敵第4、28、45、51、66 軍包圍在郎溪、廣德山區。經2 日

    激戰,將8 萬餘敵人全部殲滅。

    5 月3 日,王建安、譚啟龍的第七兵團占領杭州。5 月4 日,陳賡第四

    兵團占領浙贛線的上饒、貴溪、橫峰;陳錫聯、謝富治的第三兵團占領了金

    華;楊勇、蘇振華的第五兵團占領了衢縣。在上述追擊中先後殲敵第68、88、

    106、73 軍各一部,殘敵向福建、浙東逃竄。

    第四野戰軍先遣兵團和中原軍區部隊,先後占領了孝感、黃陂,逼進

    武漢。

    4 月25 日,中央軍委毛澤東、總司令朱德發布《中國人民解放軍布告》,  

    宣布約法8 章,要求全國人民和解放軍共同遵守:(1)保護全體人民的生命

    財產。如有反革命分子或其他破壞分子乘機搗亂、搶劫或破壞者,定予嚴辦。

    (2)保護民族工商農牧業。私人經營的工廠、商店、銀行、倉庫、船

    舶、碼頭、農場、牧場等,一律保護,日常生產或營業,不受侵犯。

    (3)沒收官僚資本。凡屬國民黨反動政府和大官僚分子經營的工商企

    業、銀行等,均由人民政府接管。

    (4)保護一切公私學校、醫院、文化教育機關、體育場所和其他一切

    公益事業,不受侵犯。

    (5)除怙惡不悛的戰爭罪犯和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外,國民黨的黨

    政大小官員,凡不持槍抵抗、不陰謀破壞者,不俘虜、不逮捕、不侮辱。聽

    候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政府的接收處理。舊職人員有一技之長而無嚴重的反動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695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