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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志士發起組織革命團體華興會,被舉為會長。接著他籌劃長沙起義。起義

    事泄失敗後,化裝成海關辦事人員離開長沙,乘日本輪船避走日本東京,與

    留日學生組織革命同志會,成了公認的學生領袖。

    孫中山在宮崎的帶領下,去《二十世紀之支那》雜誌社,同革命志士

    宋教仁、陳天華會面。孫中山向宋教仁、陳天華提出,“總以互相聯絡為要”,

    建議組織全國性的革命團體,宋教仁等贊同孫中山的意見。

    湖北、四川、廣東以及其他各省的留學生,其中有李書城、鄧家彥、

    何天炯等都先後拜會孫中山,擁護他組織統一的革命團體的主張。

    孫中山、黃興邀約各省有志革命的留學生和旅日華僑70 多人,於7 月

    30 日下午在東京黑龍會會址集會,共同討論創建新的革命團體大事。他們

    中間有興中會、華興會、科學補習所以及其他團體的成員。全國內地17 省

    均有代表到會,這是中國革命者一次史無前例的聚會。  

    孫中山被推為會議主席,他屈腿盤坐,微笑頷首向大家致謝。

    黃興首先致詞:“孫先生最近從歐美回來,現今天下大勢如何?中國革

    命怎樣進行?我們請孫先生發表意見。”大家屏息靜聽,全神貫注。

    孫中山洋洋灑灑地從天下大勢講到中國革命:“中國革命方法,大概是

    不外聯絡人才一事。中國現在不必擔憂各國瓜分,但要擔憂自己的內訌。如

    果這一省要起事,那一省亦要起事,大家不相聯絡,各自號召,各國必然乘

    機干涉我國。這樣,中國必亡無疑了。所以,依我看來,我們應該以互相聯

    絡為首要的事。”孫中山端莊的儀態,革命的激情,伶俐的口才,使聽眾神

    往。他闡明了革命的理由和實行的方法,提議將全國各地的組織結成一個大

    團體,協力從事反抗清廷的革命,他鼓勵大家:“一切破壞之前的建設,破

    壞之後的建設,件件事情都得有同志去做。讓我們共同努力,建設文明的政  

    府。”大家以連續不斷的掌聲表示贊同孫中山的倡議。

    孫中山豪情滿懷地提議:“新的革命組織,就稱為中國革命同盟會,怎

    樣?”會場頓時鴉雀無聲。黃興深思熟慮,慢慢說道:“我們現在僑居他國

    行動還須隱蔽,‘革命’二字一出,同志活動更是不便,從有利革命出發,

    建議把‘革命’二字刪去。”孫中山向黃興點頭微笑,表示欣賞他的觀點,

    接受他的意見。

    有人說道:“既然我們以驅除清廷自任,當與對象立名。

    我看稱為‘對滿同盟會’才好。”有些人贊同這個意見。

    孫中山站起來說:“不,不應該這樣立名。滿清政府腐敗,我們才起來

    革命。但我們革命的宗旨,不是專在排滿,而是廢除君主專制,創建共和。”

    經過一番爭論,“中國同盟會”的名稱確定下來。  

    孫中山提出:“中國同盟會應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

    均地權’為宗旨。”經過一番爭論,孫中山的提議被通過。

    孫中山即席起草了盟書。黃興提議:“請入會諸君自願簽名。”會場變

    得寂靜。

    剛從湖南來的曹亞伯率先站起來,邊走邊說:“大家主張革命,才來到

    這裡,如果不主張革命,何必來呢!”說罷,寫上“曹亞伯”3 個大字。

    程家檉跟著前來:“我亦憑我良心簽名。”大家擁到桌邊按次簽名。

    簽署了盟書,孫中山領著大家同舉右手向天宣誓。

    會員推舉黃興、陳天華、馬君武等8 人起草同盟會章程,準備召開成

    立大會。

    8 月20 日,中國同盟會在東京赤坂區召開成立大會,出席會議的有100

    餘人。黃興首先倡議:“公推孫中山先生為本會總理,不必經選舉手續。”這  

    個倡議,人心所向,眾望所歸。眾人舉手贊成。

    孫中山根據章程規定,當場指定黃興為執行部庶務。庶務居協理地位,

    總理缺席,有全權主持會務。黃興在同盟會中的副領袖地位,也正式確定了

    下來。從此,人們把孫中山、黃興兩人並稱為“孫黃”。

    同盟會章程規定:以東京為同盟會本部所在地;本部下設支部,支部

    下設分會;國內應設東(上海)、西(重慶)、南(香港)、北(煙臺)、中(漢

    口)5 個支部,分轄各省及蒙、藏、新疆等區分會;海外應設南洋、歐洲、

    美洲、檀香山4 個支部。

    同盟會成立之後,留日學生相繼加盟的400 多人;至1906 年末,僅東

    京一地加盟的已達800 多人。不到一年,海內外會員總數迅速擴展到1 萬人

    以上。

    第四章鎮南關星火

    在同盟會本部領導機關中,除黃興外,同孫中山最接近的幹部還有胡

    漢民、汪精衛、朱執信、廖仲愷等人。胡漢民擔任評議部議員,後任執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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