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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頁

  

    黃衣服面露難色:「六千太貴了,夠我給xx買半年的熱搜轉發了,我要糾結一下。」

    紅衣服繼續勸道:「想什麼呀,xx整天都被狗仔盯,萬一狗仔拍到你跟xx,你還能順勢紅一把,別說六千了,開個直播六十萬都有了,一本萬利啊!」

    黃衣服想了想,點點頭:「有道理,到時候我再告狗仔侵犯我隱私權,還能從狗仔身上把錢賺回來。好,這個行程我買了!」

    視頻就此戛然而止。主持人問道:「這個視頻出現的場景和對話,我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甚至有過親身經歷。好,搶答時間開始,大家有沒有在這個視頻里發現違法行為?」

    寧淵想都不想就「嗖」地舉手了。

    黃子凱在一旁先開口了,頗有些看好戲的意味:「我對現在娛樂圈真的不夠了解了,還不知道寧淵居然是法律通。」

    寧淵看著黃子凱,掛上了人畜無害的溫順笑容:「我隨便說說,還請黃老師指教。」

    接著,寧淵清了清嗓子,正色說道:「我們一個一個來。首先是黃牛倒賣,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然後變賣明星的私人信息,這個行為更加惡劣,售賣明星的私人信息,買賣雙方都已經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屬於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接著這個紅衣女子還犯了一個錯誤,狗仔和她的性質是不同的,法律上並沒有禁止跟蹤,只是禁止非法刺探,散播個人信息。另外,黃衣服的女孩子說她買熱搜轉發,這個如果買的熱搜轉發是通過專門軟體來實現的,這個軟體很大可能也是違法的。所以這小段視頻里,一共有四個違法或者可能違法的地方出現。」  

    寧淵剛說完,主持人就開口了:「另外幾位嘉賓有沒有要補充或者不同意的?」

    現場一片安靜。

    過了許久,流量明星才拿起話筒:「寧淵的說法我覺得有點問題,黃牛現在很普遍啊,我覺得這就是市場經濟,有人買,有人賣就行了,為什麼這也違法?不應該啊。」

    他旁邊的運動員也接過了話筒:「對對,私生飯肯定是不對的,但狗仔和私生飯做的事情差不多,差別真的這麼大嘛?」

    寧淵皺了皺眉頭,沒聽說過「私生飯」這個詞,他在腦海里迅速過了一遍原視頻,確保裡面沒有出現過什麼什麼「飯」,於是有點傻住了,說錯了怕漏了馬腳。

    流量明星卻以為自己抓住了盲點,見寧淵表情有些發蒙,一句話就說道寧淵啞口無言,就決定乘勝追擊,搶過剛才被寧淵占掉的風頭:「我反而覺得黃牛推動了市場的進步,把票遞到了最需要的人手上,你說的那個什麼法,我從來沒聽過,第幾條第幾例說了黃牛不行啊,怕不是你自己瞎編的吧。」

    寧淵聽到「黃牛」兩個字,回過神來,這個問題我會回答:「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等行為的,都可以拘留或者罰款。」(1)  

    寧淵在警校時候最大的愛好就是法律,並且一直在為司考做準備。可在他準備的過程中,司考改成了法考,考試門檻也變成了要法學專業的本科、碩士畢業生,或者有三年的相關工作經驗才可以。這就是說,以進入警隊為目標的寧淵,已經四捨五入沒什麼機會去考法考了。

    更何況他現在還在奇怪的行業里累積奇怪的工作經驗,可以說歪路越走越遠了。

    於是他只能把法律當做日常愛好,時不時拿出來看一眼當年的司考備考題目,以慰藉曾經青蔥的大學歲月。

    今天居然在這樣的場合下能夠發揮自己的特長,寧淵也挺開心的,終於有了學以致用的感覺。

    「瞎說吧,主持人給我們查一查,哪有人能隨口把法律第幾條第幾條掛在嘴上不會錯的。」流量明星擺擺手,一臉的不屑。

    主持人唯恐天下不亂地掏出了手機搜索,沒過兩分鐘:「喲,還真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寧淵說的全對。」

    流量明星明顯臉色發白,他看了站在身邊的退役運動員一眼,硬著頭皮說:「那就算這個沒錯,私生飯呢,私生飯也是犯法嗎,這個問題你不要避而不答啊,不是法條很熟嗎,展開講講私生飯和黃牛的區別啊。」  

    寧淵雖然還是不知道「私生飯」是什麼意思,可根據上下文,整段視頻里只有兩個違法的地方,寧淵估摸著,流量明星所說的「私生飯」就是指紅衣女孩倒賣信息的行為了。

    娛樂圈知識還是不夠,寧淵暗暗告訴自己,出了劇組還有更多要補課的,才能不至於露餡。

    畢竟,這臥底路看起來還有長路漫漫……

    咬咬牙,寧淵決定碰碰運氣了,他正義凌然地說:「明碼標價出售個人信息,涉嫌侵犯藝人的合法權益,屬於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按照我國《刑法》規定,違法國家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與此同時,相關司法解釋也明確規定,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50條以上,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500條以上,提供前述信息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5000條以上或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情況,均屬於『情節嚴重』,視頻里紅衣女孩出售所得是6000元,已經是屬於情節嚴重的範疇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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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衣服面露難色:「六千太貴了,夠我給xx買半年的熱搜轉發了,我要糾結一下。」

