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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上瞬間就被哈哈哈刷屏了。
【哈哈哈哈哈哈,現在在線人數已經接近三千萬了,刺不刺激,精不精彩!】
【不懂法簡直太可怕了!】
寧淵:「我的粉絲們終於又回來了,對了,還有一點實操性比較強的細節我可以跟大家分享下。從現在的網絡誹謗罪實操來看,走刑事訴訟難度比較大,我推薦大家民事起訴網絡名譽侵權。網絡名譽侵權如果勝訴的話,你為本案支出的所有合理費用都可以由對方報銷,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保全費等等,甚至你還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5)
【哇塞,小朋友粉絲們有沒有錢支付律師費啊?】
【這感情好啊,那我這就去截屏了!】
寧淵:「這位要截屏的粉絲請先等一等,截屏沒用的,你要先公證證據。假設有人發微博對你進行誹謗,那麼你一定要趁著這條微博還沒刪除之前去公證處做公證,微博如果被刪除了,你再拿著截屏或者錄屏去公證處做公證是沒法做的。如果沒有公證的話,官司就比較難打贏了。因為根據民訴法以及證據規則規定,這些誹謗的內容屬於電子數據,電子數據只有經過公證後,法官才會認定真實性。現實生活里,90%想起訴的人,都倒在了沒有及時公證這一步上。所以我現在應該抓著手機就往公證處跑,趁著直播還沒結束,讓宋墨的粉絲們趕緊誹謗我,他們一邊誹謗我一邊公證,才是最有效的解決方法。」(6)
【哈哈哈哈,現在公證處該下班了吧。】
【沒事的,平台手上的直播可以回看的,這個應該也是能被公證的電子數據,只要宋墨的粉絲們別把誹謗的話給刪了就行了。】
【這方面就體現出網絡直播的優勢了,微博寫了還能刪,直播里的彈幕打出去了就不能撤回了,可以作為證據永久保留了。】
寧淵的粉絲別的不懂,說起法條來一套一套的,大家甚至想好了明天公證處一上班就衝去等開門。
宋墨的粉絲沉積了一會兒後,終於有人開始開口了。
【學校要是知道了我被告,會把我開除的吧?】
【別說學校了,我爸媽知道了還不得打死我,官司輸了我家哪裡來錢賠啊!】
【那我不是要白一輩子都搭進去了,天哪!】
【寧淵對不起!我們上面的話都是亂說的,毫無事實根據!我們以後再也不敢了!】
【我還沒有到十八歲,不用負法律責任吧?】
【寧淵我們現在就對你說對不起,希望你不要去告我們,我們都是學生,沒有錢,也不會打官司。你是大明星,就不要把時間浪費再我們這種人身上了。】
最後那句話一出,寧淵的粉絲又都看不下去了。
【你這話什麼意思,大明星就該被隨便誹謗嗎,大明星就不能運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嗎,你弱你有理嗎?】
【就是因為寧淵是大明星,你隨便一句話才會對他造成給更大的影響,你才不應該空口誹謗,你到現在還沒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嗎?】
【什麼叫不到十八歲就可以不負責了?《民法典》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八歲至十八歲是限制行為能力,有一定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小朋友你都能打這麼多字了,別告訴我你才三歲五歲哈哈哈哈】
【哎,學學法吧,以後多來直播間學學,別以為不到十八歲就可以為所欲為,這樣會害了你全家。】
寧淵十分欣慰,自己的粉絲終於會說話了,不需要萬事都是自己沖在最前面了。
宋墨的粉絲也意識到了網絡並非法外之地,開始一個勁的說對不起賣慘求饒了,寧淵覺得他們既然已經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也答應了以後不會再犯,順便給他們普及了一波法律知識,已經是三全其美的事情了。
哪曉得這時候,沉默了好久的「追尋真相」,也就是宋墨的初中女朋友,突然發聲了:【好不容易看大家討論得差不多了,我材料也終於整理出來了,耽誤大家幾分鐘,我發一點內容。】
這句話說得輕描淡寫的,可卻如平地一聲雷,直播間瞬間沒人說話了。
大家都在屏息凝神,等著「追尋真相」發出來的內容。
「追尋真相」:【剛才有網友質疑我拿清晰度不夠的照片出來炒作,其實我是害怕暴露宋墨更多的個人隱私,只想著自證清白就行了。雖然我剛才聽了寧淵老師的講課,知道被誹謗之後起訴其實是比自證清白更好的方法,不過我資料整理都整理好了,還是不要浪費我的精力,發出來給大家看一下吧。下面圖一是我們學校官網上的初中畢業生名單,你們可以在裡面看到「宋可帥」的名字,宋可帥就是宋墨的本名。圖二是我打碼的畢業證書,證明我也是這一屆這個班畢業的。至於我的名字我就不公布了,否則等待我的將是新一輪網絡暴力。圖三,宋可帥跟我的親密合影,也是我最不想爆出來的內容,因為這本來是我們兩個人的戀情,而且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不過現在宋墨的粉絲們既然這麼不怕打擾我,我也就不怕發出這些照片來會對宋墨有什麼影響了。】
這段文字後面,就跟著啪啪啪三張照片。
第一張圖裡的畢業生名單除了宋可帥都打碼了。
第二張圖也打碼了,但是可以看出「追尋真相」真的是和宋可帥同屆同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