    紅衣服繼續勸道:「想什麼呀,xx整天都被狗仔盯,萬一狗仔拍到你跟xx,你還能順勢紅一把,別說六千了,開個直播六十萬都有了,一本萬利啊!」

    黃衣服想了想,點點頭:「有道理,到時候我再告狗仔侵犯我隱私權,還能從狗仔身上把錢賺回來。好,這個行程我買了!」

    視頻就此戛然而止。主持人問道:「這個視頻出現的場景和對話,我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甚至有過親身經歷。好,搶答時間開始,大家有沒有在這個視頻里發現違法行為?」

    寧淵想都不想就「嗖」地舉手了。

    黃子凱在一旁先開口了,頗有些看好戲的意味:「我對現在娛樂圈真的不夠了解了,還不知道寧淵居然是法律通。」

    寧淵看著黃子凱,掛上了人畜無害的溫順笑容:「我隨便說說,還請黃老師指教。」

    接著,寧淵清了清嗓子,正色說道:「我們一個一個來。首先是黃牛倒賣,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然後變賣明星的私人信息,這個行為更加惡劣,售賣明星的私人信息,買賣雙方都已經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屬於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接著這個紅衣女子還犯了一個錯誤,狗仔和她的性質是不同的,法律上並沒有禁止跟蹤,只是禁止非法刺探,散播個人信息。另外,黃衣服的女孩子說她買熱搜轉發,這個如果買的熱搜轉發是通過專門軟體來實現的,這個軟體很大可能也是違法的。所以這小段視頻里,一共有四個違法或者可能違法的地方出現。」  

    寧淵剛說完,主持人就開口了:「另外幾位嘉賓有沒有要補充或者不同意的?」

    現場一片安靜。

    過了許久,流量明星才拿起話筒:「寧淵的說法我覺得有點問題,黃牛現在很普遍啊,我覺得這就是市場經濟,有人買,有人賣就行了,為什麼這也違法?不應該啊。」

    他旁邊的運動員也接過了話筒:「對對,私生飯肯定是不對的,但狗仔和私生飯做的事情差不多,差別真的這麼大嘛?」

    寧淵皺了皺眉頭,沒聽說過「私生飯」這個詞,他在腦海里迅速過了一遍原視頻,確保裡面沒有出現過什麼什麼「飯」,於是有點傻住了,說錯了怕漏了馬腳。

    流量明星卻以為自己抓住了盲點,見寧淵表情有些發蒙,一句話就說道寧淵啞口無言,就決定乘勝追擊,搶過剛才被寧淵占掉的風頭:「我反而覺得黃牛推動了市場的進步,把票遞到了最需要的人手上,你說的那個什麼法,我從來沒聽過,第幾條第幾例說了黃牛不行啊,怕不是你自己瞎編的吧。」

    寧淵聽到「黃牛」兩個字,回過神來,這個問題我會回答:「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等行為的,都可以拘留或者罰款。」(1)  

    寧淵在警校時候最大的愛好就是法律,並且一直在為司考做準備。可在他準備的過程中,司考改成了法考,考試門檻也變成了要法學專業的本科、碩士畢業生,或者有三年的相關工作經驗才可以。這就是說,以進入警隊為目標的寧淵,已經四捨五入沒什麼機會去考法考了。

    更何況他現在還在奇怪的行業里累積奇怪的工作經驗,可以說歪路越走越遠了。

    於是他只能把法律當做日常愛好,時不時拿出來看一眼當年的司考備考題目,以慰藉曾經青蔥的大學歲月。

    今天居然在這樣的場合下能夠發揮自己的特長,寧淵也挺開心的,終於有了學以致用的感覺。

    「瞎說吧,主持人給我們查一查,哪有人能隨口把法律第幾條第幾條掛在嘴上不會錯的。」流量明星擺擺手,一臉的不屑。

    主持人唯恐天下不亂地掏出了手機搜索,沒過兩分鐘:「喲,還真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寧淵說的全對。」

    流量明星明顯臉色發白,他看了站在身邊的退役運動員一眼,硬著頭皮說:「那就算這個沒錯,私生飯呢,私生飯也是犯法嗎,這個問題你不要避而不答啊,不是法條很熟嗎,展開講講私生飯和黃牛的區別啊。」  

    寧淵雖然還是不知道「私生飯」是什麼意思,可根據上下文,整段視頻里只有兩個違法的地方,寧淵估摸著,流量明星所說的「私生飯」就是指紅衣女孩倒賣信息的行為了。

    娛樂圈知識還是不夠,寧淵暗暗告訴自己,出了劇組還有更多要補課的,才能不至於露餡。

    畢竟,這臥底路看起來還有長路漫漫……

    咬咬牙,寧淵決定碰碰運氣了,他正義凌然地說:「明碼標價出售個人信息,涉嫌侵犯藝人的合法權益,屬於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按照我國《刑法》規定,違法國家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與此同時,相關司法解釋也明確規定,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50條以上,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500條以上,提供前述信息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5000條以上或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情況,均屬於『情節嚴重』,視頻里紅衣女孩出售所得是6000元,已經是屬於情節嚴重的範疇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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